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方案】平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切实做好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保率、任务完成率,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平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切实做好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保率、任务完成率,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确保2016年10月10日前,完成城乡居民续参、新参和保费征缴工作,续保率、任务完成率均达到98%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5日—7月25日)
召开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对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发放明白纸、电子屏幕、工作人员下乡入户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让广大城乡居民真正明白政策的实质和意义,切实提高居民参保积极性。
(二)业务培训阶段(7月20日—7月25日)
针对各乡镇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变动状况,根据县人社局制定的业务培训方案,对乡镇(办事处)所有经办人员和村协办员进行政策讲解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经办能力。由县社保局负责做好具体业务指导工作。
(三)参保登记、保费征缴阶段(7月26日—9月30日)
以村(居委会)为单位,新参保人员填写《平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续参人员有缴费信息变更的,填写相关的变更登记表。由村(居委会)协办员初审后报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所,经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复审后,将相关资料上报县社保局审定,经复核无误后录入系统并做相应的信息变更。
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所负责协助所辖村(居委会)协办员做好台账登记及保费收缴工作。县邮储银行按照县社保局统一安排的时间、地点,上门服务,收取保费;县农村信用联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个试点村的预存代扣保费征缴工作。
(四)对账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保费征缴完成后,村(居委会)协办员及时与乡镇(办事处)做好对账工作。对账无误后乡镇(办事处)工作人员将缴费票据报县社保局及时核实缴费信息和实际到账金额,并计入个人账户,申请政府补贴。
(五)检查验收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县政府督查室和社保局对各乡镇(办事处)工作开展和居民参保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运行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完善政策措施,并做好与其他政策和制度的衔接。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及时总结、推广其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对完成任务较差的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六)收集材料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各乡镇(街道办)工作人员将业务材料及缴费票据进行整理、汇总,交县社保局。其中新参人员参保材料交县社保局留档,社保卡申领登记表用于软件公司制作社保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摆到重要议程,精心组织安排,细化工作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全力做好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二)搞好协调配合。人社局要做好综合协调,统筹安排各项日常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预算及拨付工作;公安部门要配合做好参保人员数据的核实及身份确认工作;卫计、残联部门要配合做好特殊身份确认工作。其他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共同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工作开展。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工作进展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得力、行动迅速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链接地址:http://www.ylwt22.com/fanwendaquan/gongwenfanwen/2023/0816/286358.html
版权声明:
1.十号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人社方案】平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