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工信方案】肇源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15 19:42:02 | 来源:网友投稿

肇源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商务部门依法行政,提高商务执法效能,有效保障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商务部中央编办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方案】肇源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工信方案】肇源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肇源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商务部门依法行政,提高商务执法效能,有效保障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商务部中央编办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商秩发〔2015499号)、《关于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黑商联发〔20162 号)及《大庆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庆政发〔201622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部署,全面推行我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律,改革和创新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努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整合职能、依法履职的原则,全面梳理整合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职能,依法履行商务部门法定职责;坚持精简统一、提高效率的原则,科学配备执法力量,优化商务执法队伍人员结构,提高专业执法水平;坚持勇于创新、积极推进的原则,从商务工作实际需要和商务执法工作特点出发,大胆探索、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商务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三)总体目标

理顺我县商务领域执法职责,有效整合执法职能,科学合规设置执法机构,统筹调整商务行政机关内部机构设置,组建专门商务执法机构队伍,在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工作方式上改革创新,提高商务系统依法行政和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初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边界清晰、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

二、改革措施

(一)梳理执法职责,整合执法职能。

1.梳理职责。按照要求,厘清与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职责边界,重新全面梳理商务部门依法承担的监管职责,明确县级商务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每项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优化执法流程,明晰履职内容,确定商务综合执法改革职责范围。

2.整合职能。改革现有执法监管体系,将商务领域的成品油流通、报废汽车回收、美容美发、再生资源回收、旧电器电子产品收购和销售等15大类行政处罚、监督检查23项权力责任事项和工业领域煤炭、电力、工业项目改造、民爆企业、企业信用信息、企业负担等6大类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力责任事项交由工信局综合执法股统一负责、集中履行。

(二)理顺执法体制,明确执法范围。

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全县商务领域和工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设立执法机构,提高保障能力。

1.明确人员编制,健全内设机构。商务综合执法机构设在县工信局综合执法股,保留原有行政编制2人。负责承担商务领域的成品油流通、报废汽车回收、美容美发、再生资源回收、旧电器电子产品收购和销售等15大类行政处罚、监督检查权力责任事项;负责承担工业领域煤炭、电力、工业项目改造、民爆企业、企业信用信息、企业负担等6大类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力责任事项;承担规范商务领域和工业领域市场秩序工作、综合执法案件查处、跨区域执法协调和行使本级行政处罚权等商务行政执法职责。

设立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为工信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所需事业编制从县直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主要承担商务领域和工业领域举报投诉案件受理及相关宣传、培训、信息咨询等工作。

2、保障经费投入,配齐执法设备。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能力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相关政策核拨综合执法机构启动经费5万元和年度预算经费10万元。配齐执法必需的通讯、防护、调查取证等设备,从县政府公务用车平台调剂一台执法车辆。协调上级部门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服装,统一执法标识,为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四)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1.建立常态监管机制,规范监管体系运行。 建立企业基本信息档案和市场巡查制度,形成静态监管与动态监管相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以常态监管工作机制、监管体系运行规则和监管工作全过程记录规范工业和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运行。

2.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结合省商务诚信公共服务管理平台,设立监管企业微信公众号,完善企业二维码信息档案,建立综合执法信息服务网站,提供企业信用、违法违规记录、政策与动态等查询服务,行政处罚实行罚缴分离,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3.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完善监管手段。强化大数据在商务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加强对市场流通秩序的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提高监管成效,为日常执法提供产品追溯、标准认定、违法信息共享等数据支持。

(五)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执法协作机制。

1.建设专业平台。建立“肇源县12312举报投诉服务管理平台”,完善案件受理、转办、督办等工作机制,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实现国家、省、市、县商务系统执法信息共享。

2.加强内部协同配合。在综合执法机构与县工信局商务股等各股室之间建立相互沟通、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高效的内部运行机制。

3.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与市场监管、公安、城管、卫计、安监等执法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联络员和联席会议制度,在信息共享、工作会商、线索移交、应急处置、联合执法等方面深化合作,形成执法工作合力。完善案件移送审查、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六)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执法行为。

1.成立组织机构。为加强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肇源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长:孙        

副组长:于秀玲    副县长

 员:王连和    县工信局局长

        邓德双    县人社局局长

        范玉荣    县编委办主任

        刘兆广    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工信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落实。

2.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通过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安全宣传月等各种活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告执法案例,宣传商务法律知识,提高社会公众支持商务执法、参与商务执法的自觉性。

3.开展执法培训。组织执法人员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聘请专家,针对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脱产培训。重点加强监管执法工作流程、监管领域权力事项、监管人员行为规范、执法文书运用、案例分析等方面培训,不断提高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和监管工作水平。

4.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制度,优化执法流程,细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环节和步骤,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实行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杜绝违法执法现象。加强执法监督与信息公开,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促进依法行政。

三、实施步骤

利用一年时间完成试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考察学习先进地区成熟经验,确定改革试点总体思路目标,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推进实施阶段。根据国家商务部、中央编办统一部署,完善组织机构,制定出台试点方案。按照市商务局、市编办和本方案安排,组织实施试点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加强经验交流与沟通,不断完善和提高综合执法水平。认真总结一年来试点工作经验和问题,及时报送数据信息,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切实抓好、抓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按照《商务部中央编办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改革试点工作要在年末结束,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把梳理职责、整合职能、成立机构、落实人员、保障经费、提高效能、规范行为作为重点,找准工作切入点,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推荐访问:肇源县 体制改革 行政执法 【工信方案】肇源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标题:【工信方案】肇源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www.ylwt22.com/fanwendaquan/gongwenfanwen/2023/0815/286233.html

版权声明:
1.十号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工信方案】肇源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十号范文网 |
Copyright © 2018-2024 十号范文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十号范文网 版权所有
本站部分资源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尽快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备案号:粤ICP备180865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