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针与防治措施
[摘 要]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林业资源需求量极大,但在林业生产中,由于有害生物对工业人工林的生产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因此,对于林业有害生物的治理是林业部门的首要任务。本文结合国内外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方针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关键词] 林业;病虫害;防治方针;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 S7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17)08-31-1
有害生物简称病虫害,通常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某些生物或者与人类竞争食物或空间,或者传播病原体,或者以其他方式威胁人类的健康、舒适和安宁等。工业人工林有害生物,指对工业人工林的生长、发育、树木健康及其产量和质量等造成危害的各种生物,主要包括有害的昆虫、病原物、小型啮齿动物(鼠、兔)及杂草等。有害生物防治,指采取一切可能的技术、经济、行政或法律等手段,预防有害生物的发生,消灭或控制已经成灾的有害生物,以达到保护受危害的对象,进而保护人的利益为目的。
1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针
我国已故著名生态学家马世俊将IPM(有害生物综合管理策略)策略解释为:综合防治是从生物与环境的整体观念出发,本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和安全、有效、经济、简易的原则,因地、因时制宜,合理运用农业的、化学的、生物的、物理的方法,以及其他有效的生态学手段,把有害生物控制在不足危害的水平,以达到保证人畜健康和增加生产的目的。
随着经濟形势的发展,IPM的内涵不断丰富。2004年,国家林业局提出了新时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新思路,将防治工作方针调整为: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具体是突出预防为主,实现由重除治向重预防的战略性转移;实行科学防控,把握规律,以科学的方法指导实践;推进依法治理,健全法律法规,严格行政执法,促进森林健康,落实森林保健措施,实现可持续控制。
2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
2.1 化学防治
化学农药对于有害生物有很强的杀伤力,可用其来杀灭或控制有害生物。化学农药对有害生物的杀伤效果好、效率高,针对性很强,对于一些发生面积较大、发生时间很突然的病虫灾害,可在短时间内有效、迅速地进行控制。但这种方法也存在很多缺点:易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会伤害病虫的天敌,如果长时间使用还易产生抗药性。近年来,国内外环保意识越来越强,所以对农药的使用更加慎重。为了保证环境质量,在药剂种类选择上更注重对环境无害,施药方法上也有改进,施药次数正在减少。但在特定情况下,化学防治依然是最有效、不可替代的方法。
2.2 生物防治
即利用一种生物(无害)来杀灭或控制另一种生物(有害)的方法,这种防治方法的优点为对人、畜和植物不产生危害,目标性强,只作用于有害生物,对空气、水和土壤不造成污染,没有危害。生物防治主要包括3个方面,分别为微生物防治(以菌治虫)、寄生性天敌防治(以虫治虫)、捕食性天敌防治(以鸟治虫)。尽管生物防治具有上述优点,但生物防治的效果较化学防治慢很多,在突发性病虫害发生时,不能迅速控制有害生物。另外,生物防治对技术的要求较高,周围的环境条件也会对防治效果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在工业林人工林有害生物的防治中,不会单一使用生物防治,而是要和其他防治方法配合使用才能获得最佳效果。
2.3 物理防治
即利用物理因子,如光、热、电、风或放射性等,或用器械方法,来控制、杀灭有害生物。最常见的方法有热处理法、人工捕杀法、阻隔法、诱杀法等。这些方法简单易行,对于面积较小的庭院树木或珍稀的古树古木较为适用。但是由于随着经济发展,人工成本逐年提高,所以该防治方法存在费时费力等缺点,不宜做常规操作,可在虫害发生时做应急措施,与其他方法配合使用。
2.4 林业植物检疫
即以法规为依据,设立专门机构,通过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对生物和流通中的某些感染特定有害生物的森林植物与森林植物产品采取禁运及限制措施,以防止这些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保证国家林业生产安全。其特点是从宏观整体上预防有害生物,尤其是本区域范围未有分布的有害生物的传入、繁殖与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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