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和谐发展的自组织路径分析
摘 要:自组织机制所能达到的有序状态与系统和谐性之间存在必然的关联。本文将高等教育系统的和谐发展纳入到自组织的理论框架下,在阐述高等教育系统和谐发展内涵的基础上,描述了高等教育系统通过自组织路径实现和谐发展的演化机制。
关键词:高等教育;和谐;自组织
高等教育和谐发展是高等教育适应社会和谐发展和自身发展规律的必然趋势。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是如何选择高等教育和谐发展的路径,这种选择首先源自方法论的更新。自组织理论作为一种能把人的思维提高到系统的高度、并给予基本方法论指导的思维模型,为高等教育和谐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自组织理论视野下高等教育和谐发展的办法
1﹒自组织理论
自组织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建立的一种系统理论,主要由耗散结构论和协同学组成。自组织理论是研究系统自组织过程的机制、规律和形式的科学,即研究系统在一定条件下如何自动地从无组织到有组织、从无序到有序、从低级有序走向高级有序的进化机制问题。
普利高津(I.Prigogine)提出的耗散结构理论探讨系统在何种条件下才能从无序走向有序,并出现一种新的、稳定的、内部充满活力的结构。它揭示了一个远离平衡态的非线性的开放系统,通过不断地与外界交换物质、信息和能量,由原来的混沌无序状态转变为一种在时间上、空间上或功能上的有序状态的过程。系统这种能够自行产生的组织性和相干性,被称为自组织现象。[1]
哈肯(H.Haken)创立的协同学主要研究不同系统从无序变为有序时的共同特征及其协同机制,认为在一定条件下,系统可以通过各组成单元的相互作用和协作,可以自组织地协调各子系统,从而产生宏观尺度上的空间结构、时间结构和功能结构。哈肯将自组织定义为:“如果系统在获得空间的、时间的或功能的结构过程中,没有外界的特定干预,我们便说系统是自组织的。这里‘特定’一词是指,那种结构和功能并非外界强加给系统的,而是外界以非特定方式作用于系统的。”[2]
耗散结构论与协同学对认识高等教育系统的发展演化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耗散结构论研究了系统如何开放、开放的尺度、如何创造条件走向自组织等诸多问题,因此可以称之为自组织的创造条件方法论;协同学则在整个自组织方法论中处于动力学方法论的地位,是体系自身如何保持自组织活力的重要方法论,对于系统自组织演化以及使得自组织程度越来越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和谐与自组织理论
“和谐”的意思是配合得适当、匀称。和谐范畴主要揭示事物矛盾双方或事物彼此间的关系,而这种对“关系”的重视与自组织理论研究的重点由“实体”转向“关系”是合拍的。和谐不是个别事物的本质,而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彼此间即系统之间由无序到有序的关系或联系。[3]它反映的是事物本质中差异面的同一,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一种状态。它是反映矛盾统一体在其发展过程中对立面之间所表现出来的协调性、一致性、平衡性、完整性和合乎规律性的辩证法范畴。[4]
根据现代自组织理论,物质系统的秩序可以是“他组织”的结果,也可以是“自组织”的结果。也就是说,物质系统的秩序可以是某种外部力量强行控制的结果,也可以在系统与环境之间、系统与其构成要素之间以及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自主性相互作用的基础上自发生成。单靠“他组织”形成秩序不仅耗能巨大,而且所形成的只能是一种毫无自身生命和没有进化能力的“死”秩序,由于这种具有“死”秩序的系统及其构成要素没有任何自主性,所以也就谈不上以自主性相互作用为基本前提的和谐性。对于一个自组织系统而言,和谐性当然仍然内在地关联着某种形式的秩序性,但这种秩序性不再是传统观念中的那种静态的、非演化的“死”结构,而是系统的秩序性结构(存在)与秩序性结构的生成和发展过程(演化)的“活”的统一,这种统一就是自组织。可以说,现代自组织理论才真正为“和谐性”概念提供了逻辑意义和判别标准——哪里有自组织,哪里就有和谐性。[5]
3﹒高等教育系统和谐发展的内涵
一般意义上的高等教育和谐发展是指把高等教育置于社会系统的发展运行中,通过合作、协调、创新等手段,实现高等教育系统与社会系统、高等教育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序发展。而从自组织理论的视角看,高等教育系统是具有可持续发展特性的组织,其和谐发展要看高等教育系统是否形成了充分发挥各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能动性、创造性的条件和环境,以及是否实现了系统诸要素活动的总体协调性和有序性。如前所述,可持续的协调性和有序性的获得要靠系统的自组织力量实现,只有通过自组织作用产生的有序性才能促进高等教育系统的和谐发展。因此,高等教育和谐发展就是高等教育系统在没有特定外部干预的条件下,通过子系统相互作用,自发地从无序向有序、从低度有序向高度有序演变的可持续发展过程。
二、高等教育系统和谐发展的自组织机制
高等教育系统的和谐发展应当是系统的自主发展,无论是外部影响还是高等教育自身发展,都应该通过系统的自组织过程来实现。基于自组织演化观,高等教育系统和谐发展的机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充分开放:高等教育系统自组织和谐发展的自身条件
所谓开放,是指系统与外界有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无论是自然系统还是社会系统,只要它是自组织的系统,就必定是开放的,开放是系统自组织演化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之一。自然科学证明,任何与外界无交换关系的封闭系统,都只会自发地趋于无序和混乱,最终走向“死亡”,即热力学意义上的均匀无序的热混沌状态。这说明,只有开放,系统才可能自发地组织起来,形成更有序的状态;封闭只能导致系统组织程度下降和退化,最终自发地趋于无组织状态。
高等教育系统的发展过程就是高等教育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条件作用下,以自身的改革活动引起、调整和控制与社会其他子系统的信息交换的过程,它与外界环境有着资源、理念、政策、行为、评估等多方面的信息交流,因此,高等教育系统是一个开放系统。
高等教育系统的开放应当是基于不同类型的外部环境的有区别的开放。高等教育系统作为一个开放系统,其目标的确定、功能的发挥等都与环境密切相关。由于不同的环境对高等教育系统的影响程度和影响方式存在很大不同,因此研究高等教育系统的开放问题时必须区别对待不同的环境因素。
高等教育系统环境的分类方法很多,根据环境对高等教育系统的影响方式,可以分为特定影响环境和非特定影响环境。所谓特定影响环境是指有目的、有计划的、能够从外部强制影响高等教育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环境,比如政治环境。政治环境由一系列与决策和实施有关的政治互动要素组成,是社会系统所有方面的决策所依据的重要因素。政治环境的根本属性是以权力为核心,这决定了它对其他系统的影响具有不同程度的强制力和目的性。因此,它是研究高等教育自组织发展时需要特别注意的因素。它既可能成为促进因素,也可能成为阻碍因素。非特定影响因素对高等教育系统的影响是非特定、非强制、无明确目的、潜移默化的,比如自然环境、文化环境、人口因素等等。这里还有一个特例,就是经济环境。经济环境介于上述两种环境之间,它既可以作为政治的工具对高等教育系统施加有目的的、强制的影响,又会以独立的姿态对高等教育产生潜在的影响。当然,还需要注意某些经济主体出于自身目的对高等教育施加的特定影响。
高等教育系统面对复杂的环境,需要根据自身目标和需求对不同环境采取不同的开放程度和开放方式。对于特定影响环境,高等教育系统需要保持必要的独立与封闭,加强选择性,以避免不合理的或不利于高等教育系统正常发展的影响。当然,还需要政治因素遵循高等教育系统发展的规律做出正确的决策,毕竟在这对矛盾中,政治环境的力量占据主导。对于非特定影响,高等教育系统则可以加大开放程度,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从环境中吸纳有用资源和信息,促进自身发展。随着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它所面临的各种环境范围也扩大了,不但政治、经济、文化等环境逐渐渗透进了国际因素,而且高等教育本身也被置于国际高等教育大环境之中。因此,高等教育的发展必须有效应对环境变化,采取不同的开放措施和开放程度。总之,高等教育系统开放方式和开放程度的选择标准,是既有助于高等教育和谐有序地持续发展,又不会使高等教育自身使命和目标受到影响。
2﹒非线性作用:高等教育系统自组织和谐发展的内在动力
自组织理论认为,系统诸要素间的非线性作用是系统自组织演化的内在动力。所谓非线性相互作用,就是作用的总和不等于每一份作用相加的代数和。在非线性相互作用下,系统产生了整体性行为。反过来说,系统之所以有整体行为,只是因为系统诸要素之间存在着复杂的非线性相互作用。在非线性作用下,系统诸要素之间形成关联与协同,系统才会产生排斥和吸引、竞争和合作等整体行为,系统内局部的涨落才可能得到放大,从而引起发展。
耗散结构理论首先认识到了非线性在推动系统自组织演化中的基本作用。它认为系统充分开放使之远离平衡态,创造了系统自组织演化的条件,而真正的转变则是系统诸要素非线性作用和自组织的结果。协同学认为,自组织系统演化的内在动力是系统诸要素间的非线性的竞争与协同,而不是外部指令。竞争是相互联系的个体之间的一种基本关系,是系统或系统诸要素之间为了保持个体性而相互争胜、力图取得支配和主导地位的活动与过程;协同反映的是系统或系统诸要素之间保持合作性、集体性的状态和趋势。虽然竞争与协同反映的状态和趋势是相反的,但二者又是相互依赖的。诸要素间的竞争使系统趋于非平衡态,而这恰是系统自组织的基本条件;诸要素间的协同在非平衡条件下使系统中的某些运动趋势联合起来,加以放大并占据主导地位,支配系统整体的演化。但是,并非所有的竞争和协同作用都能成为系统协调发展的动力,只有非线性的竞争与协同才能成为系统自组织演化的内在动力。
高等教育系统是一个要素众多、层次复杂、目标功能多样的系统,其输出变量或状态的变化与其输入变量或刺激强度并不呈简单的线性关系,其内部存在着复杂的非线性相互作用。高等教育系统内的非线性相互作用主要表现为高校之间及高等教育行政部门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高等教育各子系统之间存在着理念、政策、行为等多维度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在管理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上存在着相似性、交叉性和互补性。这种多侧面多层次的相互联系,不等同于简单的因果式线性联系,具有相干性、非均衡性、非对称性等非线性特征。
高等教育系统自组织的非线性作用具体表现为系统内部各高校之间及与高等教育行政部门的竞争与协同。在高等教育逐步国际化和高等院校自主权逐步增加的情况下,高等教育系统内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竞争,这种竞争首先表现为各高校之间的相互排斥与相互赶超。但并非所有竞争都能促进高等教育系统实现和谐发展,必须区分良性竞争与恶性竞争。良性竞争可以激活高等院校的动力系统,激发高等院校的原始动机和内驱力,推动高校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特色化道路;也使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各个子系统居于不同的位置,发挥不同的职能,各子系统之间相互配合发挥整体的功能。因此,高等院校面对竞争,必须明确自身在整个系统中的位置和职能,这样才能有明确的自我定位和发展方向,制定明确的竞争策略,实现自身功能和系统整体功能的最大化。但是,在目前的高等教育系统中,由于高校分类标准和评价机制存在诸多问题,使得各高校难以找到自己应有的位置,产生了很多无序竞争的现象,使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面临很大的危机。就高校分类标准而言,当前影响较大的按照学位层次划分的分类标准存在诸多不足,导致高校在类型定位上重学轻术,在层次定位上步步攀高,在学科定位上综合求全,在目标定位上瞄准名牌精英大学。[6]这种定位使高校之间产生高度的趋同性竞争,一旦这种竞争发展到一定程度,高等教育系统中各子系统的功能趋于一致,整个高等教育系统将会趋于热平衡状态而失去存在的意义。因此,必须为高等教育系统的自组织发展提供公平合理的发展环境,使高校敢于和能够积极尝试和冒险,敢于和能够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发展,这样才能产生良性的竞争,促进系统的和谐发展。
在竞争的同时,高等教育系统诸要素在面对外部压力和变革时也表现出彼此合作的协同作用。高等教育系统内的协同是指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为了实现系统总目标,在吸收外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基础上彼此合作而形成的一种宏观的集合效应,具体表现为高校之间及高等教育管理部门的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与竞争相比,协同作用是达致高等教育有序和谐发展的更有力因素,它使各高校在实现自身发展时必须考虑其他子系统的因素,无论这种考虑是基于竞争还是基于合作,都能促使高校将自身发展转化为高等教育系统的整体愿景,实现高等教育系统的和谐有序发展。高等教育系统的存在与发展要依靠与外部环境的物质、能量、信息、资源等的交换,这种交换的根本依据是社会需求,高等教育系统必须满足社会的全方位需求才能获得与外界的交换。因此,高等教育系统各子系统必须具有不同类型和功能并互相协作,才能保证高等教育系统与外界的正常交换,以维持自身的正常存在与发展。
可见,高等教育系统的自组织演化就是在系统诸子系统既竞争又协同的非线性相互作用下发生、发展的。首先,由于非线性作用,高等教育系统各子系统处于一种竞争状态之中,相互争取空间、时间或功能上的有利态势与资源优势,促进了系统演化;其次,高等教育系统内部的协同又使子系统联合起来,在非线性作用下,这种联合被放大而产生整体性行为,产生出支配高等教育系统自组织有序演化的运动模式。由此可见,高等教育系统内非线性作用下的竞争与协同,是系统自组织演化的动力。
3﹒涨落:高等教育系统自组织和谐发展的原初诱因
不论是耗散结构理论还是协同学,都认为自组织系统是具有不确定性的系统。这种系统总是存在随机的上下波动,自组织理论称之为“涨落”,并认为涨落才是系统向高级有序状态转化的触发剂。如果系统没有涨落,保持恒定的稳态,就不会自行发展到更高级的有序结构。只有存在涨落,系统才可能失去平衡,才可能由不平衡达到更高级的稳定有序状态。因此,涨落对于系统自组织演化而言,就是受必然性支配的随机诱因。
与传统思维中涨落被看作不利于系统稳定存在的干扰因素不同,自组织理论赋予涨落以建设性意义:首先,涨落是系统“认识”更有序状态的诱因,通过涨落,个别子系统才有可能超越常规,认识其他状态;而后,当这种涨落得到其他子系统响应并在整个系统中关联放大时,系统就被诱导进入更有序的状态。其次,随机涨落驱动了系统中各子系统在取得物质、能量和信息方面的非平衡进程,在临界区域附近,涨落加上非线性作用形成的关联放大效应,又进一步加剧了这一进程。可见,涨落的确对系统发展具有建设性作用,耗散结构理论把这种建设性称为“通过涨落达到有序”,协同学称之为“易开关性”。更进一步说,对系统自组织演化而言,涨落由于具有在临界区域附近“开启”系统向有序状态跃变的作用,因此也可以被视为与必然性的非线性作用动力不同的另一类自组织演化动力——随机性动力。当然,还需要注意涨落是一把双刃剑,既能导致系统稳定性的破坏,使系统解体、崩溃,也能使系统经历“稳定—失稳—达到新的稳定”而建立更有序的结构功能。在自组织演化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利用涨落的建设性而克服其破坏性。
在高等教育系统内部,某些高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在某一方面偶然的突出表现,常常会形成系统的涨落。高等教育系统在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换时,由于外部信息的刺激,某些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经常会产生某种偶然的变化,比如某一高校在发展过程中对某一问题突然产生的新看法或采取的新措施。就这一问题而言,该高校的认识水平可能超过了高等教育系统整体的认识水平。随着这种新认识或新措施的影响越来越大,高等教育系统的原有状态就会偏离平均值而不断波动,形成系统内部的涨落。最典型的例子应该就是“威斯康星思想”对高等教育的影响。威斯康星思想产生的原初涨落,被其他大学学习和模仿的热情放大,最终带来了美国高等教育、乃至世界高等教育的质变。再比如,高等教育管理部门在研究借鉴国外教育经验时所产生的顿悟和新的见解,以及由此采取的新的管理措施,也会促使高等教育系统偏离系统平均值,形成涨落。
在高等教育系统演化过程中,涨落的催化和调节作用在系统所处的不同阶段是不同的。在高等教育系统的稳定阶段,一些微小的涨落只能引起系统状态发生量变;而当高等教育系统演化到临界点时,某种涨落通过竞争与协同等非线性相互作用被放大成“巨涨落”,“巨涨落”将引起高等教育系统内部绝大多数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共同响应和协作,导致高等教育系统发生质变,从而产生具有新质的自组织。
4﹒自由与公平:高等教育系统自组织和谐发展的保障
系统的演化发展从根本上必须通过自组织方式才能实现,但从自组织的本源意义上看,自组织并不是纯粹的、完全的内部演化,它离不开与社会共同体间的交往。系统进化需要环境的支持,这种环境影响应当是非特定的。从现代中国的制度生态来看,高等教育自组织力的提升要求政治系统从外部提供相关的制度安排和制度保障,以培育和规范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各要素的组织与运作,这也是后发现代化国家高等教育自组织力提升的重要途径。但另一方面,由于政治权力的介入,高等教育系统的演化就有可能被打上政治化、行政化的烙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或抑制高等教育系统自组织力的提升,其自治性、自主性和非盈利性的目标追求可能受到影响。因此,为了保证高等教育系统通过自组织路径走向和谐发展,作为主要外部因素的制度安排必须遵循一个原则,就是从对高等教育的过程管理中脱离出来,注重价值和利益等方面的协调。也就是要求政府只提供高等教育系统自组织发展的非特定影响环境,而不参与具体管理和施加特定的影响。
高等教育系统自组织演化所需要的根本外部条件就是自由与公平的环境,也就是院校自治、学术自由和各类高校间的平等,而平等的实现最终又归于自由的获得,因此,自由(学术自由与院校自治)是高等教育系统自组织和谐发展的根本保障。19世纪法国经济学家巴斯夏(C.F.Bastiat)曾对自由与和谐关系做过论述:“人的利益如不受约束,就能和谐地彼此结合,就能促进公共福利逐步优先增长。”世界和谐的法则是指“自由运作状态下的法则……所以,当我们发现世界上缺少和谐时,原因只能是缺少自由,没有公正”。巴斯夏进一步指出,在一个社会中侵害自由、破坏公正的因素大部分与政府有关,即当政府的强力应用到“维持秩序、保障安全和公正”以外的范围时,“就是对人的良知、智慧和劳动的侵占,总之就是对人的自由的侵占”。[7]破坏了自由,也就破坏了原本和谐的利益关系。因此,政府对高等教育系统的影响必须限制在“维持秩序、保障自由和公正”的范围之内。
自由对高等教育系统自组织发展的影响表现在各个方面。高等教育系统向环境的开放是以系统本身的相对独立存在即系统与外部环境的明确区分为基本前提的。换句话说,自组织理论所涉及的高等教育系统本身必须是一个具有自主与自由身份的有机统一体,它不仅不能无限制地向环境开放,也不能接受来自环境的全面或非全面的特定干预。对高等教育系统内部的竞争与协同来说,自由和平等的环境更加重要。如前所述,规范性的竞争和协同是高等教育系统自组织和谐发展的最基本的内在动力机制,而这种规范性主要表现为同等约束性,即公平。只有公平和自由才能使高等教育子系统获得竞争与协同的基本资格,进而通过竞争与协同作用实现自身的最小消耗和最大效率,实现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的秩序与生命。
综上所述,高等教育系统和谐发展的演化规律,完全可以在自组织理论体系中找到它的映射。高等教育的和谐发展必须基于自组织的路径,这一路径的演化规律可以概括为:在充分开放的条件下,在外部非特定的影响环境中,高等教育系统通过内部非线性的竞争与协同作用逐步达到有序与和谐。无论是社会还是高等教育自身,只有遵循自组织的思维方式和发展路径,才能实现高等教育系统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严清华﹒路径依赖、管理哲理与第三种调节方式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26-30﹒
[2][德]哈肯﹒信息与自组织[M]﹒郭治安等译﹒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88﹒29﹒
[3]李殿斌,贾万平﹒论和谐范畴与矛盾同一性[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7)﹒
[4]李殿斌﹒简论和谐范畴[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10)﹒
[5]郭世平﹒和谐、秩序与自组织——从传统形而上学的哲学和谐观到现代自组织科学的和谐理论[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
[6]潘懋元﹒分类、定位、特点、质量——当前中国高等教育发展中的若干问题[J]﹒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05(4)﹒
[7][法]巴斯夏﹒和谐经济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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