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意见】井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
关于实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督察包干责任制度,严肃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和涉土涉矿信访案件,建立健全全县国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意见】井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关于实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督察包干责任制度,严肃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和涉土涉矿信访案件,建立健全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利用和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实现国土资源利用监管由“一家管、多家用”向“多家管、多家用”的管理机制。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的总体要求,坚持节约资源用地、珍惜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总体要求,以保护资源、规范管理、促进发展为目标,以严肃查处、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为手段,坚决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发展蔓延执头,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构建一个覆盖全县、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国土资源监管网络,建立网格化管理能够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健全“县、乡、村”三级国土资源执法监管体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国土资源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国土资源工作关口前移,触角向一线延伸,实现对各辖区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国土资源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二、网格体系
1、一级网格。在县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政府,县国土资源部门为县级责任单位,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国土资源负责指导和监督二、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情况;及时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相关信息;制定考核细则,负责对二、三级网格化建设情况的考核;向上级反馈工作情况。
2、二级网格。在各乡镇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乡镇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特别是重点区域范围内的国土资源类违法案件的发现、制止、处理;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向一级网格报告有关情况。
3、三级网格。在村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委会,各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1名村委会成员为国土资源信息员。负责对本村国土资源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摸底排查,配合上级对辖区内所有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实施监管,每月至少进行两次现场检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和检查台账;村级国土资源信息员要切实负责本辖区内国土资源保护监督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制止、调解、上报。
三、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通过加强动态巡查、建立监督信息网格、拓展举报渠道、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等各种方式,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防范、制止和纠正,力争把违法违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2、坚持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制、动态巡查责任制和执法监察责任考核追究制度,大力推行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包片、包案等工作制度,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村,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
3、坚持依法管理。要把有效降低和控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发案率作为首要任务,不断促进国土资源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严把审查报批、动态巡查、严格执法等各个环节,努力营造依法用地、依法管地、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国土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4、坚持联合执法。要通过协调配合逐步建立上下协同机制和横向联动机制,加强国土资源的执法力量,加强与乡(镇)、村沟通协调,会同公安、住建、电力等部门联合执法,纠正和严厉打击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四、目标责任和监管内容
(一)目标责任
1、坚持推行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推行网格化管理,领导带头是关键。我县将坚持“领导带头、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的原则和模式,全面推行国土资源网格化管理。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2、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县、乡、村三级网格必须在巡回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等现代化科技手段,按照“一张图”管理的要求,将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齐抓共管、夯实责任。
3、进一步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员制度。各乡镇、每个村要专设一名国土信息员,主动发挥基层一线触角作用,及时发现、上报本村国土资源类违法违规类件,并与群众举报、网络媒体监督互为补充。
(二)监管内容
1、对土地、矿山违法违规的监管。主要监管破坏耕地、未经批准和骗取批准、非法占地、改变用途、土地闲置、以租代征、私挖乱采、越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
2、对包干区域执法监察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管。负责包干的领导工作人员要经常性地深入包干区域指导执法监察工作,努力促进执法监察和案件查处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降低和控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发案率,促进国土资源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要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包干责任区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定时听取包干责任区域执法监察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各种疑难问题,及时汇总收集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不断促进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3、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查处制止情况的监管。负责包干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监督指导包干责任区域案件查处工作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处罚、送达、执行、结案等各环节,严格落实案件督察督办、会审、报告备案、登记统计、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制度;对本辖区出现的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快速处理,并对违反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部门和机构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对网络新闻媒体曝光和上级交办的案件未及时查处或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党政纪责任;对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案件高发区域责任人员负有连带责任。
五、组织机构
我县成立国土资源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主管副主任、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各行政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联系人:杜海霞 联系电话:82022283),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的部署、推进、督导检查、案件处罚移送工作。
六、具体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尽快落实网格化具体责任人,于5月4日前将本辖区二级、三级网格化具体负责人报国土资源局。
2、各成员单位要不折不扣执行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台账登记,对本辖区发现的国土资源类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和上报。
3、分片包干负责的工作人员要恪尽职守,经常性深入一线,监督指导包干区域的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和管理的实际,创新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执法,确保目标责任的顺利完成。
4、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土资源网格化管理考核机制,实行半年一考核,考核结果与本乡镇实绩考核相挂钩,对成绩优秀的乡镇或个人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且引发不良后果的,将视情给予处理;对出现重大违法案件查处不力、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党政纪责任。
5、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6、媒体部门要对工作中的工作亮点、先进经验给予宣传;对工作不利、拖拉落后引发不良后果的要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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