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意见】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区战略意见(完整文档)
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意见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单位:质量问题关系发展的可持续性,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质量强区战略,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发展动力的重要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监意见】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区战略意见(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区
战略的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质量问题关系发展的可持续性,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质量强区战略,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我区正处在纵深推进“三区一美”战略,高标准建设重庆“城市发展新区”的关键期,各项改革发展任务繁重,必须更加注重质量。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45号)文件精神和2015年重庆质量大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深入推进质量强区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取得明显成效,全区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总体水平位居全市前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化,形成以技术、标准、质量、品牌、服务为核心的竞争优势,塑造一批质量效益型标杆企业,为实施“三区一美”战略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产品质量稳步提升。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医药三大支柱产业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出口商品质量检验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本区制药产品质量抽验合格率达到98%以上。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自有品牌,带动区域质量整体水平提升。
——工程质量显著提高。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重大建设工程的安全性和耐用性普遍增强,竣工工程质量安全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新型建筑材料应用普及率达到30%以上,大力推进城区立体绿化,绿色建筑发展迅速,居民住房质量水平逐年提高。
——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在服务业及其它行业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环境管理标准,服务质量基本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在物流、旅游、商贸等领域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提高服务标准覆盖率,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6%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2%以上,建成1—2个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初步实现服务质量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加强现代物流标准体系建设,建成渝西物流集散中心。
——品牌发展不断加强。推进质量强区战略,深化质量兴园、质量兴镇(街)、质量兴企活动,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新增市长质量管理奖1个、重庆名牌产品20个、重庆知名产品8个、重庆市著名商标10个、璧山知名商标25个,品牌数量居全市“城市发展新区”前列。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数量新增100家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璧山造”质量保障体系。以高新区打造为平台,以创建国家级高新区为目标,推动产业规模、集群效应、创新能力实现新的突破。推进企业加快生产制造自动化、流程管理数字化、企业信息网络化、智能制造云端化步伐,提高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质量。以先进制造业为先导,加大技术标准创新力度,大力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水平,着力提升核心技术标准的适应性、先进性、有效性和竞争力。以支柱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重点,鼓励开展技术改造、引进和消化吸收,支持开展重大质量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及重大技术标准研制,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核心技术升级,加快向中高端迈进。支持以大型企业集团为龙头,组建支柱产业质量提升联盟,加强供应链质量控制,倒逼中小微企业提升质量,推动产业链质量提升。
(二)抓好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积极适应投融资新模式,大力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工程建设主体的质量责任。围绕高新区、绿岛新区开发建设和交通干道、市政道路建设等市、区级重点项目,强化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各环节的监督,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提高住宅整体质量水平。大力推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等,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推进平安工地建设。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建设质量。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奖”、“大禹奖”等优质工程奖。
(三)加快实现服务业质量升级。坚持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两手抓”,坚持壮大传统服务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打造多元化市场主体,实现要素集聚、资源整合、产业再造。编制完成环秀湖商圈发展规划,整合天安城市综合体、秀湖水街、翰林院、南门唐城、金科秀湖天街、红星美凯龙等项目,打造150万平方米高端商圈产业载体,加快招商引资和业态培育。推进奥特莱斯三期工程、俊豪中央商务区项目建设,提前谋划成渝高铁和轨道交通璧山站片区中高端商务区建设。支持企业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商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做好金剑山旅游休闲区、青龙湖和福禄旅游休闲区项目引进落地工作。以秀湖公园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为契机,整合城区旅游、餐饮、酒店、观光休闲、文化娱乐等优质资源,着力构建“以文促旅、以旅促商、以商带旅”的共生发展模式。
(四)打造“品牌璧山”。积极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区”,鼓励园区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鼓励企业争创“市长质量管理奖”、“重庆名牌、知名产品”、“驰名、著名商标”,支持企业争创世界级品牌。有效发挥品牌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带动一个产业的良性发展格局。将高新区、绿岛新区打造成为具有竞争力的品牌创造基地,增强新型工业创新引领能力。
(五)持续优化宜居环境质量。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把市场准入关,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加快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降低能源、水消耗强度,积极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和先进技术。严格执行低碳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监测体系,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能源计量的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城区立体绿化建设,实现“两年全市第一,五年全国一流”的总目标。根据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利规划,按照“水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要求,推进一批生态公园、水库、湿地建设,使环境质量的一系列指数得到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六)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质量安全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切实强化中小微企业法人及经营管理者质量法制意识,以质量成本为切入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规范,提升质量控制能力;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严格落实企业质量首负责任、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以及服务质量保障等制度;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弥补产品和服务的缺失,利用市场机制倒逼质量水平的提升;鼓励企业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大力推广先进技术和现代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和质量成本控制等活动;鼓励企业加快质量技术创新,注重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参与新兴产业标准制(修)订,引导中小企业建立联盟标准。
(七)构建质量法治体系。严格实施《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重庆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惩处,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等行为发生。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努力构建质量法治健全、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共同治理的新格局。
(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质量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权力清单”,明确“责任清单”,厘清行政权力边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推行“订单式”服务,承接好市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提升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服务能力。
(九)促进质量监管机制创新。加大质量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区域内质量管理无死角、监察无盲区、监测无空白。加强生产源头治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大案要案。突出监管重点,把监管力量集中到关乎民生福祉、安全稳定、城市形象的突出质量问题上。综合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浪费资源及危及安全的产品,严格市场准入。创新监管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质量抽查及信用管理,推进抽查制度改革,切实提高监管效率;开展产品质量状况分析,编制发布全区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白皮书;健全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平台,加强12315、12365等消费者投诉平台建设,完善消费者质量投诉和产品事故报告机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质量工作的宣传力度和质量问题的曝光力度,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氛围。
(十)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推进国家级农业标准示范区创建,深入推进璧北10万亩蔬菜基地、璧南10万亩苗木基地、璧西5万亩果木基地建设,提高农业集约化、标准化、公司化、产业化和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动建设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稳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态原产地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
(十一)推动质量文化建设。加快建设以道德为引领、诚信为支撑、责任为基石的先进质量文化,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社会、企业及人们的主动意识和自觉行为。广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质量月”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大力倡导“零缺陷”理念,推动产业工人养成不接受缺陷、不制造缺陷、不传递缺陷的良好质量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璧山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质监局,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各镇街、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工作,扎实推进一批质量强区重点项目。
(二)强化经费保障。将质量发展目标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有效对接,将质量强区战略推进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逐年提高,切实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区级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市级相关部门对我区质量强区战略工作配套政策的支持。
(三)实施激励机制。按照《璧山商标和质量品牌产品奖励办法》(璧山府发〔2014〕22号),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权利人奖励50万元;对新注册的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权利人奖励15万元;对新认定的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5万元;对新认定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8万元;对新认定的重庆市著名商标权利人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的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重庆市名牌产品的企业奖励5万元;重庆市标准创新奖(产品标准奖)、重庆市知名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对新认定璧山知名商标权利人奖励1万元;对新注册境外商标、国内商标的商标权利人,分别奖励1万元、0.1万元。
(四)狠抓工作落实。全区各相关部门要将落实质量发展的远期规划同解决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结合起来,把握重点,解决难点,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质量问题。建立质量强区建设责任制,根据市级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细化分解质量强区工作目标任务,并对各镇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分解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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