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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家庭装修合同8篇

发布时间:2023-08-25 09:36:02 | 来源:网友投稿

家庭装修合同8篇家庭装修合同篇1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庭装修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

家庭装修合同8篇

在制定合同时我们都要维护双方的自身权益,合同是为了保障我们利益所制定的应用文体,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家庭装修合同8篇,感谢您的参阅。

家庭装修合同篇1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路____弄(村)____号___楼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甲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便墙,加大楼(地)面荷裁,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签订合同之日│定金若干不超过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

│可│││除│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三天内│30%│元│

│施工过程中│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35%│元│

││验收│││

│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前│30%│元│

│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5%│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100%│元│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工程报价单可用电脑打印件);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委托代理人:

电话:地址:

邮编:电话:

邮编: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家庭装修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双方协商致,签订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2、房屋规格:室厨

3、委托方式:4、开工日期:年日

5、竣工日期:年日

6、竣工总价:元,金额大写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水、电工程完工并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

2、泥、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付乙方元整,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

3、油漆完工后,甲方付乙方 元整。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给乙方尾款写) 元整。

第三条 施工内容

乙方负责内容如下:

1、拆墙

2、水电材料及人工(武汉二厂电线、金牛水管)

3、水泥、沙、瓷砖 35元/㎡

4、板材及人工 福汉鹰冠

5、油漆材料及人工 乳胶漆:多乐士(立邦)

6、衣柜梭门 170元/㎡

7、地板 60元/㎡

8、烤漆门850元/樘

9、厨卫吊顶 85元/㎡

10、飘窗石、过门石160元/m

11、开关插座项:600元

12、洁具 项:20xx元

13、灯具 20xx元

14、厨柜 900元/m

15、电视背景墙纸 200元/卷

16、五金 600元

第四条 保修

1、负责范围:凡属乙方施工质量或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合同工程范围的损坏脱落、丢失、开裂等,由乙方自己承担,尾款押三个月结付。

第五条 附则

1、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家庭装修合同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1、_____室,计__________ 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____ 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____ 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 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 元;2、人工费 _________元;

3、设计费 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 _________元;

5、搬卸费 ________元;6、管理费 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 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

认可 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100%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 施工工费40%

年 月 日

竣工验收 10%

当 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 100%

表应在补办手

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家庭装修合同篇4

合同签定地点:

日 期: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以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2、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

3、本工程范围: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

4、本工程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遇雷雨天气,不适宜施工特殊情况工期顺延。

二、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按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标准验收。

三、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本工程预算总造价:(大写)

本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表,如有增加工程项目,双方另行协商。

2、付款方式:(1)自本合同签订、工地开工,按工程预算总造价 45%付款。(2)木工完工后付工程预算总造价 40%的工程款。(3)涂料工进场,付预算总造价 10%工程款。(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剩余 5%工程款。

四、甲方职责

1、提供完整的工程施工场地并协调好各部门、邻居关系,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2、提供乙方施工过程中的供水及供电。

3、负责审核图纸并签字认可,作为施工的依据。否则乙方有权不进行施工,工期顺延。工程项目如变更或增加,双方协商调整施工图纸、工程费用及工期,否则乙方有权不进行修改或变更、增加。

4、负责隐蔽工程的隐蔽前验收。

5、及时做好工程竣工后的组织验收工作。

6、及时按本合同第三项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

五、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

2、切实按照工程设计相关规范严格操作精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3、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环境卫生及安全保卫工作,并遵守小区有关管理制度。

4、负责整个工程预算确定项目所需材料的质量,严格按工程设计方案所列质量标准,选购材料。

5、负责及时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后验收工程。

6、如期进场施工,按期完工。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必须经甲方或甲方授权人签字认可,顺延工期。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拔付工程进度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0.1%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按付款额的0.1%支付违约金。

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保修条例

1、工程的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内若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易耗品(如拉手、门锁、灯泡、灯管、水龙头等)除外。若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乙方可协助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安全

1、乙方在工程施工至交付之前的过程中,甲方人员(除现场代表及监理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工程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造成人身安全或其它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如非甲方人员擅自进入施工现场,造成人身安全或其它安全事故的,则由乙方负责。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违章施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员安全或在建工程损失,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分歧,原则上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结算、甲方付清工程款,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合同终止。

附件一:工程预算表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日 期:

家庭装修合同篇5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实地踏勘及了解,乙方知悉本工程为甲方开办中小学生的培训辅导学校使用,对其特殊的安全要求及使用标准已在施工方案及选材中予以充分考虑。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伊旗财政局多功能厅装修工程。

1.2 工程地点: 伊旗财政??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同预算表项目清单。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2、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2.3 约定标准:

3、工期

3.1 总工期:30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20xx年12月1日。

3.3 竣工日期:20xx年12月31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提前告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因甲方原因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2) 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相应调整工程价款。

4.2.3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柒万肆仟玖叁拾肆元整 元,(¥74934元)。此价款已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设计费、协调费、政府规费、措施费、保险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场地清理费、赶工增加费、保修费、文明施工费、不可预见费、税金和利润等一切费用。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50%,支付时间为20xx年12月10日前。

5.4.2 工程进度款: 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5.4.3在甲方支付乙方款项时,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交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付款。

5.4.4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银行汇款、信汇、支票等方式支付工程款,但在甲方支付前,乙方需凭付款申请和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

5.4.5 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

5.4.6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7乙方未经监理或甲方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6、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并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应返工重做,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符合环保、节能等标准。

6.6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9、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3提供施工场地。

9.1.4提供房屋主体结构等已有的技术资料。

9.1.5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6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等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 。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费已包含在工程价款中。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9.2.6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须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9.2.7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9.2.8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要求对不合格的部分进行返工,乙方应承担此部分返工的全部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9.2.9乙方负责自身人员、材料、设备等一切事项的各类保险,并保证不因此等原因而令甲方承担任何法律或经济责任。

9.2.10乙方已清楚本工程现场位于居民楼、办公楼附近,故乙方须遵照国家、北京市政府及甲方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因夜间施工、噪音、空气污染、通道占用等带来的扰民影响等,因乙方未能遵守本条款的规定而引起的民扰/扰民亦由乙方负责调停及解决,并支付一切费用。

9.2.11 乙方保证其雇佣的劳务工人有符合相关规定的在北京市从事施工及工作的一切合法手续, 并保障甲方不承担因乙方未能遵守本条款的规定而引致的罚款、诉讼及后果损失。

10、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乙双方在确认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10.2.3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4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资料、图纸等。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后及时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质保金除外)。 10.2.5乙方知悉并同意,甲方/监理/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仅为形式上的验收,鉴于本工程的质量要求,乙方同意在该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后,在日后的使用过程中若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事故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甲方亦有权在质保金中予以相应扣除,乙方不得以甲方验收合格、已过保修期等为由而拒绝承担该工程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

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接到乙方提交的书面请款报告后的14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从第15日算起,甲方按该笔应付未付金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2 乙方违约

乙方有下列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除应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以次(天)计算按每天/每次处罚1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2.1工程进行中乙方非不可抗力或未经甲方同意情况下中止施工累计5天以上,拒不执行合同;

11.2.2在工程进度中,乙方提出调整工程款支付条件或方式以及提出超出合同以外的付款要求,在甲方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发生停工;

11.2.3乙方未按甲方审定的施工设计及方案进行施工的;

11.2.4无论任何原因导致的周边居民或民工闹事、围攻、威胁甲方工作人员或甲方工作场所给本工程造成严重影响的;

11.2.5乙方拖延工期,而又无视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的指示,拒不采取加速施工的措施;

11.2.6乙方无视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的警告,固执地实施或公然违反本合同约束的行为;

11.2.7当乙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2.7.1乙方施工质量经第三方国家质量监督机关确认明显达不到合同和规范的要求;

11.2.7.2乙方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进行分包的;

11.2.7.3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影响使用安全的;

11.2.7.4因乙方自身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

11.2.8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完工,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不足一天亦按一天计。如未按各阶段工期完工且延误超过10天的,甲方可停止付款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另行施工或接续施工的全部费用。

11.2.9 乙方如果私自代换材料,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负责返工的全部费用,并赔偿代换材料的两倍造价同时追加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工期不得顺延,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2.10 经验收,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设计和规范要求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工程进行改建或完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工程延期的,乙方须同时承担延期竣工等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1.2.11甲方依据上述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于弥补甲方所有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予以追索。

11.2.12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须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3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终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1.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非因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原因的,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若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继续进行赔偿。

12、撤离现场

在甲方就本工程发出竣工验收合格通知后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而终止本合同或因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改变或合同有关条款所述原因而令本工程停工时,甲方有权指令乙方全部撤离施工场地,乙方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全部撤离现场。乙方不可以藉任何原因(如本工程结算、付款等一切原因)而拒绝或拖迟撤离施工现场。若乙方不按期撤离现场,每拖延一日,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13、 质量保修

13.1 质量保修责任: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的全部质量保修责任。

13.1.1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屋顶等部位的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前述质量保修期均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3.2质量保修要求

13.2.1乙方须于保修期内提供维修工作队为本工程提供全部的免费检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保修期内本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于知道故障事故后4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到达故障现场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并达到甲方满意。乙方应保证本工程在保修期内能够达到甲方要求的使用性能。

13.2.2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交付甲方电气竣工图和上下水管线等图纸,标明导线规格,暗管走向和上下水管线,阀门,接口走向和位置等,用于维修备查使用。

14.、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5、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 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1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修合同篇6

甲方: 房主姓名:

乙方: 负责人:

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装修时间:

从(阳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二、 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 提出设计方案及方案变更。

2、 有权监督乙方施工质量和材料质量,主要材料采购时,有权和乙方同时挑选。

3、 及时购买自己承担的材料。

三、 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 按甲方提出的方案严格施工,并按合同要求按时完工,不得无故推迟工期。如遇停水、停电和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甲方收取乙方1%的.违约金。

2、 遵守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

3、 购买应承担的所有材料(除甲方自购买的所有材料)

4、 在施工过程中,因停电、停水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负责任。

5、 施工中如遇改水、改暖等,应提前向甲方声明,同时报物业审批。

6、 物业发给甲方的《业主临时公约》中装修有关规定时乙方同样有效。

四、 装修费用及支付

1、 总装修费用为人民币3.2万元整,大写叁万贰仟元整。

2、 支付方式: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进场施工后,先付30%。用于购买装修材料施工,木工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支付30%,施工结束后,如果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不满意,可扣保修金3%。验收合格全部付清。

五、 自甲方付清乙方全部费用之日起一年内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维修,(非乙方责任除外),如甲方无故扣除工程款,乙方可以有权拒绝保修。

六、 工程内容以报价单为准(详见附件)

七、 为了维护双方利益,请不要接受任何口头承诺。

八、 施工期间水暖、电费由甲方承担。

九、 乙方负责与物业协商解决一切施工手续。

十、 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十一、 装修增减费用,在中期款时,计算并支付。

十二、 免费保修一年。

十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商议决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家庭装修合同篇7

甲方(业主):

身份证号:

乙方(施工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规格:室卫

3. 建筑面积:平方米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5. 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

第二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 天

工程开工日期: 年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月 日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三条:工程价格

以附表《装修工程价格表》所定的价格为准。

第四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

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第六条乙方义务

1.乙方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4.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七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九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全款30% 作为订金;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50%。剩余2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报告,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 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签章)

住所地址:

电话号码:

工作单位:

乙方: (签章)

企业地址:

电话号码:

负责人:

家庭装修合同篇8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三、签订合同前发包人(甲方)要验看承包人(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的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四、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管线和设施。

五、第一条第8款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六、根据装饰装修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水准不同,管理费可上下浮动,但一般不超过装修总价款的10%。

七、第二条“材料供应”,无论是甲方供料或乙方包工包料都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合价;属甲方提供材料的,还需在附件中写明送达时间、送达地点。

八、第五条第1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另有协商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九、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结束都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合格,乙方应予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十、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限不低于两年。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十一、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十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可向上海建设交通网查询。

十三、本合同示范文本,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共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

十四、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20xx版)的修改版本,自20xx年3月15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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