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方案】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方案
2015年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树立食品药品监管新形象,促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水平的提升,特制定2015年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5年宣传和舆情
信息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树立食品药品监管新形象,促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水平的提升,特制定2015年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坚持面向群众、服务社会,充分依托各种载体,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继续大力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大宣传”战略,着力宣传报道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解读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热点,解析社会关注焦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进展和新成效,突出“四品一械”常识性、知识性宣传,掌握食品药品舆情风向标,及时应对涉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社会舆情危机,推动形成食品药品安全“全民监管”大气候,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大格局,全力推动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事业与社会经济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宣传工作重点
1、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四品一械”常识性和知识性宣传;
2、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机构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新职能;
4、“四品一械”日常监管工作中重点、难点、关注点和亮点;
5、重点工作、专项工作专题宣传;
6、发布有关食品药品安全警示性、服务性信息;
7、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和先进典型;
8、宣传服务市委、市政府经济发展大局,推介我市优秀企业和知名品牌。
(二)舆情信息工作重点
1、舆情监测和收集,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站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和监管执法工作的内容,及时掌握全国性、全省性、全市性涉食涉药舆情动态。
2、舆情引导和回应,发现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和监管执法工作的舆情后,在认真分析、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及时应对和回应。同时,积极主动及时回应当下各地媒体曝光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消除影响,安定民心。
3、网下调查和处理,牢固树立“网络舆情无小事”的理念,坚持网络舆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处理。
三、工作任务
(一)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以监管工作亮点、工作创新、各阶段专项整治行动等为宣传重点,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和市局机关各科室(包括食品安全总监、药品安全总监)要以部门职能相关常规性知识、业务咨询、工作指导和服务等作为宣传重点,每季度至少完成1篇宣传任务,要求稿件必须按照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相关媒体新闻宣传稿件格式撰写。各单位、各部门形成的宣传信息稿件必须报市局办公室审核,经分管局领导审批,确定新闻发布的范围和形式,统一口径对外发布。
(二)市局舆情信息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舆情信息处置工作,各县(市、区)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和市局机关各科室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政务信息、舆情信息报送工作,并积极配合市局舆情信息中心做好新闻宣传、舆情信息处理和舆情应对等工作。
(三)市局办公室和总监办负责负责全市系统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的督查和考核,每季度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全市系统内通报一次。
四、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与《南方日报》、《梅州日报》和梅州广播电视台的战略合作,充分利用省、市主流媒体宣传的品牌策划资源,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知识,第一时间回应媒体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掌握信息发布话语权,占领宣传舆论高地,主动作为,塑造食药监部门良好监管形象,营造“全民参与、社会共管”良好工作氛围。
(二)充实发挥市局政务门户网站作用,将市局政务网站打造成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对外信息发布、服务监管工作和良好形象展示的第一平台,发挥网络优势,丰富对外宣传形式,让外界更加客观、全面、快捷地了解食品药品监管综合工作和最新动态,引导我市食品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三)编印宣传小册子、单页或多页,内容主要包括安全饮食、安全用药常识、知识,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监管职能、办事指南等等,既可作为形象宣传册,又是群众办事指引单。
(四)积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咨询活动,参与市政府组织的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户外现场咨询活动,通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增强群众安全饮食、安全用药意识,营造社会共管氛围,树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为民监管”良好形象。
(五)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短信平台、QQ群、官方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介平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监管工作动态、新法律法规,关注社会热点,发布工作亮点,指导帮促企业,服务广大民众。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市局成立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国良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钧、刁翀、张秀英、彭润根任副组长,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和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中心(设在市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系统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常过问。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精通、文字功底好的工作人员为兼职宣传员和舆情信息员,配合市局办公室做好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人员名单请于2015年2月2日上午下班前报市局办公室电子信箱:yjj2187166@163.com。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市局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抓住宣传工作重点和舆情信息工作重点,抓好工作任务措施的落实,确保宣传工作和舆情信息工作取得实效。
(三)规范程序,严肃纪律
要严肃宣传和信息发布纪律,统一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口径。各单位(部门)发布相关信息应当依据信息发布权限,相关工作信息、政务信息和舆情信息报送要做到口径统一,形成的信息材料后需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核后报送到市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发布。特别是对涉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比较敏感的舆情信息,必须及时报市局办公室(舆情信息中心),逐级经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发布。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与绩效考核挂钩。市局办公室和总监办要加强对全市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情况,每个季度通报一次各单位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市局将对圆满完成宣传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做好舆情信息工作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和相关工作经费安排的重要参考内容给予适度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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