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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大学生法律观念调查研究

发布时间:2022-05-30 09:24:02 |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当代大学生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之一是大学生法律观念薄弱。我国只有在大学开设法律基础课程,这之前没有系统的法律知识普及,并且我国现今大学法制教育也没有发挥真正作用,法律基础知识作为大学的公共课没有引起学生足够的重视,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观念必须:切实有效地加强法制宣传学习;变革高校法律教育,培育大学生的法律观念;切实提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将法制教育融入社会实践中,提高大学生法律实践能力。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观念;法律基础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4-0153-02

近年来,大学生犯罪案件频發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从2004年云南大学马加爵以残暴手段杀害同学被依法定罪执行死刑,到2010年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对女服务员连捅8刀致其死亡,再到最近复旦大学研究生被毒杀等类似案件的爆发,都将目光引向当代的大学生这个主体,这些事件虽属偶发个案,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教训是深刻的,反映出大学生思想道德及法律观念的问题值得关注和深思。对当代大学生法律观念进行实证调查研究,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调查了当代大学生法律观念,对其法律观念进行分析,观其现状,究其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观念现状

对地处西北甘肃的河西学院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同学涉及学院大多数专业,包括文科学生也包括理工科学生,通过调查问卷显示,大学生法律观念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大学生对法律缺乏基本了解

当代大学生虽然在知识的掌握上相对来讲已经丰富,但就所受教育经历来说法律知识却是匮乏的,甚至一些基本法律常识都没有到,比如在被问到我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时,有一部分同学就无法解答,这说明同学们对法律缺乏关注。当前我国大学生教育只重视专业课,而对公共课程不予重视,只是临到考试的时候突击,应付考试,认为只要学好专业课程就能满足社会需要,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二)对法的价值缺乏认识,不能够信仰法治

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1]当代中国由于历史的原因没有很好的法制信仰环境,受其影响当代大学生依然缺乏这种观念,通过调查发觉大学生对法律缺乏信仰。比如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只有少部分同学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有相当一部分同学选择武力、关系等途径解决,但在谈到对法律是否能够维护你的切身利益时大部分同学选择现在不能但随着社会发展法律会逐渐完善,这说明他们对法律还是抱有一定期待。

(三)对当前司法缺乏信任,对法治的整体现状不满

法律观念的养成除了有较好的文化底蕴外,相关机构良好的形象也是格外重要,问卷调查显示大学生对司法机构工作缺乏信心。在问到你对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公检司法机关的态度时有很大一部分同学选择除非不得已不跟他们打交道,一方面说明相关机关工作得不到认同,另一方面也说明人们对法律缺乏信心,当然这种结局的造就与传统中国“官本位”、“厌讼”观念有很大关系。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大学生法律观念整体上来说是淡薄的,这也是现在大学生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之一。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观念淡薄的原因

(一)传统“厌讼”文化对国人的影响不可忽视

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五千年的文化沉淀出许多优良的传统,但也遗留了一些不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糟粕,比如儒家学说倡导的“厌讼”文化对国人法制观念的形成就具有消极的影响,孔子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论语·颜渊》)无讼成为儒家追求的最高境界,成为传统文化的特征之一,几千年来,在儒家思想占主导地位的封建社会,“无讼”成为士大夫的价值追求,近代以来虽然这种思想受到挑战但对人的影响却不可能消失,当代大学生的成长氛围使得他无法逃脱这种文化对他潜移默化的影响,他们缺少一种法律思维模式。

(二)法制教育未能发挥积极的作用

中国现在的教育缺少法制教育内容,从小学到高中没有将相关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当中,没有相关的课程开设,教育依然停留在应试阶段,使得早期法制教育根本未能提上日程,只有到大学才有相关的法律内容的开设,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但从当前各高校普遍使用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来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被编排在同一教材中,法律基础部分占有1/3,且内容宽泛,包括法理学、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等内容,只是内容的简单介绍,大多属于概念的简单罗列,缺少制度价值、理念、精神等的介绍引导,加上课时限制,在紧张的教学计划内实施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法律观念进而信仰法制,其效果可想而知。事实上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来讲,法制教育应当是一种理念教育而不是对具体内容的广泛介绍,这种蜻蜓点水式的介绍不但起不到作用而且增加了学生对法律学习的厌烦情绪。

(三)教师专业素养不高,教学不够深入

在很多高校,法律基础课是“两课”部教师担任的,其主要知识背景是思想政治理论,法学理论的掌握相对有限。受此影响,教师在实际的法制教育过程中则多倾向于对法律条文、法律概念的简单解释,有关法的价值剖析、理念引导相对较少,甚至有个别老师将这一部分简单概要讲一下了事,这使得教学效果大打折扣,严重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四)社会上不良现象的影响

虽说大学生没有踏入社会,但却不能否认他们与社会的交流,尤其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大学生能够快速、便捷、全方位地接触社会。但由于他们还缺乏正确的是非观,对社会上一些新问题缺乏深刻认识,易受社会上不良现象影响,不可避免地沾染上一些陋习,使其对事物的认识产生偏差,导致其无法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如何改进大学生的法律观念

(一)切实有效地加强法制宣传学习

法制宣传不仅在大学以前要重视,大学学习过程中也应该重视对法律的宣传,倡导学生信仰法制,学校可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法制宣传。调查问卷显示学生学习法律的途径有限,宣传效果不明显甚至走形式。高校大学生法律学习除了通过法律基础课在课堂进行学习外,课堂外学习引导更为重要,学校可通过学生活动、网络、观看法制节目等方式多渠道学习,当然同时要加强实效性不能流于形式,例如通过参加活动获得学分等激励措施来引导学生。

(二)变革高校法律教育,培育大学生的法律观念

法制教育是一种理念性教育,其最终目的应是培养公民的法律观念以及对法律的信仰,因此在教育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法律知识的灌输,更要注重法律观念的培养。将法律观念的培养贯穿于法律教育的全过程,将高校法律教育的核心定位为培养大学生的法律观念,而不是简单法条的学习。将法律观念识教育纳入大学综合素质教育体系,切实提高大学生的整体素质,重点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坚定其对法律的信仰,从而影响大学生的行为模式,并使其自觉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维护法律。因此必须改变现今粗糙的法制教育,将单纯的法条学习甚至面面俱到无重点的介绍,转变为理念教育,避免将法制教育流于形式,而这有待于教师教学理念、方法的转变。

(三)切实提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

前面提到法律基础课的教学目前来说存在授课课时量少、师资力量薄弱、教学内容不切实际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学校要加强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改变以往在讲授这门课时注重前半部分教学而忽视甚至简化“法律基础”的授课,甚至必要时在讲授这部分内容时请专业法学教师进行讲解,做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分离授课,使法律教育更专业化,从教学的整体安排出发为“法律基础”教学留出足够的教学课时。此外在教学内容上要注意培养学生守法、用法的意识,而不是侧重讲解具体内容,当然对于与学生甚至普通公民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内容时有必要全面详细讲解,让学生明白类似问题发生后该如何寻求救济,换句话说教学内容要紧扣学生实际,只有切实加强公共课的教学才能提高学生法律意识。纵观我们受教育过程,只有大学有明确课程涉及法律知识学习,但遗憾的是法律基础课由以前“法律基础”一课演变为现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一个部分且所占比例较少。

(四)将法制教育融入社会实践中,提高大学生法律实践能力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离开了社会实践,法律将失去存在的根基和价值。因此,要充分利用社会实践活动,将法制教育与社会实践教育相结合,将大学生法律实践能力作为高校法制教育的检验标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不能局限于校园,而应该走上社会。具体来说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一是通过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演讲等学生活动,使课堂教学延伸到课外,增强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提高法律素质。二是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通过组织学生去校外旁听法庭审理,让学生切身感受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使学生身临其境亲身感受法律价值,以此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三是扎实做好暑期社会实践。社会实践不一定就是专业实习,高校应该改变实践理念让更多学生参与法律实践当中,只有这样才能将法律理念牢牢的树立在学生心目当中。

高校法制教育意义重大,在当前大学生犯罪案件频发的情况下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切实有效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让大学生成为社会合格有用的人才,这需要多方面的工作也需要高校的努力,只有通过积极有效的改进大学生法律观念,才能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梁治平,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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