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典型】驾驶员心中“黑包公”
驾驶员心中的“黑包公”我要说的这位“黑包公”原为一名军人,自部队转业后,一直立足于公安交通管理执勤岗位。他每天都与车辆驾驶员打交道,或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或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或疏堵保畅、检查辖区内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局典型】驾驶员心中“黑包公”,供大家参考。
驾驶员心中的“黑包公”
我要说的这位“黑包公”原为一名军人,自部队转业后,一直立足于公安交通管理执勤岗位。他每天都与车辆驾驶员打交道,或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或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或疏堵保畅、检查辖区内道路标志标线的规范保有情况,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或处理道路交通简易事故,预防或减少事故损失……日复一日,周而复始。每天面对不同的人群,做着同样琐碎的事情,虽有些枯燥但却意义非凡:能让每一位违法驾驶员受到教育,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出行条件,能有效地预防和降低交通事故发生,保障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他就是株洲交警支队芦淞大队民警袁宣日同志。袁宣日用自己火热的青春奉献了一名公安民警对交通管理事业的无限忠诚,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好评,为公安民警忠实实践“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树立了学习榜样。他先后获得株洲市文明公民、市优秀政法干警、春运工作先进个人荣誉,曾荣记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
热爱交管工作,像螺丝钉一样坚守岗位,无私奉献。
交警工作的岗位是路面,夏热冬冻,还要忍受噪音和废气,但袁宣日同志给人的印象就是能站得住、站得久。袁宣日刚进交警时,分配在三中队,执勤的地点是在芦淞市场群附近的市府路口,车流人流物流拥挤不堪,交通复杂,但他迎难而上,毫不畏缩,发扬一名转业军人的吃苦耐劳精神,不计得失,忘我工作,无论风霜雨雪,他总是战斗在执勤路面第一线。早、晚上下班高峰期是一天车流、人流最集中的时候,他总是提前到岗,预先作好高峰到来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疏导交通,站在来来往往的车流中,像一颗螺丝钉坚守岗位,指挥车辆,保证了车流畅通有序。下午的高峰期常常要持续到6:30以后,虽然过了下班时间,但他每天都要等高峰期过后,才打点行装,放心地踏上归途。几年下来,他累计加班加点400多个小时,从未叫苦叫累,象一面旗帜矗立在车流中,树立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
认真履行职责,像天平一样实施管理,严格执法。
袁宣日同志在工作中始终把“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纠正违章车辆,他总是先向司机敬礼问好,做好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使当事人愉快地接受处理。有时还要受到不讲道理的司机谩骂,衣服被扯坏、身体受伤的事时有发生,但他始终毫无怨言,不卑不亢,依法办事。他认为放纵一个司机的违法行为就多了一个事故隐患,就可能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危险。因此,他从不轻易放过任何一个违法行为。有次袁宣日同志在市府路合泰涵洞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湖南MEA146”的农用运输车歪歪斜斜的驶过来,有超载的可疑迹象,遂拦下该车进行检查。经详细查看,发现该车驾驶员室超员严重,核载3人的驾驶室里面竟乘坐了6个人,打开车后货箱,里面竟横七坚八躺着9个人,共超载12人,他当即将该车予以扣留,对该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当事人苦苦求情,要求放一马,但袁宣日同志考虑到车辆的安全隐患,义正严辞地予以拒绝,严格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据统计,几年来,袁宣日同志累计纠违达五千起,办理治安拘留30人次,无一起因执法不公或执法过错而引起群众复议与投诉,真正做到了公正执法。他工作时是不在于罚没多少款,处理了多少起违法行为,而在于处理每起交通违法的时候能让违法者受到多少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多少交通安全意识。袁宣日同志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日常工作中以实际行为来履行自己的诺言。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斗争中,袁宣日同志充分发挥交警的职能,打击街头抢夺犯罪。今年10月份,袁宣日和中队其他民警一起在执勤纠违中成功抓获一名抢夺群众金项链的犯罪嫌疑人,为打击街头犯罪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提高个人素质,像小学生一样勤奋学习,防腐拒变。
执法必须懂法。作为一名交警,要把工作做好,必须首先自己懂得交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精通业务,才能执好法。该同志深刻认识到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执法水平的紧迫感和重要性。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工作需要,他总是下班后挤出时间进行学习,自费参加了党校法律函授学习。通过学习,使自己的业务能力、执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为做好自己的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时刻提醒自己“执法为民、为民执法”,不断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诱惑,在自己的思想上筑起一座拒腐防变的城墙。在执勤中,经常遇到一些违法驾驶人企图用送钱送物拉拢他,都被他一一谢绝。几年来,他拒绝违法当事人的请吃、请钓、请玩等活动30多次,拒绝当事人送钱送物折合人民币4000余元,真正做到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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