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60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发展阶段研究
[摘要]新中国60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商品经济)的理论发展可分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计划经济理论占主导下对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理论艰难探索阶段(1949—1978年);第二阶段,计划经济理论向市场经济理论转变中的市场经济理论快速发展阶段(1978~2003年);第三阶段,不断完善市场经济理论并试图建立中国经济学的发展阶段(2003年至今)。回顾和梳理新中国60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商品经济)的理论发展和演进脉络,对于总结历史经验、指导下一步经济理论研究和中国经济学建立都有着重大意义。
[关键词]新中国60年;发展阶段;商品经济;市场经济
[中图分类号]F04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09)12-0039-07
新中国成立后,如何处理社会主义与商品货币以及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关系,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以及政治经济学最为关注、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构成了新中国60年政治经济学研究发展的主线。60年来,中国经济学界对社会主义商品货币关系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进行了长期的探索,由整体上否定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到整体上肯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致经历了三大发展阶段:第一阶段,计划经济理论占主导地位下对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理论艰难探索阶段(1949~1978年);第二阶段,计划经济理论向市场经济理论转变中的市场经济理论快速发展阶段(1978~2003年);第三阶段,不断完善市场经济理论并试图建立中国经济学的发展阶段(2003年至今)。
一、对商品经济理论艰难探索阶段(1949~1978年)
这一阶段经济学界对商品经济的研究主要特点是,计划经济理论占据统治地位,而对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商品经济等问题的研究处在艰难求索阶段。我们根据国民经济运行的重大阶段和对商品经济问题的研究深度,将这一大阶段划分为以下四个小阶段:第一阶段,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研究阶段(1949—1952年);第二阶段,第一个五年计划及第一次理论探讨高潮阶段(1952~1957年);第三阶段:“十年动乱”前及第二、三次理论探索高潮阶段(1958~1964年);第四阶段:“十年动乱”中理论探索冰封期及拨乱反正研究阶段(1964—1976年)。下面我们将依据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价值规律理论及其应用和商品经济理论等问题对每个阶段进行梳理,研究其理论发展轨迹。
第一阶段: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研究(1949—1952年)
新中国建立之初,经过长达百年的战乱,国民经济百废待举:工业处在崩溃边缘,农业减产明显,交通设施十分落后并遭严重破坏,市场混乱并伴随恶性通胀,城市失业严重,农村灾民遍野。面对这种局面,新中国的经济实践全部是围绕国民经济的恢复展开的。
在经济学界,由于新中国缔造者——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基础是马列主义,又由于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的成功经验,所以恢复时期的经济理论自然就采纳了苏联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认为商品生产是私有制的产物,价值规律是社会主义的异己力量,市场调节、商品经济是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相对立的。这种理论在1952年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在中国出版后,迅速占据了经济学界的统治地位,这两部著作也被奉为至高无上的经典。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经济学界在这一阶段对商品经济相关问题并没有进行研究和讨论。
第二阶段:第一个五年计划及第一次理论探讨高潮阶段(1952—1957年)
经过新中国三年的经济建设,国民经济状况已经根本好转。在这样的背景下,实行“一化三改”、执行“一五计划”就成为这一阶段经济工作的重心。这一阶段经济学界围绕商品经济相关问题,展开大规模的研究和讨论,并形成对商品经济问题的第一次理论探讨高潮。具体来说,经济学界主要研究了以下问题。
1,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存在的原因。针对这一问题,经济学界大致形成了以下四种观点:(1)私有成份残余决定论;(2)两种所有制决定论;(3)按劳分配决定论;(4)社会分工决定论。虽然这四种观点都认为存在商品生产,但我们认为前三种观点实际上是“商品消亡论”:一旦完成了公有制改造和实现了按需分配,商品和商品生产就该消亡了。唯有第四种观点才发现了商品存在的本质原因,是一种摆脱生产资料所有制和意识形态束缚的尝试。
2,价值规律及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作用。对这一问题经济学界形成了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价值规律的作用将受到限制,如薛暮桥提出对于国家直接计划管理的产品生产和调拨,价值规律可以充当经济核算的工具;对于国家间接计划管理的产品和流通环节,价值规律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起调节作用。第二种观点认为价值规律的作用范围很广泛,如孙冶方提出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基础上的观点;顾准提出让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自发调节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价格的自发涨落来调节生产;王亚南指出了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仲津提出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和价值规律的作用并不矛盾。
3,社会主义经济与商品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关系。陈云针对资本主义改造中出现的偏差,提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薛暮桥也认为个体经济在“某些行业还有优越性、还将长期存在”。我们认为这些观点都有利用商品经济来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的成分,实质是希望一定程度的保留商品经济。
第三阶段:“十年动乱”前及第二、第三次理论探索高潮阶段(1958—1964年)
经过“一五计划”,国民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基本完成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建立了国家统一调控经济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几乎完全平均主义的分配体制。面对“一五”计划取得的辉煌成就,当时的国家领导人认为应该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的步伐,相继提出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和“超英赶美”的战略目标,陆续开展了“人民公社化”、“大跃进”等运动。
这一阶段经济学界围绕商品经济相关问题,展开了一定程度的研究和讨论,但也受到了政治运动的影响。在对运行计划经济体制所出现问题的反思中,出现了对商品经济问题的第二次(1958—1959年)和第三次(1960—1964年)理论探讨高潮。具体来说,经济学界主要研究和探索了以下商品经济相关问题。
1,价值规律概念辨析。对价值规律概念的认识主要有四种观点:一是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表述,即“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的经济规律,按照这一规律,商品的交换同生产商品所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是相适应的”;二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这个商品时所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来决定”三是认为价值规律不是商品生产所特有的规律;四是认为价值规律就是等价交换规律。
2,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作用,对这一问题出现了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以李功豪为代表的第一种观点认为,在计划经济体制已经建立的条件下,就应当限制价值规律的作用;第二种观点认为价值规律是客观规律,应当发挥作用,如孙冶方鲜明地提出“千规律,万规律,价值规律第一条”。郑经青和
薛暮桥也持类似观点。
3,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存在的原因。对这一问题经济学界基本形成了以下几种观点:(1)商品生产落后论,这种观点认为中国是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2)两种所有制决定论,这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两种公有制企业之间的产品交换,以及国营企业与国营企业之间的产品交换就体现商品关系。
4,社会主义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关系。对于这一问题,影响最大最具创新性的观点无疑是卓炯提出的“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观点,薛暮桥也提出了计划与市场相互作用的理论,沈以宏则论证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会导致资本主义的原理,孙冶方则批判了无流通论。
第四阶段:“十年动乱”中理论探索冰封阶段及拨乱反正研究阶段(1964—1976年)
从1964年开始,国内经济理论界开始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反修正主义斗争。时任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的孙冶方,被判定为“中国经济学界最大的修正主义者”。随后,一大批经济领导干部和经济学家被打倒。建国以来经济学界对于商品经济问题的正常探讨,多被判定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大毒草”、“大毒箭”,而遭到无休止的口诛笔伐,经济理论刊物被封禁,经济研究进入了冰冻阶段。
正常的经济学研究消失后,“左”的思想甚嚣尘上,“四人帮”的商品价值理论集中反映在他们主持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上:商品生产、货币交换是旧社会的痕迹,是剥削的残余;商品交换是孵化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温床和土壤;价值规律是一种社会主义异己力量;商品原则已经侵入到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来;要批判利润挂帅;等等。
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经济学界进行了拨乱反正,对“四人帮”的荒谬经济理论进行了批驳,但多集中在对价值规律的肯定上,在理论上并没有太大的进展。
二、计划经济理论向市场经济理论转变阶段(1978~2003年)
这一阶段经济学界对商品经济的研究主要特点是,从计划经济理论向市场经济理论的过渡以及市场经济理论的快速发展。本文根据国民经济运行的重大阶段和对市场经济问题的研究深度,将这一阶段划分为以下三个小阶段:第一阶段,计划经济体制内引入商品经济的研究阶段(1978—1984年);第二阶段,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并存的研究阶段(1984—1992年);第三阶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研究阶段(1992~2003年)。下面,我们将依据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关系、价值规律的应用、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等问题对每个阶段市场经济理论进行梳理,研究其发展轨迹。
第一阶段:计划经济体制内引入商品经济的研究阶段(1978—1984年)
经过十年浩劫,中国经济遭受了严重的破坏。实践证明,“一大二公”的所有制结构、国家统一调控经济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几乎完全平均主义的分配体制再也无法继续下去。在这一背景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做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上的重大决策。这个阶段,围绕在计划经济体制内引进市场机制的改革,中国经济学界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并在1979年第一次出现了建立市场经济的提法。但是,由于政治环境的问题,也出现了80年代初期的计划经济理论的回潮。具体说,中国经济学界探讨了以下与商品经济相关问题。
1,价值规律及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应用。1978年胡乔木指出:“按经济规律办事,首先是要遵守有计划按比例的规律,其次是遵守价值规律,第三是保证国家、企业和个人利益的统一”。周叔莲等提出应该利用价值规律来实现企业自动调节。‘2,社会主义经济与商品经济关系。对这一问题,形成了四种代表性观点:第一种观点主张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代表人物有薛暮桥、何伟、刘明夫等;第二种观点主张社会主义经济既是计划经济又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代表人物有刘国光、孙尚清等;第三种观点主张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代表人物如骆耕漠、马洪;第四种观点主张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代表人物是顾纪瑞、李震中、陶大镛、有林等。我们可以看到前三种观点在提法上虽有不同,但其理论实质是主张在我国发展商品经济,而最后一种提法则与这些观点相反,其目的是限制在中国发展商品经济。
3,计划与市场、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关系。对于这一问题,形成了以下三种主要观点:一是主张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可以结合,并提出了结合的具体模式——板块结合论、渗透结合论、胶体结合论、宏观微观结合论等,代表人物有刘国光、赵人伟等。二是主张主仆论。如陈云在1979至1982年的三次讲话中都提及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观点。三是否定市场调节论。如刘日新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角度来论证市场调节的不存在性。
4,市场经济的提出及其认识。在1978年的“国务院务虚会”上,李先念首次提出“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1979年1-2月召开的无锡价值规律讨论会准备会上首次出现了市场经济的提法。在随后的无锡讨论会上,经济学界又进一步讨论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问题。我们认为这一时期市场经济和市场调节实际是同义语,但并没有认识到中国应该搞市场经济,主要还是希望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利用市场调节,增强市场活力,改善人民生活。正是这种认识上的不到位,成为了20世纪80年代初计划经济理论回潮的诱因之一。
第二阶段: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并存的研究阶段(1984~1992年)
经过6年在计划经济体制的框架内引进市场机制的改革,我国经济发展在取得较大成就同时,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也日益凸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7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和“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运行机制模式。这一阶段,围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市场调节和计划调节关系等问题,经济学界开展了广泛而热烈的研究探讨,取得了一大批有价值的理论成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围绕着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经济学界主要研究了以下问题:第一,有计划商品经济的积极意义。对于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多数经济学家给与了积极的肯定。代表人物是于光远和马洪;第二,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属性。主流观点认为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特征,代表人物有于光远、蒋学模等。第三,商品经济与公有制的相融性问题,主流观点认为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可以相容,代表人物如谷书堂、常修泽等。第四,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形态。何伟、韩志国提出根据商品经济的自然形态,可以把商品经济划分为简单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商品经济。
2,计划与市场的关系。1987年,邓小平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提出:“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随后,理论界对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进行较深入的探索。这些理论探索,反映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经济理论界已经认识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说明经济理论界对市场调节作用的理解已经上升到新的理论高度。但是,在1989年出现了新的政治形势后,一些坚持计划经济的学者又对不同意见上纲上线,变相恢复了“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
3,市场化改革思路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出。李晓西等率先公开提出市场化改革的思路,指出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社会主义”。进一步,晓亮、杨坚白也大胆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吴敬琏等认为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两个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的概念,市场经济是从社会资源配置方式角度界定的一种经济。
4,对计划取向派的反驳和对市场经济理论的坚持。针对1988年以来的开倒车论调,主张改革应该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学家据理力争,薛暮桥给中央写了长信,呼吁必须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路线,推进奠基在商品经济基础上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并指出东欧巨变的主要原因是改革不彻底,老是跳不出乱物价、软财政、软信贷的圈子。发表在《解放日报》署名皇甫平的《改革开放的新思路》的文章也鲜明地支持市场取向的改革。
第三阶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研究阶段(1992~2003年)
经过前两个阶段的改革,正面确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机已经成熟。1992年初邓小平的南巡讲话,提出了“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同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报告则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阶段,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经济学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涵义、社会属性、与社会主义经济的关系、怎样建设市场经济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1,社会主义经济的内涵。于光远认为,“社会主义=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按劳分配”。董辅初认为,只有多种公有制经济以及各种混合经济组织在一起,并以多种公有制为主导,这样的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经济。方生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为非主体的多元化的混合型经济。熊映梧认为,我国的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展示了一种新型社会主义的雏形——以公民产权为基础的“市场社会主义”。卫兴华则认为,单单就“社会主义经济”这一概念来讲,是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即各种私有制经济的。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董辅扔认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解可以概括为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一个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经济。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公平+市场效率。卫兴华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经济+(结合)市场经济+非公有制经济(非社会主义经济)。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否具有社会属性。张朝尊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其基本功能来看是没有社会属性的,而就其形成的客观条件又依赖于社会主义制度,这样它又具有社会属性。董辅初则认为,市场经济只是资源配置的方式,并不具有社会属性。如不是这样,那么市场化改革中的所有新事物和新举措都将被问及姓“社”还是姓“资”,这样改革就难以进行。
4,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洪银兴认为中国的市场经济要和现代市场经济相结合;胡代光则认识到了竞争万能论的局限性;厉以宁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以政企分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为微观经济基础,以市场调节为第一次调节、以政府调节为第二次调节的经济体制。程恩富则强调绝不放弃含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以及合作经济在内的公有制主体地位。
5,市场经济与政府干预的关系。对于实行政府干预,有学者提出“国家推动发展论”,这种观点认为市场是混乱的,所以必须管;又有学者提出“增进市场论”,这种观点认为市场运作是有效的,政府只需施以一定的规则和约束。对干预程度,经济学家的分歧在于政府可不可以介入对微观活动的干预,吴敬琏指出,应该把政府对微观领域的干预限制在最小的程度之内,并认为应该提高政府干预的透明度。
三、不断完善市场经济理论阶段(2003年至今)
经过了十二年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学术界也对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达成了共识。在这样的背景下,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于2003年10月举行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标志着我国进人了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这一阶段,经济学界也围绕市场经济体制完善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下面仅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梳理。
1,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收入差距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对此经济学界提出了不同的解释。有的学者将收入差距扩大归因为市场经济本身。顾钰民认为,在市场经济中,在竞争机制的作用下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优胜劣汰,结果表现为收入差距扩大。另一些学者的认识恰好相反,认为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在于市场化改革不彻底。吴敬琏认为,我国现阶段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主要在于机会不均等,而机会不均等的原因在于腐败和垄断。张维迎则通过实证考察发现,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是政府干预所引起的市场化程度不足。这些探讨揭示了我国市场化过程中收入差距扩大,既有市场化方面的原因,又有市场化不彻底方面的原因,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来缩小收入差距。
2,和谐社会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被正式提出。多数学者认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是高度一致的,所以和谐社会的构建应以市场取向的改革为根本方向,改革的大方向仍然是建立与完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然而,也有学者认为市场经济难以自发促进社会和谐,必须依靠政府力量来克服市场的局限性,构建和谐社会。
除此之外,我国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亟待经济学界予以关注和深入研究,主要有: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很明显,区域经济差异有扩大趋势;政企分开尚未真正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的机制尚不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待完善;收入分配关系尚未很好理顺,社会保障体系还相当脆弱;金融系统防范风险的能力有待增强;对外开放的水平和质量要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还不完善等。
我们回顾新中国60年市场经济(商品经济)理论的发展阶段和演进脉络,对于总结历史经验、指导下一步市场经济理论研究和中国经济学的建立都有着重大意义。坚冰已经破开,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我们的市场化改革和市场经济理论研究并非接近尾声,而是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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