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意见】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经开区管委会,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体育意见】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体育产
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经开区管委会,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41号)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区体育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经区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大足体育产业规模逐年扩大,年均增长16%以上,在2015年基础上实现翻番。
产业体系协调发展。初步建立以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业为主体,体育制造业与体育服务业协同发展,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体育产业体系。产业组织形式和集聚模式更加丰富,体育产品和服务层次更加多样。
产业环境明显改善。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破除行业壁垒,进一步健全土地、税收、财政、金融、投资、人才、就业等配套政策。居民参加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消费规模和水平明显提高。
产业布局不断优化。按照八大功能板块区域发展战略要求,立足各功能板块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优化体育产业空间布局,初步形成以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水工业园区和万古工业园区为核心,海棠新城开发区和市场物流园区为支撑,大足石刻旅游开发区、龙水湖度假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联动的空间结构布局,推动全区体育产业全面发展。
产业基础更加夯实。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7平方米以上,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的开放满意度明显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达到50%,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达到93%。
到2025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体育产业体系,聚集一批品牌赛事、骨干企业和优势产品,市场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体育产业总规模在2020年基础上年均增长10%以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达到55%,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保持全市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体育产业体系
重点发展竞赛表演业。推动专业赛事发展,积极申办全国、全市综合性和单项赛事,扩大国际篮球邀请赛、全国围甲联赛大足赛区、全市田径冠军赛、游泳锦标赛等专业赛事品牌影响力。争取龙水湖“禅行天下”马拉松赛成为常态性赛事。丰富业余体育赛事,鼓励各镇街、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各类体育比赛,大力开展跳(绳)、登(山)、游(泳)、跑(步)等广大城乡居民喜闻乐见、简单易行的健身活动。按照“一月一赛事”工作目标,推动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
创新发展场馆服务业。推行体育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引入市场运营管理机制,赋予大型场馆更多经营管理自主权,逐步实现公共体育场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可复制推广的场馆运营管理长效机制,激发场馆活力。支持社会机构和社会资金参与场馆建设、管理、经营,探索“国建民营”“民建民营”等运营管理模式。鼓励场馆运营管理实体输出品牌、管理和资本,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增强大型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和经营范围,开展健身、竞赛、培训、旅游、会展、餐饮、停车等多种经营服务,实现最佳运营效益。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要向学生开放,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保障,加快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将开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提高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设施使用率。
大力发展中介培训业。支持体育中介组织发展,广泛开展体育技术、信息咨询、体育保险、赛事推广等中介服务。推进体育经纪人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规范体育经纪人管理,形成一支高素质体育经纪人队伍,积极开展体育经纪活动。规范体育培训主体行为,支持体校、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等开展各类体育培训活动,扩大与国内外知名体育培训机构合作。
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业。扎实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健步走、健身跑、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自行车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有发展空间的项目。引进社会资金培育一批体育健身中心,大力支持发展跑步、水上运动、自行车、武术、龙舟、舞龙舞狮等群众体育项目,满足多元化的体育健身消费需求。鼓励开发适合老年人特色的休闲运动项目。
培育壮大体育用品业。抓住国内外体育用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转移机遇,加快引进和培育体育器材、运动装备等制造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体育企业、研发机构合资合作,提升产品研发能力,力争引进1个以上国际国内知名体育用品品牌。培育2―3个各具特色、创新力强的体育产业企业。
积极抓好潜力产业。以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集体项目为切入点,推动产业向纵深发展。大力推广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加快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训练基地、示范镇街和种子学校建设。建立校园足球、社会足球、专业足球“立体式”竞赛体系,建设具有全市影响力的足球联赛。结合大足情况,力争建立一支职业化球队,推动产业发展。
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以市场为导向调整营销策略,丰富产品形态,提升科技含量,扩宽销售渠道,着力健全体育彩票销售网点布局,电脑彩票销售网点数量稳定在50个左右,实现镇街和新建小区全覆盖。稳步扩大体育彩票发行量,确保体育彩票发行年增长幅度20%以上。完善体育彩票市场管理,正确引导彩票购买社会预期,加强发行销售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彩票,确保体育彩票业健康发展。
(二)优化体育产业布局
全面对接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规划打造“一基地、一高地、多中心”体育产业发展格局。“一基地”:充分发挥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水工业园区和万古工业园区工业基础雄厚、资源要素集聚、产业门类齐全的优势,打造健身器材生产基地,重点发展体育用品制造。“一高地”依托大足城区体育设施、交通物流等资源,在海棠新城开发区、市场物流园区建设体育消费高地,重点发展体育健身、赛事表演、体育用品展览、体育文化创意、商务流通等服务业。“多中心”:充分发挥大足石刻旅游开发区、龙水湖度假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旅游资源丰富、特色鲜明等优势,努力建成体育旅游观光中心、体育休闲娱乐中心、特色项目培训中心。重点发展登山、龙舟、滑水、摩托艇、温泉水乐园、丛林探险、户外拓展、漂流等体育旅游项目,围棋、武术、羽毛球等特色培训项目。
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加快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建成体育馆、游泳馆。争取国家级和市级运动项目训练基地落户大足。合理布点布局,建成一批足球场地、户外多功能球场、自行车专道、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建设镇街体育中心,完善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力争做到镇街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全覆盖。在各行政村建设集篮球场、乒乓球等运动于一体的农民体育健身场地。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推进体育设施建设与营运。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根据市场需求,投资建设游泳馆、网球馆、羽毛球馆等体育设施,积极参与现有体育设施的维护与营运。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三)扩大体育消费
顺应体育消费发展趋势。推动体育与养老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教育培训等的融合,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影视等相关业态发展,提供适应群众需求、丰富多样的产品和服务,激发群众体育消费热情,形成充满活力的体育消费市场。完善区体育运动中心、双桥经开区篮球馆、西城运动中心、各镇街健身广场的综合服务功能,加快龙水湖度假区温泉水世界、环湖步道、国家级登山步道、户外拓展基地、岛屿休闲运动等项目的实施,打造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通过融合发展培育体育消费新热点。在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运动康复指导服务,促进康体结合,拓展体育康复市场。
大力发展“互联网+体育”。依托各工业园区电子信息产业基础。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推动可穿戴式运动设备、智能运动器材等研发、制造、营销,加快体育运动大数据应用,延伸相关产品和服务。支持体育用品和服务电商平台建设,整合体育用品、赛事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康体等各类体育资源,创新生产营销模式,推动线上线下共同运营。拓展区体育网站功能,加强政策引导和政务公开。加快体育服务移动客户端建设,支持企业开发多形式、多功能的体育服务平台,推进体育消费便捷化、个性化,不断培育新兴体育消费热点,释放潜在体育消费需求。
(四)推进体育产业领域改革
优化产业政策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行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加快推进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组织承担。让政府职能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从直接干预转向间接引导。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向社会开放。
创新赛事管理制度。取消商业性、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由政府举办的公益性赛事原则上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办赛。组织、承办体育赛事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相关制度从单项体育协会获取技术、规则、器材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协会依法合规地收取相关费用。完善体育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积极推进安保服务社会化,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降低赛事和活动成本。
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启动区属国有体育资产清产核资和所有权界定,创新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区级体育产业公司。重点围绕赛事开发、健身休闲、中介培训、影视传媒、文化创意等业态,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体育小微企业。大力发展区体育总会,鼓励镇街、村建立群众体育组织。支持体育社团、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非盈利性组织发展。
三、政策措施
(一)创新投融资模式。探索设立区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由社会资本筹资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建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体育产业投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体育金融服务,开发与体育相关的信贷、租赁、保险、信托等金融产品。加强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及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开发与保护,鼓励通过冠名、合作、赞助、广告、特许经营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建设,允许投资人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兴办体育企业。
(二)完善体育消费政策。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加大投入力度,安排资金用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按照市政府要求,逐步试行医保健身“一卡通”制度,允许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用于体育健身,推进健康关口前移。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
(三)落实优惠政策。切实落实现行国家与市级体育产业发展的税收支持政策,经认定为高新技术类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税法要求的体育企业,可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发生的研发、广告、创意、设计费用以及企业向体育事业的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可按要求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四)加强规划布局与用地保障。大力支持体育设施建设用地,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凡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建设群众体育设施。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加大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用地计划保障,按划拨用地目录予以划拨供应。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对公共体育设施、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在立项、报建、用地和配套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五)加大体育人才培养使用。贯彻全市体育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体育人才培养工程。鼓励中职学校开展体育职业教育和培训,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体育人才奖励体系,加强对创意设计、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人才的奖励和资助。大力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鼓励学校、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健身指导工作。支持退役运动员接受再就业培训,鼓励其从事体育产业工作。
(六)支持体育企业自主创新。鼓励体育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设计投入,支持体育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各级科技计划专项及科研奖励。建设体育产业公共技术平台,支持体育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体育品牌战略,加大对相关企业的奖励力度。依法保护体育知识产权,加强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及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开发与保护。
四、组织实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将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发展改革、文化(体育)、财政、人力社保、经济信息、教育、建设、国土、规划、商业、卫生计生、税务、工商、统计、旅游、金融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定期分析体育产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推进相应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体育行政部门的体育产业宏观管理职能,完善体育产业管理机构。
(二)推进法治化规范化。健全体育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完善体育产业配套法规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维护体育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体育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高危险体育项目及经营活动的审批、监管,推动依法购买安全保险,保障体育生产、经营和消费安全。健全体育地方标准体系,推行体育场所服务认证、体育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提升体育服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统计调查和评价检查。建立健全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机制,每年开展体育产业统计调查,确保体育产业统计工作的科学化和制度化。加强体育产业信息化建设,构建体育产业信息平台,完善体育资源、体育项目、体育人才等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体育产业发展评价制度,加强对镇街及相关部门体育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督促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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