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划】北镇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规划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规划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规划】北镇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规划,供大家参考。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规划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的文件精神,巩固我市第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稳步推进北镇市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均衡发展,结合本地区实际,特编制第二期《北镇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
一、基本情况
(一)一期行动计划完成情况
通过实施一期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基本原则,坚持“合理规划、标准建设、科学管理”的办园思想,坚持“乡村一体化连锁发展”道路,我市学前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人民满意度明显提升。主要体现五个方面:一是财政投入迅速增加,2010年到2013年,中央和省财政累计投资3800万元,北镇市财政投资2200万元,社会投入资金4800万元,总计投入10800万元。二是学前教育资源迅速扩大,2011-2013年共建设幼儿园80所、新增扩建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新增有质量的学位1380个,初步构建了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网络。三是幼儿园办园行为逐步规范,严格小规模幼儿园准入,妥善处理无证办园问题。出台了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四是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得到提升,三年来,我市参加国家、省、市级园长、骨干教师培训1021人次。五是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明显提升,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作为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县级)之一,探索行政牵头、专家引领、分片教研的推进机制。连续三年集中开展科学保教、科学育儿宣传月活动。
(二)发展现状
北镇市是位于辽西地区的县级市,辖区面积1694平方公里,设有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和21个乡镇(农场、街道),全市总人口53.2万,农村人口41.3万。目前,全市有各级各类幼儿园138所。公办幼儿园83所,其中乡(镇)中心幼儿园24所,村小园(班)58所,城内公办园1所;民办园(所)55所。
截止2013年底,全市3—6岁在园幼儿9923人,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6748人,占入园幼儿总数68%,民办园在园幼儿3175人,占入园幼儿总数的32%,全市毛入园率87.1%。
(三)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1. 城内公办园不足,普惠性资源短缺。
2. 教师数量不足、年龄偏大、工资待遇低、队伍不稳定。
3. 幼儿园保教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幼儿园办园行为不规范,“小学化”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4. “无证办园”数量大、安全隐患多等问题突出,治理难度大。
二、第二期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建立长效机制,改革投入模式,提高教师待遇。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初步形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网络。突出公益普惠,注重持续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努力建设“城乡均衡、公益普惠、群众满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到2016年,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普惠性幼儿园学位覆盖率达到65%以上,其中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在园幼儿总数50%以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15%。通过培训工程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达到90%以上,园长、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到2016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公益普惠、充满活力、优质高效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具体目标
1. 幼儿入园率目标
2014年全市3-6岁幼儿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100%,学前二年入园率达到1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3%,3岁以下儿童入园率达到50%。
2015年全市3-6岁幼儿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100%,学前二年入园率达到1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1%,3岁以下儿童入园率达到55%。
2016年全市3-6岁幼儿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100%,学前二年入园率达到1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3岁以下儿童入园率达到65%。
2. 公办园建设目标
2014年建设目标:
改扩建一所城区幼儿园:北镇市幼儿园
2015年建设目标:
新建城乡幼儿园2所:北镇市第二幼儿园、中安镇五粮中心幼儿园。
改扩建城乡幼儿园(含村园)13所:王屯小学幼儿园、大亮小学幼儿园、徐姚小学幼儿园、赵荒地小学幼儿园、赵家小学幼儿园、常兴希望小学幼儿园、观军小学幼儿园、壮镇小学幼儿园、树林子小学幼儿园、蹇屯小学幼儿园、四方小学幼儿园、三台子小学幼儿园、于台小学幼儿园。
2016年建设目标:
新建乡镇幼儿园4所:大市镇中心幼儿园、大屯乡中心幼儿园中安镇窟窿台中心幼儿园、广宁街道中心幼儿园。
改扩建乡镇幼儿园10所:平台小学幼儿园、砖台小学幼儿园、六屯小学幼儿园、陆家小学幼儿园、王家小学幼儿园、常台小学幼儿园、钮屯小学幼儿园、索屯小学幼儿园、广宁街道四方小学幼儿园、二道小学幼儿园。
3. 五星和四星级幼儿园目标
2014年晋升五星级幼儿园2所:沟帮子中心幼儿园、新区幼儿园。
晋升四星级幼儿园9所:北镇市幼儿园、高山子镇中心幼儿园、沟帮子九年一贯制小学二部幼儿园、廖屯镇幼儿园、吴家镇中心幼儿园、中安镇中心幼儿园、赵屯镇中心幼儿园、罗罗卜镇中心幼儿园、阳光贝贝幼儿园。
2015年晋升五星级幼儿园2所:北镇市幼儿园、高山子镇中心幼儿园。晋升四星级幼儿园5所:常兴店镇中心幼儿园、正安镇中心幼儿园、园中园幼儿园、兴福幼儿园、世纪星幼儿园。
2016年晋升五星级幼儿园2所:常兴店镇中心幼儿园、正安镇中心幼儿园。晋升四星级幼儿园11所:北镇市第二幼儿园、柳家镇中心幼儿园、中安五粮中心幼儿园、闾阳中心幼儿园、中安窟窿台中心幼儿园、大市中心幼儿园、大屯中心幼儿园、鲍家中心幼儿园、富屯街道中心幼儿园、广宁街道中心幼儿园、青堆子镇中心幼儿园。
4.“乡村一体化”管理目标
坚持和深化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连锁发展”模式,在已有基础上加强管理,提升内涵建设。将“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推向全市所有乡镇的项目幼儿园,以特色办园为平台,打造“一乡(镇)一品牌”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5. 教师发展目标
在三年中要建设一支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职业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及优秀的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幼师队伍。使教师队伍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高度的事业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良好的语言文化修养;较好的艺体教学及组织幼儿艺体活动的能力;通晓幼儿教育科学理论和各种课程的教学技能,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有效的选择、组织教育内容的能力;创设发展支持性环境的能力;有较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较强的保育能力。到2016年力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达到90%以上,幼儿园长、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实现我市学前教育专业化目标。
6. 普惠性幼儿园目标
到2016年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普惠园达到100%,民办幼儿园普惠园达到15%。
2014年扶持8所民办园:新区幼儿园、阳光贝贝幼儿园、园中园幼儿园、兴福幼儿园、世纪星幼儿园、聪明树托儿所、大风车托儿所、哈哈贝贝托儿所。
2015年扶持9所民办园:新区幼儿园、阳光贝贝幼儿园、园中园幼儿园、兴福幼儿园、世纪星幼儿园、聪明树托儿所、大风车托儿所、哈哈贝贝托儿所、育星托儿所。
2016年扶持10所民办园:新区幼儿园、阳光贝贝幼儿园、园中园幼儿园、兴福幼儿园、世纪星幼儿园、聪明树托儿所、大风车托儿所、哈哈贝贝托儿所、育星托儿所、育红托儿所。
三、主要举措
1.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
制定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的布局,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确保2016年城镇幼儿50%以上入公办园目标实现。按照《辽宁省幼儿园标准》和《辽宁省幼儿园装备规范》为全市所有公办幼儿园配备设备设施。
2.认定与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依据省市有关文件,结合县区实际情况出台《北镇市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暂行规定》,通过此文件的出台,对扶持对象、认定标准、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做出具体规定。评定一批普惠公民办幼儿园,政府把扶持普惠幼儿园作为一项民生工程,逐年对幼儿园的基础建设,设备设施、生均补助有专项扶持,以保障更多的孩子享受优质的学前教育。鼓励民办园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满足家长不同需求,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
3.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探索和建立幼儿教师长效稳定机制,提高教师待遇,保证工资及时发放。实施第二轮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三年全员培训计划,加强医务、财务、保育、炊事等人员培训,培训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鼓励优秀幼儿教师在职参加专科及以上进修。实施名师、名园长培训计划,建立名师、名园长工作室制度,市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名师、名园长开展带“徒弟”活动。启动“阳光培训工程”,继续《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科研项目,深入开展高效教科研活动。
4.资助学前教育特殊群体
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通过积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对残儿、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给予经济资助,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难的问题。建立幼儿的补助制度和贫困儿童资助机制。一是对全市农村贫困儿童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二是对全市农村在园幼儿每人每年资助100元。启动“同住蓝天”工程,对残疾幼儿、孤儿免除保教费。
5.规范管理,提高保育质量
(1)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一是贯彻落实《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实施意见》和《辽宁省幼儿园评估顶级标准(试行)》,完成新一轮幼儿园评估定级工作。二是督促各乡镇按《辽宁省幼儿园办园标准》和《小规模幼儿园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实行幼儿园标准化管理和动态监管,严格执行幼儿园审批和年检制度,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三是建立幼儿园课程设置常态检查机制,预防和纠正各类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过度教育现象。
(2)扎实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将保护幼儿生命安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构建无缝隙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责任,严防园外暴力和园内安全事故。
(3)加强学前教育收费管理。要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根据国家、省、市的政策规定,并综合考虑财政投入情况、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提价备案和收费公示制度,切实规范收费行为。
(4)强化保教质量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全面提高保教质量。2014年启动学习故事项目“健康成长”工程。通过科学的办法完成对幼儿园及幼儿成长的合理评价。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用科学的评价方法监督、检查、指导幼儿园工作,评价幼儿园的发展及幼儿成长过程。促进幼儿园科学的发展,幼儿健康的成长。
(5)提升学前教育信息化水平
启动“宝宝通信息化平台”项目,加强幼儿园信息化设施建设,为全市公办幼儿园配建校园网,提高保教质量和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职责。市政府统筹制定《北镇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实行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教育部门负责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强化行政管理、充实教科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财政部门参与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负责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规划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对幼儿园的收费和经费监管。综治、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卫生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食品及卫生保健工作。民政、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负责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妇联、残联等单位负责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幼儿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教育、综治、公安、卫生等部门负责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取缔非法幼儿园。各乡镇小学负责辖区内学前教育规划,积极做好筹措相关经费、改善办园条件等工作。
(二)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准入制度,市教育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审批幼儿园。加大对无证幼儿园、早教机构的排查、指导和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由市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采取生均定额补助、房租补贴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三)督导考核。市政府将各街道和乡镇、市政府有关部门
落实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情况纳入考核和督导内容,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市政府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加强宣传。各街道和乡镇、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采取专家访谈、表彰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和先进典型事迹,传播科学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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