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观后心得10篇
民法典观后心得10篇
民法典观后心得篇1
家风如一杯酒,清香甘冽;家风如一壶茶,醇厚芬芳;家风如一朵花,馨香扑鼻;家风如一张画,连城之璧。俗语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的家风就是一所好的学校,它通过日常生活影响着我们的心灵,是一种无言的教育。我们家有三风:善良之风,孝顺之风,勤俭之风。
我家的善良之风。妈妈常说:“善良是心灵的灯盏,能引导迷路的孩子前行”前年的一个星期天,我和妈妈去春天服饰里给我买了一件新毛衣,然后又去超市买了一些零食。在回家的路上,我们遇到了一个跟我年龄相仿的孩子,不过跟我不同的是他患有小儿麻痹症,当时的他穿的破破烂烂的,还在马路边上到处乞讨。我看他好可怜,正准备给他分点零食吃,妈妈却什么话都没说,直接把口袋里仅有的二百多元钱递给了那个孩子,还把给我买的零食和毛衣都给了他,并对他说:“孩子,买车票回家吧,别让爸爸妈妈担心啦,家里再穷,也是家。”我记得当时那孩子哭的好伤心,直对着妈妈鞠躬说:“谢谢,谢谢”,后来,我在街上再也没见过那个孩子,我想他一定是回家和爸爸妈妈幸福的在一起了。
我家的孝顺之风。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孝顺是每个中华儿女都应该必备的传统美德。在家里,我孝顺我的爸爸妈妈,每天,我会在课余时间帮他们干点力所能力的活,晚上给他们捶捶背,倒点热水泡泡脚。我孝敬我的爸妈是因为他们的言传身教,多年来,爸妈十几年如一日的孝敬爷爷奶奶,记得奶奶生病住院时,爸爸妈妈衣不解带的侍奉在病床前,他们是远亲近邻们公认的好儿子,好儿媳。
我家的勤俭之风。我们家勤俭节约的宗旨是:该花的钱一份都不能少花,不该花的钱一份都不能多花。比如我要买学习用具或者课外书籍,妈妈总是给我足够的钱,让我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课外读物。在我看见同学新买的玩具羡慕的眼神时,妈妈教育我:好钢用在刀刃上,这些钱可以给你买好几箱特仑苏了,别和同学比吃穿玩,要比比学习。
家风如春雨,润物细无声,随风潜入我的心灵。父母给我留下了这么丰厚的精神财富,我一定会努力的将我家的家风世世代代传承发扬下去。
民法典观后心得篇2
《民法典》就如一块千锤百炼,无比坚固的“磐石”,铺就在“复兴号”列车带领人民驶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来可能还要面对更多更大的风浪,但只要人民群众齐心协力、万众一心的这块“基石”在,就能让列车稳稳地全速前进。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许多问题,民法典作出了明确回应,如:《民法典》中对各种“人肉搜索”、非法盗取他人信息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突出的特色规定有“离婚冷静期制度”、“继承人宽恕制度”、“自助行为制度”,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同时对遗体器官捐献、职场和校园性骚扰、非法从事与人类基因、人体胚胎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严格规范。因此,《民法典》将在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这部包罗万象的《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即将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权益,用权利本位构建起整部法典的逻辑主线,必定能够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观后心得篇3
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受悠久的儒家文化熏陶,形成了我们仁义、宽厚的个性和忠诚国家、孝敬父母的观念。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良好家教家风,注重自身修养,注意行为举止,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培育与传承良好家风家教从我做起,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我一直认为培养孩子宽厚待人的性格对孩子的成长是很重要的,而且我也重视对孩子进行良好品格的培养教育。比如,教育孩子不要斤斤计较,教育孩子对人不要尖刻,应该多体谅他人等。邻居老张经常来我家借东西,过年时有一次借我家的梯子打扫家,归还时梯子的支腿因使用不当弯曲变形了,我没有生气也没埋怨,安慰了邻居之后,找人重新矫正修好了。老公说让邻居出点维修费,我劝住了老公并暗示他孩子在一边,应该给孩子树立一个宽以待人的好榜样。孩子开始还发牢骚,埋怨邻居借啥坏啥,看到我的态度后就一边玩去了。类似的经历不断地对孩子的性格产生良好的影响。当孩子喜欢的玩具被小朋友玩坏的时候,表现出来的不是尖刻的言语和肢体动作,而是理解和宽容:“没关系,我爸爸能帮我修好的,你以后玩玩具可要仔细小心点”,孩子的好朋友也越来越多。我觉得这样对孩子的成长是有利的……
“予人方便,自己方便。”社会发展不但需要专业技术,更需要精诚合作的精神。培养孩子好性格,好品质,学会与人合作,戮力同行,将来才能有大作为。
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形势下,人们经济压力不断增大,都在追逐买房、买车、孩子上等等物质利益的同时,价值观发生了转变,被各种功利心所绑架,没有教会孩子如何做人、如何做事,忽略了家庭道德教育对孩子的重要意义。孩子的成长与家庭环境、家风、家规有着密切的关系。仁义、助人、涵养常常可以从家庭教育中找到根源。
多读书、读好书,依靠书本知识和德育书籍的书本教育也是潜移默化培养孩子忠诚国家、孝敬父母,做守法、自立、正直、感恩的人的有益途径。我自小就爱读书,在我的带动和影响下,孩子也把读书作为一个接触社会、知书明理的好习惯。在读书方面我舍得投资,大约每年购书的花费就达1千元左右,现在我家的藏书有好几千册,根据孩子各个成长期的认知不同,我给孩子购买了婴儿画报、幼儿画报、科学画报、儿童文学、儿童实用文摘等对孩子成长有益的书籍,孩子从中学到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
孩子是民族的未来,肩负着民族腾飞的重任。忠诚自古就是一种美德,忠诚国家是中国人必备的基本素质。我从小教育孩子必须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园规章制度,热爱我们的祖国。每星期一孩子坚持早到学校去观看小学里的升旗仪式,并自豪的跟我说:妈妈,这是中国的五星红旗,祖国的红旗,我们大家的!
尊重长者、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家里养成孝敬父母的好习惯,到社会中才能做到关心朋友、同事,才能做到对祖国的忠诚。在教育中我很重视培养孩子尊敬长者、孝敬父母的好习惯。自组建家庭以来,我们相亲、相敬、相爱,真诚相处,家庭团结和睦,关心老人、孝敬双方父母,嘘寒问暖、添衣置袜。行为举止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孩子三岁时,下着雪奶奶从老家给孩子带来笨鸡蛋,由于天气寒冷加上汽车颠簸晕车,奶奶一进门表现出很累的样子,我去拿暖宝充电的时候,孩子端着他的小水杯,从饮水机里接了满满一杯温热水(家里有孩子我把饮水机的温度始终定在50度),一步一步慢慢的往前挪动到奶奶的床前用稚嫩的语言说:“奶奶喝水,多喝热水不感冒!”当时感动的婆婆眼圈红了,我虽然也很吃惊、很感动,但我认为这是应该的。让孩子了解我们做父母的为他和家庭所付出的辛苦,孩子会逐渐珍惜自己的生活,也会从心底里产生对父母的感激和敬重。
民法典观后心得篇4
传统中国重家风。家风琳琳琅琅,概括起来,不外乎家国天下、耕读传家、积德行善、仁孝清廉等几个关键词。扬州个园有两副楹联:“传家无别法,非耕即读;裕后有良图,唯俭与勤”、“几百年人家无非积善,第一等好事只是读书”,就体现了这一点。家风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近年来却很少被提起。在种种“神回答”中,虽有调侃,但也见其式微。
有人讲,现在谈家风,并没有多大意义。言下之意是,家风大多充满正能量,是要把孩子培养成好人、老实人,可社会现实常常是“老实人吃亏”。有声音称,当下社会除却成功别无信仰,而且为了成功可以抛弃一切。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做一个出淤泥而不染的莲太累了,甚至难有出头之日。但必须看到,这会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这种状况不会延续只会削弱。而且,我们处在同一条船上,谁也不能独善其身,谁也不能做社会责任的“逃兵”。这种责任,是存在的理由,也是活得更好的保证。
有人讲,家风向来是大户人家事,与一般百姓关系不大。这是一种误解,文人重家风,但家风并不只是文人事。许多人家,虽然没有专门家训,但也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了自己的家风,由此也构成了特色的家教文化。
有人讲,现在家族意识不断消减,此时谈家风不合时宜。家庭单元的缩小化是一个趋势,但再小也有家庭,也有家风存在的意义。这些年来,有关富而不贵,以及“富不过三代”的话题,为有些人焦虑为有些人乐道。这同样可以从家风上寻找一定原因。富是指物质、钱财,而贵是指素质、教养。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第一课堂,一个人的成长有没有受到好的家风熏陶,是完全不一样的。有什么样的家风,往往就有什么样的价值观、财富观。对于不少人来说,家风的好坏甚至影响和决定人的一生。
有人讲,现在更应该讲政风社风,而不能退而求次家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四风”很重要,休戚相关、互相影响,还可以在中间加上“家风”。虽然不能无限扩大家风的重要性,“家风正,则后代正,则源头正,则国正”可能有些绝对。但换一个角度看,从家风开始,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改善,这在方向和策略上却是正确的。有用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拾起来,最腻味的是先争论大用小用,最怕的是在争论中不用。
别让家风也成为“一阵风”,徒留下“古风不再”的感慨,今天有必要重提家风。家风的形成,无关贫富,无关文化,只关德行。家风是潜移默化发挥的,作用更是潜力无穷。家风这个源头清澈了,有利于涵养好的党风、政风与社风、民风。
民法典观后心得篇5
好的家风,就像家的主旋律;就像家的柱子;就像春雨,滋润着我们才能健康成长。最近童鞋(同学)们总是在谈论着自己的家风,现在我也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家的好家风吧!我们家也有许多家风呢!
有着许多比如:嗯,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有吃饭时要洗手,上完厕所要洗手。好的学习习惯,写作业要有计划性,书桌要整理好。好的生活习惯,教我要怎样做人等等。
在我们家,我的爸爸妈妈经常教我做人的道理,还给我们家定了家规呢。不过,他们喜欢用事情告诉我道理,让我永远铭记于心。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一起上街。外面有好多乞丐,我对他们产生了厌恶,看见他们就恶心。这时,又有一个乞丐来到我旁边,还向我乞讨。我心想;恶心死了,给他一毛钱吧。我便把钱投到他的碗中。不想搭理他,可他竟然死不要脸的还向我要钱,我气愤极了大声说:“滚开!”妈妈看见了说:“注意礼貌。”我想一个乞丐而已。可妈妈却把5块钱给了他,我大吃一惊。生气地对妈妈说:“妈妈,你干嘛给他,五块钱可以买一根梦龙耶。”妈妈和蔼对我说:“他是真的需要帮助的人,帮助他就是献出自己的爱心啊。孩子,记住啊,一定要有爱心和帮助他人的一颗心,多少钱也买不回来的东西,就是那金子般的那颗心。”这番话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告诉我一定要有爱心,有一颗帮助他人的心。
还有一件事,使我一生难忘,那是爸爸妈妈要告诉我要独立和坚强的道理时地一件事。
记得有一场大雨,我的同学都被接走了。我还在教室里,我想如果今天爸爸妈妈开车来接我就好了。可我等了好久,爸爸妈妈还没来,我只好打着我那把破伞,带着怨恨的心情走在回去见到路上,我看这次我一定不会原谅他们了。烦死了。我只好慢吞吞地走着,雨点打在我的身上,我觉得异常的冰凉,也许是心凉了吧。
我打开家门,我想哭可还是忍住了。爸爸妈妈笑脸迎接着我,我别过脸不想理他们。妈妈轻声走过来说:“孩子,今天你是自己走回来的。看一看你身后的脚印吧,以后也要这样坚强哦,要独立要坚强要自信要宽容,这不就是我们曾经定过的家风哦,要加油噢。”
独立,坚强,自信,宽容,有爱,这就是我们家的5大家风。我一定要努力做到,做到,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我相信,我一定会变得更加优秀的。我希望,这些家风永远伴随着我成长。加油吧,为有这些而骄傲吧。
民法典观后心得篇6
合同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一天之内,时时都在面临着和他人签合同的场景。例如买东西那就会面临一个买卖合同,搭乘公交车就是一个运输合同,租房子住就会面临一个租赁合同,向他人借款就形成一个借款合同等等。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整个《民法典》,“准合同”这一法律术语,仅在《民法典》目录及分编条目出现两次,具体的法律条文中都直接使用了准合同的两个子概念,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第一款,扩大了无因管理人的债权请求权益范围,包括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所规定的“因管理实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还包括因管理实务受到的损失(适当补偿原则);该条第二款对“非善意”的无因管理人的权利做了限制: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该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管理人不享有相应债权。
《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一定能够正确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民法典观后心得篇7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从“法律”到“法典”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是历时66年的编纂,经过几代法律人的努力得来的宝贵成果。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法典是新中国首部民法典,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规范,民事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社会发展,一些特殊的民事行为中往往会牵扯到多部法律,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或出现各部法律之间的适用重叠,或出现超出了单行民法调整的范围而造成管辖空白的情况,从而给立法、司法、普法、守法造成困扰。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实施,在社会各项基础都基本健全的前提下,迫切需要将民事行为规则系统化、体系化,同时切实解决民法内部的和谐问题,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稳定发展。因此《民法典》的诞生,可以说既是势在必行,也是水到渠成。
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除了内容丰富、涉猎范围广,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从法条之后所体现出的深刻的立法指导思想。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的出台,就是为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提供更全面的法制保障,更体现了人民至上的思想。
此次通过的《民法典》由7编加附则共84章、共1260个条文构成。第一编为总则,之后依次为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民法典》并不是全新编纂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多部单行法的集合,而是综合新时代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区别于《物权法》、《婚姻法》、《合同法》等单行法,有针对性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去粗取精,形成体系化、系统化的规范。这七编把民生相关的方方面面都涵盖在一部法律之下,从小到老百姓衣食住行,大到国家综合治理,提供了完整的法律指引。
在各分编中,值得关注的重大创新和亮点要属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民法典》总则编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较于1986年《民法通则》所表述“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此次民法典首次把“人身关系”置于“财产关系”之前,弥补了传统法系“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同时也体现了《宪法》保障人权的根本要求。
《民法典》中的人格权编共六章五十一条,涵盖了从全面建立反性骚扰制度防线,到个人信息防火墙等社会热点问题,适应现今社会的发展趋势,突出细化了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所拥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各项权利,加强了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有关的人格利益的保障,从法律层面对人格权利和利益进行了肯定和保障,为进一步深化人格权的保护奠定了请求权的法律基础。除此以外,《民法典》还实现了多处制度创新,包括规定了“自甘风险”规则以及“自助行为”规则、完善了网络侵权责任制度、增加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等等体现时代特征的内容。
“徒法不足以自行”。一部好的法律,不仅仅是看法条的科学性和周延性,更多的是看实际运行效果。良法善治,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以法律的视角审视社会活动,固守法律底线。新时代的中国,需要一部这样的《民法典》,让她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给社会生活提供权利和义务的规范,用法治构筑稳稳的幸福。
民法典观后心得篇8
《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四大检察工作中,不仅是民事检察,其他各项检察业务都要结合《民法典》承载的法治精神、基本原则、具体条款,深入贯彻研究,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深入发展。
在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集体学习时特别强调,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这为推进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但从总体上看,民事检察工作依然是短板、弱项、离“做强”还有不小差距。实际上,《民法典》与“四大检察”都有紧密联系。此次《民法典》合同编不同于《合同法》的是,在其第三分编专门对准合同有关内容进行了规范,所谓的准合同和合同不同的是,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而准合同是单方意思表示。准合同主要指两类,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民法典》准合同编颁布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观后心得篇9
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此,我们迈入民法典时代。新编纂的民法典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七编。民法典是对过去民事单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传承继受和创新发展,一些与时俱进的新理念也体现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变化还体现在,基于立法严谨性的技术要求,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中表述不够清楚或者不够准确的规定进行了非实质性修正;基于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对其部分内容进行了实质性修改。非实质性修正主要包括概念使用与语言表述的改变,部分法律条文中个别词语的改变,句子前后标点符号的改变等。作为我们法律人,不但要关注民法典中的实质性修改,还要关注非实质性修正。下面就民法典中的部分非实质性修正谈几点学习心得:
民法典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部分法律条文中的“要求”一词修改为“请求”。立法机关之所以把“要求”一词修改为“请求”一词,这说明“要求”和“请求”二词的含义肯定不一样,二者有细微的差别。“要求”是指提出具体愿望或条件,希望得到满足或实现。而“请求”是指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满足。“请求”含有处于被动地位的意思,希望别人能按自己的意思办。而“要求”是自己处于主动地位,带有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除了通过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用“请求”一词外,立法机关用的都是“要求”一词。看来,在立法者眼里,家事是可以天经地义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么“要求”,要么“请求”。不过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继承编中,“请求”一词只出现了一次,“要求”一词一次也没有出现。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个别语句的表述进行了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只是表达了当事人有请求的权利,至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支持还是不支持当事人的请求这层意思并没有表达出来。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就表达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这层意思来。这前后的变化体现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实质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个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后再运用到实务中去,在实务中成熟运用民法典也需要一个过程。
民法典观后心得篇10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世界宣告着“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2020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中国人民饱受疫情的困扰,在这个万众一心度过疫情的时刻,民法典的出台可谓是为人民打上一针“强心剂这是中国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是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回应了民生的关键问题,具有里程碑意义。
党和国家先后多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但因多种原因一直没能形成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民法典。将编纂民法典确定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经过多年努力,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不仅仅是达成几代法律人的夙愿,更是对人民的殷切期盼提交了份圆满的答卷
此次民法典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与此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是此次编篡的亮点,具有极为深远的意早在1986年,我国制定民法通则时就明确规定了“人格权”。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人格权的定义不断丰富,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大数据、互联网成了一把双刃剑,个人隐私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信息泄露引发的电信诈骗,利用互联网侵犯公民名誉权等现象层出不穷。法律从诞生那天起就具有滞后性,当现行法律还不能有效应对,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还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人格权保护需要。此次人格权编对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主体享有的各项人格权进行了明确规范,这意味着民法典的横空出世对老百姓来说不仅仅是抵挡伤害的盔甲,更是奋起反抗的武器。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让以人为本真真切切的落实在生活中,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此次民法典除了人格权独立成编之外还回应了一系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可以说,这是一部“社会活动百科全书“,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当然民法典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文字的魅力和缺陷总是形影不离的,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部《哈姆雷特》,当民法典制定好后,司法者、执法者、守法者对其可能有不同的见解,出台相应的解释、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就显得额外的重要,但这只是后话,就把一切交给时间,让我们一起去见证。
这一部盛世之典不仅仅凝聚着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也写满了14亿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梦想,它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必将在人类法治文明画出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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