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方案】望都县民政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望都县民政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有关要求,按照省、市、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民政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望都县民政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望都县民政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有关要求,按照省、市、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民政系统继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部署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活动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群众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落实政策不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等影响民政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推进标本兼治,进一步优化省委提出的“政治生态环境、自然生态环境、市场营商环境”和市委提出的“十个环境”建设,确保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加快望都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一问责”
对党组织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队伍管理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责任领导:孙宾,责任部门:法制股)
主要任务:加强违纪线索管理,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
着力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查处纠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敷衍塞责、拖沓迟缓,以及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等问题。
2、主体责任虚化问题
着力解决党组主体责任虚化,班子成员不落实“一岗双责”,致使本部门职工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四风”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问题。
3、监督责任偏软问题
着力解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该问责的不问责,该重处分的淡化责任,该移交的以纪代法等问题。
4、维护党的六项纪律不力问题
着力解决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
(二)“八清理”
1.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结合全县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最大程度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重点解决5个方面问题:
(1)简政放权改革不到位。已取消的审批事项仍在审批或变相审批,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承接不及时、管理不规范,存在自行设立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2)清单管理制度改革不到位。未对照市级已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各项清单,编制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清单。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未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未按2017年底前实现全覆盖的目标推动工作;未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4)“互联网十政务服务”体系不健全,优化政府服务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擅自增加审批事项、审批环节、申报材料和中介服务;要求群众提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证明。
(责任领导:孙宾,责任部门:办公室)
2.对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行业协会商会存在的政事、政企(事企)、政会不分,职责不清、管理不严、违规兼职等问题,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管理、优化环境。重点解决3个方面问题:
(1)政事不分。偏离机构编制“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目标,将行政职责转移到事业单位,机关内设机构与事业单位职责交叉重叠;行政机关对于职责范围内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违规抽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建临时机构。
(2)政企(事企)不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到企业兼职;事业单位投资办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事业单位对所属企业投资收益未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3)政会不分。行政机关及依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对其主办、主管或挂靠的属于脱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不按照期限进行脱钩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违规使用机关事业编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同其主办、主管或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未经批准无偿(低价)将行政办公用房提供给行业协会商会使用;行政机关和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违规在协会商会兼职取酬。
(责任领导:张俊红,责任部门:福利事务股、社会组织股、计划财务股)
3.对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围绕县委、县政府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作,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着力解决制度措施不健全、工作执行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完成任务疲于应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
(责任领导:孙宾,责任部门:办公室、陵园管理处、殡葬服务中心)
4.惠民项目资金不落实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对照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脱贫攻坚政策,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清理2015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和贫困群众获得感。按照不漏环节、不漏一户、不漏每笔资金的要求,针对惠民项目资金的流向,比对“源头数据”和“末端发放”,摸清底数,发现问题线索。
(责任领导:孙宾、张晓雪、张俊红,责任部门:福利事务股、社会救助股、救灾救济股、优抚安置股)
5.对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对2016年7月以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回头看,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重点解决4个方面问题: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违规招标、定标、签订合同。
(2)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货物和服务不依法履行手续,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而委托其他代理机构采购,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3)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在场外交易,交易市场擅自增加交易环节,强制指定中介服务,违规收取交易服务费,设置限制性条件阻碍或排斥其他地区市场主体进场交易。
(责任领导:张俊红,责任部门:计划财务股)
6.对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未按规定审批开设银行账户或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问题,以及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切实严肃财经纪律。重点解决3个方面问题:
(1)设立“小金库”问题。利用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等各项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虚假事项或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收费不及时入库问题。
(2)“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活动无公函、通知和审批手续,报销和支付不符合规定,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资金;向所属单位、协会学会以及企业转移、摊派费用;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超范围报销与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各项支出未严格执行预算,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3)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责任领导:张俊红,责任部门:计划财务股)
7.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聚焦为民服务环境,全面清理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促进全局干部讲政治守纪律、强担当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重点解决4个方面问题: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大而化之,优待抚恤、扶贫济困、助老助残和惠民便民等政策落实不到位、宣传不及时、信息不公开。
(2)在为民服务中,不透明、环节多、时间长,未履行首办责任制或一次告知义务。
(3)纪律涣散,不守规章,漠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把单位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公仆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不强,遇到问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态度简单粗暴,谋取私利等问题。
(4)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没有及时进行处置,不严格执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事故预防、风险处置、应急管控制度和措施,事件、事故发生后,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
(责任领导:孙宾、张晓雪、张俊红,责任部门:局属所有部门、单位)
三、时间步骤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017年4月开始,至2017年l1月底结束,共分为4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4月至5月中旬)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提交党组(扩大)会议审议后印发。召开全局动员部署会议,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同步推进。
(二)全面清理、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旬至6月)
对管理范围内需要清理的事项进行全面排查,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发现一件、登记一件、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对能够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及时梳理清理出来的问题,针对不同情形,制定整改标准和分类处理意见,搞好自查自纠。对清理出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要严格标准,应清尽清,不留死角,不丢项落项,坚决杜绝存在侥幸心理,少报瞒报现象。
(三)集中整改、解决问题阶段(7月至9月)
坚持谁的问题谁整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清理出来的问题整改到位。对清理出来的问题挂账督办、限期整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发挥典型案件的震慑作用,推动清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10月至11月)
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总结、边提高,建章立制与问题整改同步进行。针对发现的问题,紧贴整改建制度,创新机制堵漏洞。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及时报送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是进一步优化省委提出的“三个环境”和市委提出的“十个环境”、深入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意义重大。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民政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民政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敢担当、善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和部门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二)坚持标本兼治
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从加强思想教育入手,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围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做好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废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巩固清理成果。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严惩不贷,让制度成为硬杠杠、“铁笼子”。
(三)坚持分类处置
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坚持宽严相济,对自查自纠主动清理并积极整改的,要依纪依规减轻或从轻处理;对比较严重的典型问题,要依纪依规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正确区分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形,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周报告周通报、月报告月通报制度。每周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及清理(问责)问题情况,未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每月各责任股室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当月工作总结。
二是举报登记制度。畅通受理举报渠道,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网上举报平台,建立台账,专人负责,按程序移交办理。
三是分级调度制度。实行牵头股室主抓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股室加强指导调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是明查暗访制度。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
(五)强化责任追究
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客观地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敢于担当、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提出纪律处分建议;对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链接地址:http://www.ylwt22.com/fanwendaquan/gongwenfanwen/2023/0818/287226.html
版权声明:
1.十号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民政方案】望都县民政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文)》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