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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律课程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发布时间:2023-06-03 16:30:07 |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本文主要讨论在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中,对专业法律课程教授方式的相应改革和调整。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的面向未来的教学方法,在高职有关教学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案例教学进行理论探析并积极研究适用于高职教育的案例教学的实践方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高职教育;案例教学;研究

本文是2011年度上海市高等教育委员会课题,编号:ZCGJ78—11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正在向教学领域不断深入,关于课程设置、教材建设以及教学方法的讨论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当我们把视角转向最终落实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的课堂,我们不难发现,几十年来高职教育一直因循陈旧模式,没有多少实质上的变化。但对高职教育而言,教学的对实用性和互动性要求相对较高。

一、案例教学的地位和作用

高职教育培养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实用型人才。这一培养目标决定高职院校一般不设置理论性较强、实际应用难度较大且需要系统化培养的法律专业。但是,在当前法治社会,高职院校的实用型人才也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一些高职院校除法律基础课外,根据专业需要还有選择地设置了一门或几门法律专业课程。例如: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出版与传播系六个专业的课程设置都包括广告法规、出版法规以及会展法规等。所以,如何提高高职院校法律课程的教学效果,是法律教育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问题。本文结合高职院校的法律教学实际,根据法律课程的特点,探讨如何运用案例教学法提高高职院校的法律教学水平。

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是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C·C· langclell 1826—1906)首创的。他编著的《合同法案例》是世界上第一本案例教学法的教科书。20世纪20年代,哈佛商学院开始运用案例教学法。目前,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不仅已遍及美国,也早已波及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所谓案例教学法(国外称为个案研究,即case study),是为了培养和提高学习者知识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即将已经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作为个案形式让学习者去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各种解决问题的方案,从而提高学习者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中一个最为突出的特征是案例的运用,案例是包含有问题或者说疑难情境在内的真实发生的典型性事件。一个案例就是一个实际情境的描述,在这个情境中,包含有一个或多个疑难问题,同时也可能包含有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比起传统理论教学来,案例教学更加契合高职高专学生专业法律学习的要求!它大幅度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为案例教学的特殊性,使学生由被动接受知识变为接受知识与运用知识主动探索并举,学生将应用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分析方法,对教学案例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思考、分析和研究。采用案例教学法还要求学生对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有新的开拓,进行一系列积极的创造性思维活动。

二、案例教学的实施方法

案例教学课要着重体现出师生互动,调动学生参与案例讨论的积极性,鼓励满言堂,让学生发表不同意见,切忌老师“一言堂”。有效地运用案例教学必须注重案例的精挑细选、案例的灵活运用和案例使用手段的创新。

(一)案例教学前提条件

案例教学课要着重体现出师生互动,调动学生参与案例讨论的积极性,让学生发表不同意见,切忌老师“一言堂”;案例选取要具有典型性、专业性、疑难性、综合性,实现案例精品化,能诱发学生多元思考,循循善诱,发表创新观点,切忌案例选取过于简单化;案例教学实行课堂“自由言”学生敢说多言,无拘无束,答案本身就在于学生言之有理,切忌案例讨论实行答案标准化、统一化;案例教学的精髓在于增强学生案例讨论的表现欲望,真正让学生参与到“讨论”中来,这要求案例课班级必须细小化,班级人数越小,讨论效果相对会越好,切忌案例课实行大班合班制等等。如笔者曾经带过两个班的案例教学,一个是120人的大班,一个是50人的小班,实践教学中,大班的反应速度,互动程度,学生参与度远远不如小班。

(二) 有目的地选择适当的案例

案例的选择一定要有的放矢地选择恰当材料。诠释或验证法律原理,能够使学生通过演绎推理锻炼法律思维能力,并进一步深入掌握相关法律原理的概念、特征、适用条件。同时要遵循针对性原则。高职学生没有相关法律基础,案件的法律关系过于复杂或者法律理论较抽象,就不适合他们。诠释原理型的案件,应该案情简单,训练型的案件应该有一定的难度,给学生一定的思考、讨论空间。三要遵循典型性原则。要选择热点、焦点案件以及接近学生生活,能激发学生兴趣、引发学生思考的案件。案例选择的角度要注重多样化。选择案例教学使用的案例的过程是经过教学者的有目的的选择和过滤,经历了一个总结、概括和抽象的过程,是对一定法律实践的总结和抽象。案例来源可以是高院公报案例、《今日说法》等法制节目的经典案例、新闻焦点案例、校园发生的生活案例,也可以是小说、电影、相声、小品等文艺作品中的体现法律关系的案例。比如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可以用来阐述虚假广告带来的危害和后果;《天下无贼》的电影片段可以用来分析植入广告的运营手法和社会影响力等等。

(三) 活学活用各类案例

案例教学的过程是教学者运用经过选择整理的案件,向学习者诠释法学原理、原则,解释法律规范,培养学习者法律思维能力的过程。案例教学的过程也是学习者利用案件,通过演绎推理进一步理解、掌握、运用法律原理的过程。当然不同的案例在教学中的目的和作用是不同的。文学作品中的案例,能够触动学生的兴奋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生动形象地帮助学生理解法律原理。而实际生活中的案件,尤其是高院公报刊登的判例,不仅能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掌握法律原理,而且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无判例的案例教学只是教学生理解现行法律,而判例教学才能使学生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学会法律解释的方法,成为真正的创造性人才。在运用时,对不同类型的案例要进行详略、主次和轻重处理。在运用技巧上也可灵活调整。比如,通过案例引入法设置悬念,引出问题;通过案情介绍激发学生的思考积极性,让学生带着问题去认真听课,去探求答案,获取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案例分析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思维能力。

(四)案例使用手段丰富多样

在案例教学中,可以恰当地运用多媒体方式介入案例教学。案例教学中涉及案情介绍,有时若以传统方式介绍案情,口述或复印案卷,虽可达到直观效果,但过于耗费材料及时间,若采用各种视听材料、照片、幻灯、录像等演示手段,制作成多媒体形式,则可以提高案情介绍效果,将案例讨论课搞得更加生动有趣,提高案例教学质量及效果。案例教学不同于传统灌输式讲授,主持案例教学的教师并不主讲,而是扮演主持学生讨论并加以点评角色,案例的阐述应该做到生动活泼,以营造良好的课堂气氛。要针对案例的案情,选择合适的语言风格,调整语速的快慢,控制语调的高低。比如,讲授民主与陪审制度时,播放电影《十二怒汉》,然后利用该案情,组织学生探讨民主与法制的真谛所在。又如不少电视媒体已制作法制专栏,其在叙述案情方面具有很独特的表述。在主持案例教学时,电视媒体中有关案情叙事部分,可以先播放,待学生讨论完毕后,再续播电视媒体有关案件评判说法及点评内容,老师最终作学生意见小结并谈自己的不同看法。在使用多媒体介绍案情时,注意控制时间,每节课不能超过15 分钟,以确保学生思考及讨论发言的时间。

(五)案例课程考核手段的革新

传统的教学模式下, 对学生的考核评价一般集中于期末考试进行, 学生的学业成绩通常就是该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或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卷面成

绩的合成, 至于學生平时的综合表现, 学生综合素质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学业评价中并不能得到真正的体现。因此, 要改变传统的考核模式,引入综合测评的思想, 变单一测试为复合测试。具体操作中可提高平时成绩的比重, 降低期末考试成绩的比重。平时成绩以学生平时在案例分析中的表现为主, 包括案例分

析前的查阅资料等准备情况; 课堂讨论的参与度; 发言过程中的举止、神态及表现; 观点的正确性; 逻辑的严密性以及对法律知识点的综合运用能力。在高职高专教育中,尤其强调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作为一个高职学生,应该更多的衡量他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而不是仅仅衡量他在期末考卷上体现的死记硬背能力。

以上是笔者对有关案例教学理论的认识以及在案例教学实践中的一些方法和经验。为了掌握案例教学的效果,我们通过案例教学反馈信息表进行抽样调查,统计结果表明,案例教学受到了大多数学生的欢迎!99%的学生认为案例教学有必要,78%的学生认为案例教学很有必要,92%的学生对案例教学有兴趣,仅6%的学生对案例教学不感兴趣。■

参考文献

[1]杨秀云, 张英. 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 J]. 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06, (1): 28.

[2]罗世荣, 赵青, 杨蓉, 王璐璐, 徐信贵. 案例及其法律案例教学[ J] . 重庆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6, (2): 67.

[3]王晨光, 陈建民. 实践性法律教学与法律教育改革[ J].法学, 2001, (7):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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