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方案】涞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涞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我县27万人民群众暑期饮食用药安全,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春季食品药品安全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涞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涞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我县27万人民群众暑期饮食用药安全,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春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为指导,以《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为目的,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整治重点,落实企业责任,发挥社会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坚持全县联动、全面排查、查改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餐饮环节;药械经营、使用各环节;保健品、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进行“拉网式”排查,突出整治重点,依法彻底治理,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及时排查和解决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各监管环节的责任,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用药有效。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成立由一把手张伟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涞源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指挥、调度、督导等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洪军兼任。
四、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学校食堂、小饭桌、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五、整治重点
(一)餐饮服务环节
1.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是否采购来源不明的野菜、野蕈、禽畜肉制品、火锅底料、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2.食品原料的储存情况。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无过期、变质、腐烂食品。
3.加工场所及加工操作情况。查餐饮服务单位的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承办婚宴的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备案、是否具有留样设备,是否按规定留样,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4.餐饮具消毒情况。检查餐饮具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消毒;是否有消毒记录;是否配备与就餐人数相匹配的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
5.学校食堂落实制度情况。检查学校食堂是否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6.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明白应知应会食品安全操作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7.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有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二)药械经营使用
1、检查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宣贯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各药品经营企业是否学习和领会新规范精神,是否正确理解和把握好条款的内容实质。
2.加大药品经营企业购、销渠道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购进、销售药品是否留存供货方、销售方的合法资质、销售人员的合法身份;购进药品是否有随货同行单,做到账、票、货相符。
3.重点对全县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安全整治。一是检查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是否合法;二是检查医疗机构在用急救、维持生命的医疗器械、植入医疗器械、三类无菌一次性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三是检查体外诊断试剂的购进使用及质量状况。是否使用无注册证、无产品合格证或从超范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进;四是检查医疗机构外聘医生自带骨科植入材料的合法性,是否有不留存产品注册证和供货方资质,是否有伪劣骨科器械流入医院的隐患。
4.加强对医疗机构用于急救和维持生命医疗器械的监管。重点对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和民营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检查,重点加强对急救和维持生命及植入类医疗器械采购、使用环节的监管,购进、使用的医疗器械是否具有可追溯性。
(三)保健食品、化妆品
1.检查标签标识规范情况。检查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存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证书内容不一致的行为;检查化妆品的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和标注适应症,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卫生许可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备案号。
2.检查产品经营使用单位情况。检查企业所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具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查看其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检查企业所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是否由合法的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化妆品是否具备合格证明,进口化妆品是否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许可或备案凭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股室要认真分析辖区内“四品一械”安全突出问题和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推进。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落实、监督检查不到位而引发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二)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要抓住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开展拉网式的监督检查,对管理混乱和存在严重安全问题隐患的企业,要及时采取控制性措施,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要通过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促进企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四品一械”不安全因素。
(三)廉洁自律,依法行政
要引导干部职工树立高度负责的理念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当好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忠诚卫士。要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确保全系统政令畅通,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各项任务的落实。要严格遵守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八项规定”的要求,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认真维护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平台,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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