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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工作会议报告】省住建厅长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完整文档)

发布时间:2023-08-08 12:24:02 | 来源:网友投稿

抢抓机遇积极作为努力开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新局面——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2016年1月31日)同志们:上午,传达了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房地产市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建工作会议报告】省住建厅长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城建工作会议报告】省住建厅长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完整文档)



抢抓机遇  积极作为

努力开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新局面

——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王玉志

2016131日)


同志们:

上午,传达了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房地产市场工作座谈会精神;孙伟常务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刚才,济南、青岛、潍坊、威海、莱芜、滨州、滕州等市,分别就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拆迁、老旧小区整治、农村改厕等工作作了发言,讲得都很好,各地要互相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十二五”特别是去年全省住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11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住建系统认真贯彻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积极作为,狠抓落实,住建事业发展规划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实现了“十二五”胜利收官。特别是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我们迎难而上,奋力拼搏,为“十二五”划上圆满句号,住建工作站上了新的历史起点。全省房地产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共完成投资8650亿元,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18.2%;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缴纳各项税收1481亿元,同比增长7.8%,占全省地税收入的40.6%,对地税增收的贡献率达到36.8%。在全国住建工作会议上,我省有3项典型交流,与江苏并列第一。

(一)新型城镇化工作扎实推进。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提请省委、省政府调整充实了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了六项行动,制定下发了《促进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城镇化试点,确定了16个省级试点,4个城市和镇列入第二批国家综合试点,总量(8个)位居全国第一。各试点地区积极探索,青岛绿色城镇化、威海全域城镇化、德州“两区同建”等模式初见成效,走出了各具特色的路子。截至2015年底,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01%,提高2个百分点,增速全国第一;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5%,提高3.54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

(二)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成效显著。全省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54.7万套,基本建成33.7万套,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02%144%,连续六年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到29.2%,消化了13万套存量商品房。落实国家房地产新政,因地制宜,分类调控,出台了全国第一个省级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方案;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892亿元,销售商品房9727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额540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6%10.8%。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484亿元,向17万户家庭发放贷款5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37%。启动老旧住宅小区整治试点,威海18个项目已全部完成,淄博、潍坊完成90%以上。

(三)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已上报国务院;烟台、青岛、淄博总体规划获批。积极推进“多规合一”试点,4个试点城市均形成了规划成果。新派驻33名规划督察员,在全国率先实现规划督察市县全覆盖。设区城市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全覆盖,园林城市总量居全国第一;寿光成功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济南成为国家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开展“和谐城管”创建活动,加快数字城管建设。推进建设扬尘治理,城区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基本落实了扬尘治理措施。济宁制定了渣土运输“八统一、两规范”标准,临沂城区渣土车全部实行密闭改装,聊城实行交警牵头,有效管控了渣土运输行为。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826万平方米,建成节能建筑90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建筑2800万平方米,创建被动式超低能耗示范工程11个,规模数量均居全国首位。

(四)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向纵深推进。扎实开展“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示范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82亿元,实现地方财政收入39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16%。累计开工建设农村新型社区6490个,3803个已建成入住,受益群众840万人。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成垃圾中转站1806个,配备农村保洁员25万人,我省首批通过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评审。启动农村改厕工作,协调省财政每户补助资金300元,1645个试点村庄、25.7万户完成改厕。莱芜将改厕与污水处理相结合,同步推进,一步到位;淄博、滨州改厕工作起步早、规模大、标准高,计划两年全部完成。

(五)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和包市督导,全省发生建筑安全事故7起、死亡13人,同比分别下降53%24%12个设区城市实现零死亡。《山东半岛城市群及郯庐断裂带抗震防灾综合防御体系规划》通过评审,成为全国第一个区域性抗震规划。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在全国执法检查中施工质量安全符合率居全国第一。加快构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成运行。稳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布了3项地方标准,启动了10个城市、54个生产基地、16个工程项目试点;我省拥有国家级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基地数量均居全国第一。

(六)党的建设工作卓有成效。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先后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省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召开了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公布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有效规范了权力运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修订地方性法规1件,起草政府规章2件,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9件。系统内70%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荣获省级、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152月省厅和7个市级部门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认真做好援疆、援藏和包村帮扶工作,出色地完成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交付的各项任务。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团结协作、务实推进的结果,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勇于奉献、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住建厅,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感谢和亲切慰问!

二、明确思路,狠抓落实,推动全省住建工作再上新水平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第一年。陈政高部长在全国住建工作会议上强调:“住建系统已经站在经济社会舞台中央,作用和地位今非昔比,大有作为也今非昔比。我们一定要以此为契机、乘这个东风,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住建工作。2015年以来,先后有9位省部级领导来我省或省厅视察调研,其中包括陈政高部长、郭树清省长、军民书记、孙伟常务副省长等;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会议6次,其中包括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会、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会、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座谈会等;中央和省召开的一系列重要会议,都对住建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特别是刚刚结束的全省“两会”,郭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从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美丽文明新山东、贯彻好积极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落实30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待遇等5个方面,对城镇化和住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上半年,省委、省政府将召开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全省城市工作会议和棚户区改造现场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应当看到,当前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住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之高前所未有;住建事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前所未有;住建系统面临的良好发展机遇和政策环境前所未有!全省住建系统干部职工要以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激情,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抢抓机遇,积极作为,推动住建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城市工作会议、全国住建工作会议以及全省“两会”和即将召开的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穿一条主线,突出三项重点,实施六大行动,强化四个保障,积极作为,真抓实干,保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平稳健康发展,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走在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一条主线:新型城镇化;三项重点: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农村改厕;六大行动:房地产去库存、城乡规划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治理方式创新、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建筑业转型升级;四个保障:党风廉政、依法行政、信息化、干部队伍建设。

(一)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各地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有关部署,认真实施《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继续开展六项行动。确保到年底,全省常住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59%49%

一是大力推进三个“市民化”。组织编制省、市、县人口市民化专项规划,层层分解落实人口市民化指标,确保实现2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140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1)着力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济南、青岛要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其他设区市、县城要全部放开,对未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实施居住证制度。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水平,使其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建立人口市民化“三挂钩”机制,调动地方加快农业人口转移的积极性。(2)加快推进城中村和城边村居民完全市民化。编制实施全省城中村改造规划,摸清城中村底数、分布及人口结构,明确目标任务,完善配套政策,实施“三改一化”(城中村和城边村改造、集体资产改制、村改居和社会保障均等化),切实解决城中村居民“半市民化”问题。(3)深入推进农村居民就地就近城镇化。实施《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完善配套设施,强化产业支撑,扩大人口规模,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实行“村改居”。完善连接镇村间的道路、公园等基础设施,把非农经济和就业超过70%的村庄、人口纳入城镇管理。

二是着力优化城镇化布局。(1)加快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编制《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统筹城际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布局,推动城市群由轴带集聚向网络化发展转变。将山东全域作为一个整体,强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协作协同,逐步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辐射带动周边省份,在全国区域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2)做大做强县城。充分发挥县城在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方面的优势,完善供热、燃气、电力、通讯、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优化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人口集聚能力。(3)实施示范镇提升行动。选择一批实力强、规模大、设施完善的小城镇,增强产业发展和要素集聚能力,培育一批新兴小城市和重点示范镇。按照中央和省领导批示要求,学习借鉴浙江的经验做法,打造一批特色小镇。(4)创建农村新型示范社区。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将其建设成为就地就近城镇化的重要载体,具备条件的尽快纳入城镇化统计和管理。

三是积极开展城镇化试点。(1)创新工作思路。坚持产城融合、绿色低碳、智慧人文,城市群和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发挥试点地区特色和优势,探索灵活多样的发展模式和路径。整合现有政策,各类试点都要向城镇化试点地区倾斜。(2)加大政策支持。试点地区要设立城镇化引导基金,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持,建立城镇化投融资一体化平台,增强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探索对试点地区安排一定比例的增减挂钩周转指标。(3)强化跟踪指导。完善城镇化试点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对试点地区落实工作方案、完成试点任务相关情况,进行全程监测和跟踪指导,依据考核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和末位淘汰。

四是完善城镇化工作机制。(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策作用,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高协调能力和研究水平。各市要进一步健全城镇化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2)深化政策研究。按照省领导要求,运用“解剖麻雀”的方法,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蹲点调研。充分利用省内外智库,围绕城镇化重大问题加强研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深化改革、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3)严格考核督查。落实省《城镇化工作考核办法》,调整优化人口市民化等考核指标,组织开展城镇化考核。今年,省厅将会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委改革办和有关部门,对城镇化统计、人口市民化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以“三改”为重点,坚决办好住建系统民生实事。省政府确定,2016年要办15件民生实事,其中10件由住建部门牵头或参与,特别是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农村改厕等,都明确了任务指标,向全省人民作出了承诺。这几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各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坚决打赢三场攻坚战,如期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的任务。

一是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新年伊始,姜异康书记到济南市视察棚改工作。近期,省政府将召开现场会,对棚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今年全省开工建设保障房49.29万套,基本建成22.52万套,其中棚改开工48.02万套,总量位居全国第一,是历年来任务最重的一年。(1)加快棚改项目建设进度。最近省高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征收拆迁工作法治化的意见》,要求“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支持基层政府或者行政机关强制搬迁工作。”各市、县要抓住这一利好政策出台的契机,学习借鉴济南、潍坊等地的经验做法,创新工作思路,突破征迁瓶颈。要建立棚改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领导包靠项目责任制,确保10月底前全部开工。省里将研究建立棚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出台具体指导意见。各地要不等不靠,加快棚改项目审批进度。(2)大力提高货币化安置比重。要把货币化安置作为棚改安置的发展方向,国家和省财政补助资金要予以倾斜,争取今年安置率达到50%以上。各地要抓紧出台优惠政策,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建立安置房源库,为棚改居民选购住房提供便利。商品房库存较多、消化周期较长的地方,原则上应停止新建安置房,对棚改居民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3)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这是推进棚改工作的新模式,省里已经下发了指导意见,各地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公开择优选择实施主体,构建多元化棚改推进体系。今后新项目使用政策性贷款,只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各地要主动与国开行、农发行对接,了解贷款流程,完善项目手续,尽快签订贷款合同。(4)提前做好棚改项目储备。随着棚改项目运作越来越规范,前期工作周期越来越长,很多项目都需要提前一年进行运作。各地要本着尽力而为、能改则改的原则,建立棚改项目库,超前储备、滚动实施,做好明年棚改项目筛选和前期准备工作,4月底前将2017年棚改计划上报省厅。

二是全面开展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全省199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约有5357个、建筑面积2.04亿平方米,涉及居民150万户。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省委、省政府确定,5年全部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前3年完成80%以上,任务十分艰巨。各地要深入落实《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对老旧小区进行系统整治改造,同步推行物业管理。上半年完成130个试点项目、1215万平方米,年底前完成2126个项目、5244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整治改造。(1)严格落实责任。市、县政府作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责任主体,要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区、街和社区居委会,定期督导调度,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按时完成。(2)多方筹集资金。省财政确定,今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奖补资金增加到6亿元。各市县要加大财政资金奖补力度,盘活相关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统筹用好住房公积金、企业公积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等,协调供电、供水、燃气、热力、通信等企业支持专营设施改造,动员小区居民承担部分改造资金,共同推动这项工作。(3)强化检查督导。我们已提请省政府将老旧小区改造列为重点督查事项。省厅已下发通知,建立了月调度、季通报制度。上半年,省里将召开试点项目推进会,组织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做法。各市要强化检查督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治改造顺利推进。(4)建立长效机制。完成改造仅仅是工作的第一步,各地要提前考虑改造后的物业服务问题,防止形成“前改后乱、无人管理”的局面。省厅正在研究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各地要按标准进行改造,确保改造质量和水平。对完成改造的老旧小区,要择优选定骨干物业企业。暂时没有物业企业进驻的,街道和社区要承担起责任,对所辖小区实施简易物业管理。

三是全面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农村改厕的要求,到2018年需改造647万户,2016年要完成200万户以上。各地要落实县(市、区)和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制定年度计划,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完成任务。(1)加大投入力度。省财政按照平均每户300元的标准,对改厕工作进行奖补。各市、县要参照省里的做法,同比例落实奖补资金。农户可以通过出工、出料、出钱等方式,分担部分建设资金。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PPP等模式,用好农发行贷款,拓宽资金筹集渠道。(2)提高改厕质量。要按照“统一设计、统一购料、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科学确定改造模式,由县(市、区)或乡镇招标采购厕具,以村为单位组织施工,县(市、区)组织验收。省厅将会同质监部门研究制定农村改厕相关地方标准,加大管理技术人员培训力度,确保厕所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将农村改厕与污水处理结合起来,推广莱芜等地经验,采用生物集成等适用技术,同步解决污水处理问题,减少重复投资,避免造成浪费。(3)完善建管机制。要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或个人出资进行改厕后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渣资源利用等后续工作,形成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理机制。支持相关装备制造业发展,打造集设计、生产、施工、服务于一体的产业联盟。

(三)实施六大行动,全力补齐工作短板推进行业创新。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将补短板作为五大任务之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对补齐城市功能短板提出了明确要求。任何时候、任何工作,总是会有短板,不可能一般齐。短板就是突出问题,就是主要矛盾。比如,商品房库存、综合管廊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等,都是相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是绕不过去的短板。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去化解矛盾,通过实施六大行动,补齐短板,引领行业转型升级,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

一是实施房地产去库存行动。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都对去库存提出明确要求。18日和28日,住建部分别召开房地产市场座谈会、市场形势分析会,对去库存工作进行部署。我省各地房价差别很大,存量、规模、结构都不一样,必须因地制宜、因市施策。各地要切实履行市场调控主体责任,从自身实际出发,研究去库存的具体措施。(1)实施供需双向调节。各地要根据商品房库存和销售情况,合理确定开发总量、用地供应量和供应结构。引导已出让未开发用地转型利用,调整为养老、旅游、文化、教育、互联网+等产业用地。履行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职责,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等制度,全面实行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网签备案及资金监管。(2)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目前我省公积金结余资金748亿元,居全国第二位,资金释放压力很大。各地要深入落实《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盘活结余资金,支持住房消费。重点抓好非公企业缴存扩面工作,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制度范围。(3)探索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引导开发企业售租并举,鼓励各地收购或长期租用库存商品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推动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发展。(4)鼓励引导农民进城购房。部分农民因子女教育、青年结婚、医疗养老等原因要进城,购房潜力很大。福建龙岩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农民购房占全市商品房销售总量70%以上。农业银行已全面开展农民购房贷款业务,简化了证明要件和担保手续,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各地要做好业务衔接和政策储备,对农民进城购房给予契税补贴、规费减免、贷款贴息、物业费补贴等政策,使其成为长期稳定的住房消费群体。(5)大力发展跨界地产。各地要出台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利用存量房,发展旅游、养老、创业等地产,开展多元化经营。探索将空置海景房、山景房改造为分时度假酒店、养老养生地产、家居式短租宾舍等持有型物业;将符合条件的非住宅库存改造为中小学和幼儿园、电商用房、都市型工业地产等。推动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优势企业集团。

二是实施城乡规划提升行动。深入贯彻《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意见》落实年活动。(1)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实施《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结合“十三五”规划及时调整近期建设规划。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将环境容量和承载能力作为确定城市规模的基本依据,科学划定开发边界线、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线,防止城市“摊大饼”式扩张。加快综合交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教育、养老设施布局等专项规划编制,推进市、县建成区和近期建设区域控规全覆盖。(2)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城市设计是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风貌特色的有效手段。一些城市整体风貌存在的问题,都与缺乏城市设计有关。今后城市新区和重要片区要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在各层次规划编制中纳入城市设计内容。全面开展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工作,实现城市有机更新。各地要成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优秀建筑保护,延续历史文脉。(3)积极推进多规合一。整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各类空间性规划,探索建立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实现“一个规划一张图、一张蓝图干到底”。建立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和离任审计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4)强化规划实施监管。改革规划管理体制,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开展遥感监测辅助规划督察,加强重点图斑核查整改,对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市县实行约谈、挂牌督办、依法查处,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建立全省规划信息平台,对规划编制、项目许可、地下管线、违法信息等实行动态监管,加大违反规划行为责任追究力度。

三是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行动。城市建设创造的是城市的硬件设施和有形“躯体”,这些是支撑城市发展运行的基础。要紧紧围绕提升城市功能,突出补齐短板,更加注重建设质量,更加注重集约高效,更加注重绿色发展,更加注重地上地下统筹建设。充分利用PPP等市场化手段筹集资金,盘活存量国有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发挥债券融资功能,不断拓宽城建融资渠道。(1)抓好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和黑臭水体整治。国家高度重视这三项工作。国务院和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文件,住建部将其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三大重点。各市县要抓紧编制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内新建综合管廊100公里,积极申报国家试点,组织开展省级试点。编制191条黑臭水体整治方案,采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改善水体环境感官质量。2016年,设区城市完成40%,济南、青岛完成60%以上整治任务。(2)提高城市综合交通能力。推进城市交通设施建设,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提高路网密度,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交通枢纽和停车场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积极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增强城市道路网络的连通性和可达性。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已经滞后,济南、青岛要加快建设进度,烟台、潍坊、淄博、临沂等市要抓紧开展前期工作。(3)完善污水垃圾处理和管网等设施。加快污水管网、污泥处置、再生水利用和垃圾收运设施建设,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20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8座,迎接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最终考核。设区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6月底前完成调试投入运行。加快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下穿式立交桥建设雨水调蓄池。实施“气化山东”和“城市热化”工程,提高管道燃气和集中供热普及率。加快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县城要全面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4)推进城镇绿色发展。实施城镇节能工程,制定能效提升路线图,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积极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扩大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结合老旧小区整治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绿色建筑由城市向村镇延伸、由单体向片区拓展。积极发展绿色建材产业,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绿色施工。开展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提升供水水质,创建节水型城市。提高城市绿化和养护水平,大力发展集雨型绿地,创建生态园林城市。

四是实施城市治理方式创新行动。落实中发〔201537号文件,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1)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要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源头治理、服务优先原则,建立“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城市管理体制,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改革。设区城市要推行市或区级执法,市辖区能够承担的可实行区级执法,区可向街道派驻执法机构,推动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要推进数字化城管全覆盖,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强化风景名胜区管理,对35个省级风景名胜区进行执法检查,建立濒危名单管理和退出机制。完善物业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制订《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开展物业服务专项整治,严肃处理物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2)组织开展三项整治。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拆、整、清、遮、管、绿”等措施,改善铁路沿线城乡环境面貌,建设“绿色生态长廊”。开展城市违法建设整治,对城市和县城建成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私搭乱建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用3年左右时间使既有违法建设基本拆除、新增违法建筑得到有效遏制。推进城区建设扬尘整治,严格落实工地围挡、路面硬化、物料蓬盖、视频监控等治理措施,建立裸露土地动态绿化机制,有效控制建筑工地和城市道路扬尘。学习宁夏中卫“以克论净”经验,开展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活动。(3)建设智慧城市。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为抓手,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在数字化城管平台基础上,整合规划、建设、管理等信息化系统。推进智慧规划,建设三维仿真平台、协同规划和辅助决策系统;推进智慧建设,加快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和市政公用设施改造升级,发展智慧工地、建筑、住区;推进智慧管理,发展智慧水务、供热、停车、环卫以及公共建筑节能检测平台。

五是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落实《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25号文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推广济宁市经验,以“五化”为重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1)建立小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建立城乡统筹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将征收范围扩大至建制镇。放开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建村镇污水治理示范县。(2)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落实省联席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的意见》,推广市场化运营模式,建立稳定的资金保障渠道,避免农村垃圾治理一阵风,防止出现反弹。(3)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立完善以贫困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信贷支持和社会帮扶的农村危房改造筹资模式,建立农村危房精准改造台账,规范工作流程,严控工程质量,年内完成5万户危房改造任务。(4)启动农村供暖改造工程。省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农村供暖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试点。各地要以农村新型社区为重点,推广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要推广适用取暖技术,逐步淘汰非环保煤炉,使用清洁燃煤。(5)抓好传统村落保护。开展省级传统村落评选,命名100个省级传统村落,实行挂牌保护和监管制度。编写《山东传统民居分类谱系》,传承传统民居建筑文化。开展村镇特色风貌示范活动,评选20个宜居小镇、100个宜居村庄。

六是实施建筑业转型升级行动。今年国家将召开全国建筑业大会,对建筑业改革发展进行研究部署。省里将编制建筑业“十三五”规划,制定关于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意见,明确财政、金融、税收、用地等支持政策,集中力量扶优、扶大、扶强,形成10个左右大型骨干企业,打造山东建筑业升级版。(1)强力推广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是建设领域的一场技术革命,也是建设方式的重大变革。要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图审、招标、质量安全监督、结算等配套制度,编制模数化通用技术、全装修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印发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标准图集。“十三五”末,设区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要达到30%以上。(2)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模式。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启动对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招标代理等行业的信用评价,将评价结果与招标投标挂钩,营造“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创新招投标监管体制,实行工程担保制度,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健全工程监理制度,加强建设行业市场管理。逐步推行工程总承包,规范建设单位行为,发展专业化施工。建立建筑劳务用工信息平台,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3)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深入宣传贯彻《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坚持“坚固安全、舒适便利、美观大方、节能环保”原则,切实抓好施工图审查、超限审查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重要建筑适当提高抗震等级标准,努力打造“百年建筑”。(4)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以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城市燃气等为重点,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整治。加快燃气安全隐患治理,4月底前完成221处管道占压整改、261公里灰口铸铁管和57公里老旧管网改造。建立危楼整治台账,完善房屋使用安全预警机制。设区城市和8度以上设防县(市)要开展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加强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5)强化乡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请省政府出台《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健全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实现乡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出台《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导则》,落实农村抗震设防标准,平房要普及钢筋圈梁和构造柱,新建改建房屋最低按7度抗震设防。

三、改进作风,完善机制,为住建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全省住建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推进住建事业健康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创新,勇趟深水区、敢啃硬骨头,必须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改进作风,完善机制,切实提高全系统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为住建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强化体制机制保障。

(一)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上午,孙省长就抓好党建工作讲了重要意见,我们一定要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将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廉洁用权,秉公守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同时要带好分管部门的同志,既要干事,又要干净。二是切实加强学习教育。要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提高对“法纪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要意义的认识,抓好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个专题的学习。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三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坚持坚持再坚持,把作风建设抓到底。要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快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创建“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推动行风持续改善,凝聚发展正能量。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推动全系统厉行法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厅党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的意见》,今年要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一是加快立法进度。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做好立法工作,争取出台1个条例、3个办法(《山东省违法建筑处置条例》《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修订《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启动《山东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立法调研。二是强化普法宣传。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大重点人群普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三是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编制岗位行政执法操作指南,明确执法主体、权限、程序,提高执法效能。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建立完善行政许可、处罚听证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省《实施条例》,积极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三)大力提升信息化水平。省厅将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住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意见》,编制住建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一是切实增强信息化意识。我们已进入信息化时代,住建系统行业多、服务部门多,信息化建设要求更高、更为紧迫。有的行业,如城市管理、公积金等信息化起步较早,但总的看建设行业行政审批系统较为分散,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相对滞后。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信息化意识,将信息化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完善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以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为基础,整合所有行业企业、人员、项目、诚信信息4个基础数据库,完善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现有模块,开发完善统计分析、决策辅助、预警预告等功能,年底前完成二期工程建设。三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省政府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已开通运行,各市各部门都要对接。要按照涉密网建设和维护电子政务内网,健全行政审批系统,拓展延伸平台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全系统数据交换和信息互通共享。

(四)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一是提高领导能力和业务水平。省厅将制定实施教育培训计划,会同省委组织部举办“新常态新理念新作为”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加强管理人员、职业工人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改革继续教育方式,做好二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二是加强对外交流合作。郭省长多次强调,住建行业要走出去,要有世界眼光、国际视野。“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走出去,争取将市、县部门负责同志轮训一遍。建立培训学习成果跟随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好省政府立项培训项目,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4月份,在济南举办鲁港新型城镇化高层合作论坛。三是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编制发布建设科技发展规划,筛选部分重大课题,集中科技攻关,力争取得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编制建设领域人才发展规划,整合建设科技、教育培训等相关职能和资源,培育住建行业领军人才,形成创新发展合力。

同志们,今年住建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攻坚克难,推动住建事业平稳健康发展,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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