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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报告】全区民政工作自查报告(全文完整)

发布时间:2023-08-11 17:36:04 |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全区民政工作自查报告根据省民政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民政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等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各项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报告】全区民政工作自查报告(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民政报告】全区民政工作自查报告(全文完整)



 2016年全区民政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省民政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民政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等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措施,加快推进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运行情况。今年共投资300万元,先后建成了红星、陶瓷、旱平川、化工、颐景5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抓好已建74个城乡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行管理,积极探索建立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社区养老设施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同时,把日间照料中心作为安全生产的监管重点,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消防设施配备、用电用气、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保障村(社)日间照料中心安全、规范运营。二是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情况。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今年共争取省厅项目资金1075万元(其中,平川区老年人养护院与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到位资金825万元、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资金150万元、区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建设资金50万元、居家养老服务费50万元)。同时,还投资570万元筹建王家山镇中心敬老院;投资2000万元的平川区老年人养护院与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9月底已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投入793万元对区福利院食堂和消防设施进行了规范化升级改造,并安装了天然气和专用供电线路。三是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进一步完善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切实解决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613号)、《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白政发〔201694号)精神,结合平川实际,制定出台了《白银市平川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为符合条件的911名重度残疾人和959名困难残疾人分别发放了护理补贴109.32万元、生活补贴11.5万元。

(二)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及时完成农村五保供养人员提标工作。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15%,其中:集中供养对象年补助由3514元提高到5000元,分散供养对象年补助由3514元提高到3925元。县区按集中、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和600元的标准配套资金,省级补助标准和县区配套资金落实后,使全区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8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525元。截止目前,全区现有特困供养人员296户,367人,发放供养资金167.8万元(其中补提标资金4.4万元)。全区已于6月前全面完成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标工作任务,并将补发资金全部通过惠农资金“一折通”补发到户,整个提标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二是落实监管责任。根据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不同情况,分别签订了分散供养五保人员协议书。对有亲友的五保户,其亲友作为监护人;对没有亲朋好友的五保户,明确村、社干部为监护人。协议明确了监护人对五保供养对象的日常生活的照料,患病护理及后事处理等相关事宜,明确了监管人对五保老人查巡、督促等职责。从制度上妥善解决了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吃、穿、住、医、葬等事项,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三是提高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积极动员住房条件较差特困供养供养对象到敬老院生活。如有不愿意入住中心敬老院的,乡镇优先安排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居住,从根本上解决分散五保户的住房难问题。四是加大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力度。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做好与新农合衔接。今年7月份重新修定了《白银市平川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明确了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实现救助对象、代缴参合费和救助比例“三个”100%,确保有病能医,并全额代缴五保户参合资费,对确需住院治疗的五保对象,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得到及时救治。截止目前,共救助五保对象31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2.2万元(其中,农村特困供养28人(次),发放救助金9.8万元,城市三无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4万元)。代缴参保参合费7.8万元。五是完善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制度。加强消防宣传提高消防应急能力。配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加强管理人员对灭火器材使用的培训,确保应急时能用的上,安全有效。采取各种措施确保食品安全。按照食药部门的要求和相关规范,对区福利院和水泉镇敬老院内设食堂和餐厅进行了规范化改造。完善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食材采购定点和合同制、采购物品备案制、物品移交清单制、厨师日常操作记录制和加工食品留样制等。使食品从采购到加工再到后期留样各个环节都更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要求。严格执行供养对象出院请销假制度,并交代好安全注意事项,严禁在水边、公路上和无组织的外出游玩。积极动员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对行动不便的供养对象,要求在就餐、如厕时安排工作人员搀扶照料,避免滑倒、摔伤等事故发生。及时化解供养对象之间、供养对象与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确保院内生活氛围融洽;建立健全值班值宿、定时查房和来人登记监管制度,防止社会人员滋事和对福利院工作造成干扰;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每天3次巡查制度,及时掌握供养对象的起居、健康、在位等情况,并要求认真做好记录和签字,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防灾备灾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救灾救助体系。一是加强救灾救助工作,规范救灾救助资金管理。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严格督查,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时下拨2016年市级旱灾生活补助资金、市级灾害补助资金、“8.23”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按照“户提、村评、乡审、区批”程序,为因灾生活困难的6978户、27067人,发放冬春救助金及自然灾害补助资金143万元。二是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建设。我局积极与发改局、住建局、国土等部门联合会商,目前已完成平川区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的选址、稳评、环评、能评、项目可研评审、项目立项批复,初步设计、初设评审、图纸审查、地质勘查、人防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办理了《建设用地开发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现在正在进行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已完成场地平整工作。

(四)加大力度,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是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推进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扎实做好平川区第七届居委会和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对目前各村委会班子运行、影响换届的“难点和热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情况进行扎实细致的摸排,密切关注“难点和热点”村广大村民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分析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排查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各种不良因素,提前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预案,努力把矛盾化解在选举之前,增强换届工作的前瞻性。下发了《全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方案,指导各乡镇(街道)确保按期完成换届选举任务。二是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市上要求,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和区域特点等实际情况,出台了《白银市平川区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7个乡镇选择村民自治基础较好的村、集体经济较发达的村,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村,外来人口集中的村,人口流出较多的村和经济欠发达的村等6种类型的18个村作为试点,建立综合服务站,初步建立区、乡(镇)、村(社区)三级联通的农村公共服务网络,确保各具特色的社区文化活动得到普遍开展,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农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机制更加健全,社区自治功能有效提升,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五)优化服务,着力推进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一是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干部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参与帮扶救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下发《白银市平川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督促乡镇(街道)加强留守儿童排查,切实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全区共排查出257名留守儿童。及时通过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对陷入生活困境、身患疾病,本人或家庭成员遭受天灾人祸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行了救助。统一了城乡孤儿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达到640,为全区112名孤儿,发放生活费65.29万元。二是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遵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白银市殡葬管理办法》《白银市平川区殡葬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平川区实际,按照“积极地、有步骤地实施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殡葬管理的基本方针,我局积极推进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范围重新划定工作。拟划定土葬区国土面积覆盖范围1934.91平方公里,覆盖人口110527人;火葬区国土面积覆盖范围117.26平方公里,覆盖人口116633人。今年,区殡仪馆共销售墓穴75穴(火葬65穴、土葬10穴),骨灰寄存93格位,火化遗体166具。

(六)落实政策,有效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一是加强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和《白银市关于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意见》,积极与用人单位、有关企业对接联系,全力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做到了安置零滞留。2016年,重点安置9名转业士官到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岗位工作,安置6名退役士官到公益性岗位工作。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兵役优待补助金发放政策,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2016年,发放退役士兵兵役优待补助金314.385万元(其中: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71人,发放兵役优待补助金295.42万元;为2014年底选择自主就业转业士官1名,发放兵役优待补助金18.965万元)。二是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按照白银市政府制定的《关于扶持自主创业的意见》和《白银市平川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的要求,精心组织,加大宣传,规范流程,健全资料,对定点教培机构的教学、考核和就业等环节进行监督考核。引导教培机构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政策知晓率、自愿参训率、质量合格率和就业创业率。2016年,参加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54人,其中:驾驶员培训45人,工程机械培训9人,培训费支出27.75万元。为2015年度退役士兵64人,发放教育培训期间生活补助费5.76万元。自愿参训率达到76%,参训合格率达到95.6%。三是积极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认真落实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制定了平川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和《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人员奖励办法》,认真落实抚恤补助、医疗保障和义务兵优待金等各项优抚政策及时足额拨付发放各项优抚补助,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2016年共发放各项优抚补助金298.73万元。同时,在“春节”、“八一”及“烈士纪念日”期间积极开展慰问活动,2016年,共慰问军烈属及重点优抚对象34人次,累计发放慰问品、慰问金3.24万元。

(七)科学管理,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一是学习贯彻《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组织干部学习全国民政系统贯彻《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视频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对《意见》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解读。二是规范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完成全区61家农村互助资金合作社成立手续变更工作。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扩大社会监督,落实社会组织信息公开、重大事项报告、换届报批等制度;加强年度检查,实行年度财务审计制度,严格年检审查标准,督导社会组织认真履行章程和落实《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促进社会组织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四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严格执行执法规程,完善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查处退出机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与各业务主管单位开展联合执法,2016年共撤消不规范运行社会组织9家。目前,全区共有社会组织49家,已年检42家,年检率达86%

(八)推进“两个覆盖”,激发社会组织党建活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我们始终把建立健全区委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和业务主管单位管理相结合、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格局放在首要位置,搭建了业务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平台。全区各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关系分别隶属于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街道,以实行属地管理为主。区委组织部、社会组织党工委、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集中研究一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区财政将社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的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同时,按照“一室七有”(有活动室,配备党组织牌子、办公设施、墙上布置、电教设备、活动台帐、规章制度、党务宣传栏)的标准对阵地建设进行了规范。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发挥引导作用。在做好组建工作的基础上,我们从选优配强和教育培训入手,着力建设高素质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一方面,重点从社会组织法人代表、中层骨干中择优选拔好党组织负责人,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懂经营管理、会做思想政治工作、善于同社会组织管理者合作共事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另一方面,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工程”,制定了《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计划》,加大对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培训力度。近年来,区委分别制定下发了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的文件,提出在社会组织中推行“党群工作一体化”的工作模式,特别是要求党组织与协会组织负责人实行双向交叉任职,各社会组织利用与职工联系紧密、熟悉社会组织人力资源结构的优势,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多种党群共建活动,有效的统筹了社会组织的各类资源。三是抓好重点建设,提升党组织组建率。把抓好组建社会组织党组织摆在重要位置,特别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将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作为履行党要管党责任的重要任务来抓,将工作开展党建的“关口”前移。不断完善工作台帐,实行盘点销号,每月通报组建进展动态。在社会组织登记、变更、年检、注销、评估时,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对符合条件还没有建立党组织的,进行告知。行业特征明显、管理体系健全的行业,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行业党组织。行业党组织对会员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对规模小、党员少的社会组织本着就近就便原则,联合建立党组织。突出抓好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重点领域的党组织的组建,通过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党组织组建,整体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本着应建尽建的原则,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组建工作要严格程序、循序渐进、保证长效、避免“一阵风”,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巩固一个带动一片。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备组建条件的,督促其同步建立党组织。街道社区、乡镇村党组织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力争通过35年的工作,使全区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达到80%左右。四是夯实社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根据社会组织生产经营和执业活动特点,灵活把握节奏,加大探索创新,正确处理工学关系,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党员自主学习。在民办医院、民办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利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定期工作例会的机会,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定期或不定期对社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检查指导、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社会组织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确保学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及时在社会组织中宣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区党代会精神,集中推进党组织和工作覆盖,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九)统筹兼顾,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我局对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平川”的重要内容来抓。一是年初制定了《平川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各直属单位也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分别成立了由本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做到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二是分别与福利院、殡仪馆、中福彩票大厅等单位负责人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对安全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和落实,签订率为100%,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各股室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分片包干,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三是制定了《平川区民政局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坚持对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认真履行对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福利院、殡仪馆、日间照料中心、社会组织等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狠抓防火、防水、防盗、防漏电、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检查排查力度,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地预防和抑制了事故的发生。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并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研究解决。制定了民政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真正做到将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特别是针对“八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及时对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整改消除火、水、电、食品等安全隐患,确保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安全欢度节假日。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今年,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着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基本上都是依托社区居委会而建设的,没有条件配备专业护理人员,工作开展主要由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兼职推动,业务水平不高,流动性比较大,同时安全保障措施不够完善。二是农村特困供养标准太低,特困供养生活补贴包括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而目前的标准不能满足特困供养人员的日常生活支出。集中供养率偏低。由于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经费紧缺,影响到福利院和敬老院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农村社区服务水平较低,缺少有效的运行和维护管理机制。目前大多数农村社区服务站主要依靠享受工资报酬的几个村干部进行服务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少,更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群众享受的服务水平较低。四是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以“入土为安”“死者安息”为内容的礼仪人文观念根深蒂固,殡葬改革困难较大。五是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机构单一,无法满足退役士兵培训多元化需求,导致退役士兵自愿参加教育培训率较低。现有安置政策对于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后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不够。六是我区社会组织自身力量不强,功能发挥难有作为,社会组织管理仅限于社会组织登记、年检等事务性工作,受人员编制和经费制约,无法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七是管理体制不顺,考核制度不完善党建联动作用未发挥;社会组织中普遍存在缺少专职工作者,工作不连续,党员流动性大,党员队伍教育管理难。下一步对存在的这些不足,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逐步整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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