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即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供大家参考。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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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即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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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20.08.26?
【字
号】即政办发〔2020〕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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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2020.08.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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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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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即墨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即墨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
8月
26日
即墨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1号)和《青岛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青政办发〔2020〕10号)有关部署,全面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府(包括区政府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治理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在充分推广应用国家和省、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基础上,持续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
2020年
9月底前,全面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2020年
11月底前,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实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2021年11月底前,实现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有效衔接。
2022年
6月底前,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认真抓好落实。
到
2023年,建成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管理
(一)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9月底前)。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共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附件1),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于2020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区、镇(街道)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等要素(参考模板见附件2)。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同时应确保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开的同一事项名称统一规范,涉及的办事服务类公开事项要与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应的办事服务事项名称相同。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标准目录各公开事项的具体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履行公开承诺。
(二)落实其他领域标准指引(2022年
6月底前)。各镇(街道)、各部门在落实好
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三、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2020年11月底前,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
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体系。
(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实行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信息公开属性建议,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说明法定事由。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要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予以公开,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二)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制定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制度,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要在政府网站等平台集中公布,对于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
(三)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视频动漫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托网络受理平台,提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能力。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登记、协查、会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明确接收、移交、审核、办理、答复等环节的时限,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加强部门会商协作,不断提高答复专业
化、法治化水平。
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2020年
12月底前)。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区政府及部门、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要逐项对照已梳理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资源与数据,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
(二)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借助区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综合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和青岛政策通平台、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影响力。2020年
10月底前,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打造基层政务公开特色工作
(一)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2021年
11月底前)。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的基础上,要结合实际探索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明确不予公开的范围,对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调整更新。负面清单要做到事项具体、依据充分,便于群众监督。
(二)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各镇(街道)、各部门每年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政府开放日”活动,采取实地观摩、交流座谈等形式,让群众走进政府机
关,了解政府运行,监督政府工作,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理解与信任。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与群众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开展政府信息精准推送。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重点筛选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危房改造、扶贫脱贫、涉农补贴、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等点多、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数据,采用微信、短信、电子邮箱、二维码、纸质账单等方式定向、精准推送。及时梳理涉企政策,为企业量身定做“政策包”,提供点对点、个性化推送,让企业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
(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居)延伸(2021年
11月底前)。各镇(街道)要指导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积极拓展村(居)务公开渠道,加强村(居)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信息公开栏、广播电视、益农信息社、村(居)民微信群和公众号等贴近村(居)民生活的方式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探索在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专栏中开设“村(居)务公开”专栏,以村(居)为单位公开重要信息,打通政务公开工作“最后一公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统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司法、政务服务、大数据、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
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成立明确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队伍,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各镇(街道)、各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知识技能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公开水平。
(三)加强示范点创建。结合前期调研和工作实际,选取通济街道办事处、潮海街道办事处、北安街道办事处
3处街道作为市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点,选取环秀街道办事处、龙山街道办事处、龙泉街道办事处、灵山街道办事处、金口镇政府
5处镇(街道)作为区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点。各示范点要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突出特色亮点,形成辐射和带动效应。
(四)加强督促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已纳入政务公开考核。各单位要加强理论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依托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和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看山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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