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科斯企业性质的再思考
[摘 要]在市场机制的前提下,科斯从节约交易费用的角度界定企业组织性质,认为企业的显著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企业组织可以保持契约稳定性减少市场交易费用。理论界对科斯企业性质提出各种质疑。笔者认为对科斯企业性质的研究应该做的是——要么像威廉姆森那样深化科斯的理论,要么沿着科斯对企业解剖的思路,推导目前企业所具有功能的内部深层原因,从新的视角探索企业的性质。
[关键词]价格机制;交易费用;企业性质
[中图分类号]F06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31-0108-03
1 科斯关于企业性质的主要观点
1.1 科斯考察企业性质的前提条件
市场经济体制是科斯考察企业性质的前提条件。科斯认为,在探索企业的定义时,首先考察经济体制或许是比较合适的。我们正常的经济体制是自行运行。它的日常运行不在集中控制之下,不需要中央的监察。就人类活动和人类需要的整个领域而言,供给根据需求而调整,生产根据消费而调整,这个过程是自动的、有弹性的和反应灵敏的。
1.2 科斯从市场交易角度对企业性质的界定
古典经济理论认为生产要素的流动方向直接依赖于价格机制。然而,阿瑟•索尔特爵士的描述却给出了一个有关经济体制的非常不完整的画面。在企业中,这种描述根本不适用。例如,我们发现在经济理论中生产要素在各种不同的用途之间的配置是由价格机制决定的。如果要素A的价格在X比在Y高,则A就会从Y流向X,直到X和Y之间的价格差消失为止,除非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其他方面的利益补偿。然而,在现实中,我们发现这种说法在许多地方并不适用。如果一个工人从部门Y流向部门X,他这样做并不是因为相对价格的变化,而是因为他被命令这样做。在企业之外,价格变动决定生产,这是通过一系列市场交易来协调的。在企业之内,市场交易被取消,伴随着交易的复杂的市场结构被企业家所替代,企业家指挥生产。显然,存在着协调生产的替代方法。既然人们通常认为统筹协调能通过价格机制来实现,那么,为什么这样的组织是必需的呢?科斯通过分析研究发现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这是因为:①发现价格需要成本。②市场上发生的每一笔交易的谈判和签约需要费用。当存在企业时,契约不会被取消,但却大大减少了。③长期契约的不稳定性,企业组织是保持契约稳定性的选择。因此,科斯认为,可以假定企业的显著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
1.3 企业边界确定的理论
企业的引入基本上是由于市场运行成本的存在。一个与此相关的问题是——既然通过组织能消除一定的成本,而且事实上减少了生产成本,那么为什么市场交易仍然存在呢?为什么所在生产不由一个大企业去进行呢?首先,科斯认为,当企业扩大时,对企业家的功能来说,收益可能会减少,也就是说,在企业内部组织追加交易的成本可能会上升。自然,企业的扩大必须达到这一点,即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在公开市场上完成这笔交易所需的成本,或者等于由另一个企业家来组织这笔交易的成本。其次,当组织的交易增加时,或许企业家不能成功地将生产要素用在它们价值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说,不能导致生产要素的最佳使用。最后,从另外一个角度可以说,交易增加必须达到这一点,即资源浪费带来的亏损等于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成本,或者等于由另一个企业家组织这笔交易的亏损。
但如果企业在低于公开市场上的交易成本这一点上或在等于在另一个企业中组织同样交易的成本这一点上停止其扩张,在大多数情况下,这将意味着在这两个生产者之间存在着市场交易,其中每一方都能在低于实际市场运行成本的水平上组织生产。如何解决这个悖论呢?为了便于说明,我们来举一个例子。假定A向B购买产品,且A和B都能在低于其现在成本的条件下组织市场交易。我们可以假定,B不是组织生产的一个过程或阶段,而是组织许多个。假如A由此希望避免市场交易,那他将不得不接管所有由B控制的生产过程。除非A接管了所有生产过程,否则市场交易将依然存在,尽管市场上交易的是不同的产品。但我们前面已经假定,每一个生产者的扩张会导致效率降低;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附加成本会上升。A组织先前由B组织的交易的成本可能会大于B做这件事的成本。只有当A组织B的工作的成本不大于B的成本且数量上等于公开市场上完成同样交易的成本时,A才会由此接管B的所有组织。
2 理论界对科斯企业性质的质疑综述
第一,按科斯的逻辑,仅从相对成本差异的角度界定企业的性质,存在片面性。如果说新古典的厂商理论只关注生产费用而忽视交易费用具有理论片面性的话,那么,科斯只强调交易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而忽视生产费用,也没有避免理论片面性。按照科斯的说法,如果企业家确信通过市场的价格机制购买生产要素比自己生产更为便宜时,就会走向市场,通过市场交易获得该种要素而不是通过自己生产。即使存在这种选择性替代关系,该企业家对于相对成本的比较也不仅仅限于“交易成本”与“组织成本”的相对差异上,他一定会将生产成本包括运输成本等系列成本因素考虑在内,在做抉择时如果仅仅考虑成本的差异,一定是以预期的市场交易所得商品包含的总成本(或单位成本)与预期自己生产的产品所费的总成本(或单位成本)为权衡对象,而不仅仅局限在“市场交易成本”与“企业组织成本”之间进行权衡。因为经验性的常识使他深深懂得,别人生产的产品与自己生产的同类产品仅在单位“生产成本”与“组织成本”的相对差异而抉择,实属非理性的选择。如果将货币币值变化、汇率的变化等更多的变量考虑进去,是否运用市场机制获取产品的抉择就更为复杂。正是如此,“企业在自己生产产品更便宜时就自己生产”与“当交易成本低于组织成本时,企业就会向别人购买产品”这两种说法之间并不是等价的。
第二,科斯模型导出的关于市场与企业相互替代的那个边际均衡点属于一种比较静态的均衡点,没有解释意义。因为这一均衡点的确定是严格建立在完全的自给自足方式与有市场交易的合作性企业组织的生产方式之间不存在差异的基础上的。然而,如果考虑到生产成本的变化及其由生产成本、技术进步、分工协作效应等因素所决定的规模效应的变化等系列变量(例如,单位交易成本变动与单位生产成本的变动由于变动方向或者变动速率的不同,单位总成本的变化并不一定与单位交易成本的变化相一致),这一决定边际替代的均衡点是不存在的,即使存在这样的均衡点,那也是非连续的,非稳定的。如果这一边际替代的均衡点缺乏相对稳定性,那么,严格意义的市场与企业间的边际替代机制就很难实现,因为经济学的基本常识告诉我们,企业的规模扩张或收缩、选择自给自足还是借助于市场交易满足自己的需求,并不具有完全自由的抉择条件,它要受到固定资本的特性所决定的成本的沉没性(沉没成本)的约束,资产的专用性越强,“套牢”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如果这一均衡点处于瞬时波动状态,而企业在做关于自产与交易的抉择、扩大企业规模还是缩减企业规模的抉择时,由于沉没成本的存在并不一定能进行相应的规模边界调整,那么,科斯的关于企业与市场的那个边际替代均衡点就没有解释意义。
第三,按照科斯的交易成本假说,可以很容易地得到两个合乎科斯理论逻辑但背离现实的推论:①如果说企业作为市场的替代物是因为企业具有节约交易费用的性质的话,那么,我们就有理由顺着这一逻辑导出这样一个推论:凡是能够降低市场交易费用的工具及其相关制度安排,都可以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品与市场存在替代关系,而企业不仅仅属于市场唯一的替代物。例如,统一的度量衡制度的演进、货币制度的发展、产品质量标准制度的实施、各种自律性行业组织的产生、现代电子技术在交易中的应用等制度安排的产生及其演进,大大地降低了市场交易费用,在科斯的逻辑层面上进行推论,这些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制度安排所产生的直接效应本该是使市场的范围不断萎缩,价格机制的功能不断退化,然而,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这些系列制度安排的产生及其演进并不是作为市场的对立物、市场机制的替代者存在的,而是作为市场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不断地推进市场范围的扩展。道格拉斯•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分析框架恰恰证明,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结构的演进,是拓展市场范围,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②如果假定市场价格机制协调与企业的内部协调之间存在替代效应的话,那么,另一个合乎科斯替代逻辑的推论就是,随着价格机制及其市场范围的扩展,替代效应必将导致企业规模的萎缩和企业数目的减少,因为市场价格机制调节范围的扩张替代了企业内部的科层结构协调。然而,这一合乎科斯替代逻辑的推论与市场经济演进的现实逻辑则完全相悖。仅从企业规模扩展看,一个显见的事实是,企业规模的扩展与市场范围的拓展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并不是相互替代的。从微观层面的考察不难发现,每一企业规模的扩张都是与它作为要素的购买者所依存的要素市场的扩展和作为产品或服务的供给者所依存的产品市场的扩展直接正相关。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规模扩张能力。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跨国公司的快速发展及其规模的急剧膨胀,哪一个不是依仗它的市场开拓能力实现它的跨国扩张目的的?宏观层面的情况更是如此,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强化,说明全球市场一体化的进程在加速,市场展现出的“跨国并购”和所谓的“强强联合”特征,反映出在全球市场一体化进程中企业在规模上要求越来越高,从而催生出越来越多的巨型企业。因此,市场的扩展与企业规模的扩张是互补的正相关关系,而不是科斯的替代关系。
第四,若将企业的性质仅仅简单地概括成一种节约成本的科层结构,并且只是属于节约某种成本的科层结构,那么,与其说是相对于新古典厂商理论的一种理论进步,还不如说是某种退步。新古典的厂商理论尽管不是属于完全意义上的企业理论,但它将企业看做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主体,为此,在它的厂商理论框架中,企业作为一个“经济人”在成本—收益问题上比较,至少反映出经济活动主体组成企业从事经济活动的基本动机和根本出发点——追求净收益和经济效率。成本的节约只有在与收益相对并能体现出效率高低时才有意义,正是因为如此,德姆塞茨指出,避免交易成本过高固然是企业利益动机的一部分原因,但过分关注这一点,却使我们忽视了那些也许是更重要的、决定人们长期合作的原因。在我们看来,不管从什么角度提炼企业的本质,但至少要反映出它作为一种制度结构的基本出发点,并且反映出这种制度结构的基本特点。
第五,科斯的分析在某种意义上乃是一种赘述,利用市场的相对成本导出企业的存在必然是一个空洞的思想;将这一观点颠倒过来,即因为管理的相对成本而导致市场存在,同样能成立。
3 科斯企业性质的论述对我们的启示
科斯先生的《企业的性质》发表后,虽经过三四十年的沉默,但终于为整个经济学界所认识,从而引发了对企业性质的探索热潮。它的作者享受到了足够的名声。科斯显耀的名声获得与其说是来自赞同不如说是来自批评。我们翻阅一下关于对科斯企业性质评书的文章,会发现大多如上所述的批评,归纳起来无非是说其存在逻辑矛盾、定义存在片面性和有特例不相符等。其实大多数批评是毫无意义的。因为科斯先生分析企业性质时,是以他所假定的市场机制为前提的,其需求、供给、生产都是市场所调整的,过程是自动的、有弹性的和反应灵敏的。这是分析任何问题所采用的方法,是无可非议的。我们所应关注的是他研究问题的新方法、新支点、新视角。这才是他的贡献所在。众所周知,新古典经济学在传统的经济分析框架中忽视了交易费用存在的客观事实,把市场交易的世界理解为一种“无摩擦”的理想世界,从而未能有效地给出企业的确切边界,也不能充分解释企业产生的原因和存在的理由。比较而言,科斯的企业交易费用理论却弥补了经济利润观点过于笼统的缺陷,把企业问题的讨论引向深入。其中最为重要的贡献是科斯提出了行政机制和市场机制是两种可以互相替代的协调生产的手段。所以,企业的成立与否在于它究竟能在何种程度上替代价格机制,替代的边界取决于交易费用的节约,即行政机制和市场机制哪一个交易费用最小。科斯关于企业性质的论述可以说是整个企业理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由此引起了人们对企业性质问题的关注和问题探索的进一步深入。沿着交易费用这一分析思路,威廉姆森又从有限理性、机会主义、未来不确定性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了交易费用理论的讨论,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企业能够节省交易费用的原因,即企业产生和存在的更为深层的原因。我们应该做的是——要么像威廉姆森那样深化科斯的理论,要么沿着科斯对企业解剖的思路,推导目前企业所具有功能的内部深层原因,从新的视角探索企业的性质。目前企业的功能包括两个方面——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力资本的最大化。利润最大化包括近期的利润最大化和远期的利润最大化。同样,人力资本最大化包括近期人力资本最大化和远期人力资本最大化。就企业利润最大化来说它涉及企业的销售额和企业成本,就企业成本而言,包括生产成本、组织成本、交易成本。因为市场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市场交易成本是相对不变的,企业能控制的成本有生产成本和组织成本。科斯先生从组织成本和交易成本关系方面研究了企业的性质。我们所应该研究的是生产成本、组织成本、交易成本的深层内涵,同时应研究生产成本与组织成本的关系、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的关系以及人力资本追求最大化对三种成本关系的影响;而不是对其前提条件等方面喋喋不休。这才是我们探讨科斯企业性质的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1]迈克尔•迪屈奇.交易成本经济学[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2]奥利弗•E.威廉姆森. 资本主义经济制度[M].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3]科斯,R. H..企业的性质[M]. 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1994.
[作者简介]赵修章,男,经济学硕士,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企业管理,经济理论。
版权声明:
1.十号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对科斯企业性质的再思考》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