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步案例教学法”在法律专业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摘要:法律专业教学中长期以来采用的案例教学,均呈现出先讲后练的模式。对学生而言,这种方法既不利于促发积极性,也不利于知识点与实际案例的结合。“六步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将职业任务融入案例,将课本知识点融入职业任务的新型教学方法,在改变传统的法律专业案例教学模式、引导学生学习主动性、实现职业情境和教学的结合方面,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教学法;法律;课程;应用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26-0275-02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教师更倾向于系统完整地讲授法律制度理论知识,学生习惯性地、被动地接受和记忆这些被视为“圣经”的制度与理论。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校各法学院系纷纷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开始注重案例教学,编印案例教材,注意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与批判精神,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但是长期以来,案例教学仍然局限于这样的一种传统模式:讲授-案例-讲解,并未能让案例发挥其能动作用。
一、我国传统案例教学法的弊端及新形势下教学方法的发展趋势
1.我国传统案例教学法的弊端。我国传统的案例教学法,一般采用的是将讲解和案例连续进行的方式,即“讲授-案例-讲解”的案例教学模式。相对于枯燥的理论堆砌,这种结合案例的教学方法有其先进之处,但在本质上并未改变理论堆砌的状况,而只是在后续阶段加上了案例,使之从表面上看起来接近于西方的案例教学法。教学中,教师要么先讲解理论再以案例巩固,要么阶段性理论讲解完后,以案例作为加深印象的环节。这样的传统案例教学模式,具有以下弊端:(1)案例永远是和授课内容分开的。对于大多数学生尤其是高职层面的学生来讲,这一种教学模式,需要学生将知识和案例对号入座,某种程度上,造成了案例和教学内容的脱节,达不到教学效果。(2)案例永远和职业环境脱节。大多数法律专业教学中采取的都是教学案例,来自于各类教科书,是“为了教学而教学”编写的案例,和职业环境严重脱节。学生既感受不到职业情境,也不能理解真正的职业任务。(3)学生永远处于被动学习状态。传统的案例教学使学生被动地接受理论后,被动地将理论与案例挂钩,这是最大的弊端。案例教学之所以被众多大家看中引入中国,在于其精髓就是能够引导学生主动学习。但我国长期以来这种讲解后案例的所谓案例教学法,严重违背了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的宗旨。
2.新形势下法律专业教学方法改革的发展趋势。基于这一现状,近十年来,不断有学校与一线教师开始摸索一些新的形式的案例教学方法。在这些研究中,大家不约而同地看到了目前我国传统案例教学方法的缺陷,并探索了一些新的方法。在不断出现的新方法中,最根本的宗旨就是应当以学生为主体、以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为教学的追求、以最大化的教学效果为教学目的。具体而言,法学教育,尤其是法学职业教育的专业课程教学方法,体现出如下趋势:(1)传统的先讲授后讲解已经不适合新形势下人才培养的需求,应该在教学中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与能动性。传统的先讲解后案例的方式,学生在整个学习中处于被动地位,学习积极性无法提高,需要有新型的案例教学模式来予以突破。(2)教学案例的设计不应脱离实践,应该能够和职业角色及具体任务相结合。所选取的案例应来源于实践中本课程领域或学科领域具体的角色,学生在扮演角色的过程中能通过对案例的解决,来仿真式地接触实践。(3)在案例教学过程中,问题引导应成为教学环节设计的核心。案例的展开应摒弃传统的先叙述后问题的方式,整个案例的设计应以角色为前提,以问题为主线,通过情节的展开、问题的抛出,来一步步引导学生主动进入思考模式。(4)在教学评价中,应注重过程的评价。在整个教学中,倡导的是学生的主动和创新思维以及参与程度,因此过程的评价应是最重要的。
二、“六步案例教学法”的基本理念及内容
六步案例教学法是作者在6轮的刑事诉讼法教学中摸索和总结的一套新型教学方法。其具体内容为:
1.六步案例教学法的理念。六步案例教学法最基本的理念在于三个方面:(1)最大限度地与职业情境结合。在教学方法上,实现“职业任务进课堂、职业案例进课堂、职业角色进课堂”的三进理念。在教学方法具体运用中,首先对于案例的选择,就要求教师应自己根据在律师工作等实践活动中的经验,自己编写最贴近职场的教学案例。其次,在案例编写中,引入职业角色,使学生在学习中具有“扮演”感觉,能够有“身临职业情境”的感觉。(2)案例与教学内容的结合上体现高度同步性。具体而言,在教学中,运用一个实践案例,设置一个职场角色,然后将教学内容分解为若干职业任务,交由学生主动学习、主动解决。案例即任务、问题的解答即教学内容的完成,实现同步性。(3)变学生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六步案例教学法在理念上,以促发学生学习积极性为终极目标。因此,在教学环节设计上,通过小组讨论、拓展提高、课后实践任务的完成等环节,能够最大可能地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2.六步案例教学法的具体内容。六步案例教学法是指“案例导入,设置角色-提出问题,布置任务-分组讨论,完成任务-师生互动,知识解析-拓宽视野,拓展提高-课后实践,巩固深化”的六步法教学模式。
第一步,案例导入,设置角色:在第一步中,以一个能够贯穿教学内容的设计案例为引导,导入一个职场角色;在这一部分,对案例要求是能够切合职场并且能够贯穿教学内容的;对职场角色,要求必须是以法律职业人为主,能够使学生产生强烈的仿真训练的感觉。
第二步,提出问题,布置任务:在第二步中,根据所设计案例的案情进展,提出若干问题与任务;在此部分,问题与任务对应的即是教学的内容,但是通过任务形式出现,能够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第三步,分组讨论,完成任务:要求学生分组讨论并记录;在此部分,学生通过分组讨论的形式完成任务。讨论的过程,既是对思维、语言和辩论能力的训练,同时,任务完成的过程,也是学生自主学习教学内容的过程。
第四步,师生互动,知识解析:教师根据学生代表回答情况,进行知识解析,并形成师生互动;在此部分,首先,学生代表回答问题,教师根据之前讨论和此时学生代表回答情况予以记录,形成过程评价中教师评价的依据;在学生代表回答完毕后,教师归纳学生代表回答情况,并对相关知识点有重点性地进行讲解,并给出前述案例的答案。
第五步,拓宽视野,拓展提高:在此部分,介绍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前沿信息,拓宽学生视野,提高学生分析与思考问题的能力;法律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学科,不断会有新的法律法规及理论出现,教科书中的内容难免有落伍之处,同时,对于国外一些法律理念,高职层次的课本也不会涉及,但这些内容对学生法律修养的形成至关重要。在此部分主要由教师补充此类信息。
第六步,课后实践,巩固深化:在此部分,教师布置课后实践性作业,要求学生以实验或课后论文等形式完成,对所学内容进行巩固深化。传统作业都是以问答选择或案例解答等习题形式出现。六步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完成的实践性作业,必定是以职业情境为基础的。
三、六步案例教学法的创新之处
六步案例教学法在刑事诉讼法教学中形成了一个以“角色设置、问题引导、过程评价”为核心的新型教学模式,变学生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变教师填鸭为教师引导,变远离职场为引进职业角色、仿真职场情境练习。主要特色与创新之处如下:
1.改变目前学习的现状,将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六步案例教学法旨在通过教学环节中参与环节的设置,提高学生的主动性。在整个的教学中,教师成为一个引导者和互动者,让学生在整个任务的解决中,通过教师的引导,自行去发现与解决问题,提高学生思维能力。
2.以“角色设置、问题引导”为核心,形成科学有效的教学环节,设计实用的教学案例。为解决目前教学中案例老旧或者脱离教学和脱离实践的现状,六步案例教学法要求编写的教学案例必须能贯穿大部分教学内容,将职业任务融入问题中,将职业角色引入案例中,形成完全与教学内容同步切合的教学案例。
3.探索科学的过程评价体系。传统法学专业考核方式为以各种题型的期末试卷,进行一次性考核。六步案例教学法在教学环节设计中引入小组讨论、小组互评和师生互动,因此在评价方式上实现了多样化与过程性考核。学生最终成绩以小组互评加教师评价加期末考核作为最终判定成绩的标准,
4.在教学环节的设计上,通过提前布置任务和课后实践任务,但又不局限于传统的作业题,使得学生的思维与解决问题能力不仅在课堂上,而且在课后得到锻炼。
四、六步案例教学法在法学其他专业课程教学中推广的可行性分析
六步案例教学法目前已经过五轮教学实践检验。先后运用于17个班级,约600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利用该六步案例教学法的教学过程,课堂气氛活跃,师生互动明显,课后学生反映非常好。在召集学生代表召开的教学反馈座谈会上,学生代表反映,刑事诉讼法的教学方法能够很大程度吸引学生学习兴趣,讨论环节会迫使学生主动参与,拓宽环节对开阔视野很有好处。
法律学科专业课程中,除法理学具有较高的理论性,不适合该种教学方法外,其余部门法的学习,均可以六步案例教学法进行。从案例编写而言,民法民诉刑法婚姻法等部门法,实践中案例颇多,完全可以加工后用于该种方法的教学设计。从学生愿望而言,任何一个部门法的学习,如果单纯地从理论直接过渡到补充案例,必然造成脱节。学生更渴望这种与实践结合、与理论同步的教学方法。因此,在其他法律专业课程教学中,完全可以推行六步案例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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