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曹身与名俱灭
一副对联,千夫所指
因强烈要求废除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和捍卫山东、青岛主权等动因而引发的“五四”爱国运动,自1919年至今已87个年头了。当年数千学生在天安门广场游行时响亮地喊出的口号是“外争主权,内除国贼!”国贼何人?看“五四”当天游行队伍中一面大白旗上写着的一副“挽联”便知:
卖国求荣,早知曹瞒遗种碑无字;
倾心媚外,不期章惇余孽死有头。
下署:“学界泪挽遗臭万古卖国贼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
署款中提到三人,对联中提到二人,矛头所向、目标所指,都十分清楚明白。然而,对联将卖国贼曹、章与两位古人联在一起,分别称他们为“曹瞒遗种”与“章惇余孽”,却是颇为耐人寻味的。
历史上曾被人称作“乱世之奸雄”的曹操,字孟德,小字阿瞒。对联中的“曹瞒”即指他。不称“孟德”而称“阿瞒”或“曹瞒”,带有鄙夷贬斥之意。曹操官至宰相,东汉献帝时晋爵魏王,是历史上毁誉纷纭的人物。从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到吴人所作《曹瞒传》再到民间戏剧舞台,都渲染了他的“挟天子以令诸侯”“宁我负人勿人负我”以及滥杀无辜、屠城坑卒、权谋奸诈与酷虐残忍一面,基本上将他刻画成一个“功著而虐深,才高而诈极”的“鬼蜮之雄”式的反面典型。在民间,尤其是在1919年之前的民间,这种“一边倒”的评价几成定论。惟其如此,因为曹汝霖姓曹,人们便将他与曹操挂上钩,骂之为“同宗”之“遗种”,以宣泄人们对这个卖国贼的切齿痛恨。
上联中曹操的知名度可谓家喻户晓;下联提到的章惇,就相形见绌了。不过翻看宋史,便知道他也是北宋年间一名翻云覆雨权倾朝野的重臣,宋神宗、宋哲宗以及高太后听政时期曾先后担任要职,直至位居宰相之尊。后人指责他的主要罪状,是擅权谋私和挟嫌报复构陷政敌。比如说章的父亲在家乡强夺民田,百姓告发,章反将告状人收捕下狱诬陷治罪;比如章倚仗哲宗赵煦之势,勾结朋党,对持不同政见的元祐党人大肆报复,罗织罪名,制造了大量的冤案,使不少人无辜冤死并累及妻小;比如章重用奸臣蔡京,以至蔡京跋扈横行贻患后世……载于正史中的这些劣迹,使章惇成为一个权奸弄臣式的反面角色。于是,人们将现实中的卖国贼章宗祥与这位章姓“祖宗”挂起钩来,取其“擅权误国”的“共同点”而将他们钉在同一根耻辱柱上了。
不过,如果平心而论,被“拉”来比附的两位古人都有点儿“冤”。曹汝霖、章宗祥卖国求荣劣迹昭昭:长期担任北洋政府财政、交通总长要职的曹汝霖,不仅是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中方签约者之一,还是以出卖主权为代价向日本大举贷款达9000多万日元的直接签约者。担任驻日公使的章宗祥,是日本以巨额贷款方式对中国实行经济侵略的代理人,尤以所签之“济顺、高徐铁路贷款”以出卖山东路权为代价,直接酿成了巴黎和会中国外交失败的后果。(抗日战争期间,曹、章又一起被伪华北政务委员会聘为所谓的“咨询委员”,曹兼任北平汉奸伪政府“高级顾问”,章兼任日本人控制下的电力公司董事长,继续为日本帝国主义效劳——此乃后话)总其一生而论,曹汝霖、章宗祥确是死不悔改的卖国贼,故而八十多年来无人敢为他们翻案(实则无案可翻)。而曹操则不然,不仅有案可翻,且有诸多史实证明他除前述暴虐一面之外,尚能重视农耕,实行屯田;唯才是举,知人善任;抑制豪强割据,加强中央集权,最后统一中国北方,以其雄才大略做过一些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好事;而且他还是一位横槊赋诗、倚马为文,不愧建安文学领袖人物的杰出文学家。简单地、脸谱化地将曹操判为“坏人”显然是有违史实有失公允的。即便是章惇,历史评价中也还肯定他有“博学善文、才华出众”一面,以及他倡导恢复“青苗”、“免役”等法,对发展生产带来一定好处;力主对西夏用兵,当时曾被视为“守土尽责”。凡此种种,与章宗祥的死心卖国还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尽管这副对联在比附中有不尽妥帖之处,我们还是应当充分理解对联撰写者当时的良苦用心与深刻喻意。“比喻都是跛足的”(列宁语),将古人、今人进行比附之时,只能“取”其某些相似之处,却不可能求其百分之百的吻合。由于要寻找姓氏相同的古人和今人,所以就增加了比附的难度。按理,古人中最是货真价实臭名昭著的卖国贼,当数南宋时迫害岳飞的秦桧,可惜曹汝霖、章宗祥都不姓秦,不能生拉活扯攀上秦桧。顺便提及,昔有姓秦名涧泉的一位文士,为“西湖岳墓”撰联云:“人从宋后羞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姓甚名谁本属无辜,因奸相姓秦而愧与同姓,因国贼名桧而羞与同名,其深恶痛绝之情溢于言表。人心之向背一至如斯,祸国殃民者宜悬崖勒马矣。
“五四”时讥讽曹、章的那副对联,应当说是充满智慧的,用“挽联”的形式诅咒其死有余辜,更是意味深长的。将古代的两位“误国”的权臣与当今的两个卖国的官僚联在一起,利用他们的姓氏相同而加以类比鞭挞,刺古讽今,亦庄亦谐,不仅骂得解恨,刺得尖锐,还使人产生形象的联想,增加了文化的蕴藉和历史的内涵,批判的锋芒痛快淋漓,讽刺的效果也益加彰显,使人读之忍俊不禁,故而能脍炙人口,传之后世。千夫所指,万人唾骂,曹、章之流的可悲下场足为卖国求荣者戒。
桑梓除“名”,立碑记耻
“五四”时举国上下公认的“国贼”,是曹、章、陆三人。然而在前文所述的那副对联中,却只是讥刺了曹、章二人,并未涉及陆宗舆。是不是陆的罪行较轻、民愤较小?非也。从当时揭露的事实来看,正是这个陆宗舆,早在1914年担任袁世凯政权的“驻日公使”时,面对着日本在中国山东半岛强行登陆,竟然在自己的国土上划出一片“交战区”拱手交给日本。在次年的中日“二十一条”签订之后,陆又代表中国政府在东京与日本政府交换了这一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段祺瑞执政后,陆担任制币局总裁,还兼任被民众讥为“贩卖中华民国掮客总会”的中华汇业银行总理,充当日本对华发放高利贷的代理人,将中国吉(林)、黑(龙江)两省的森林、金矿抵押给日本,此举可谓经济上与主权上的双重卖国。这个亲日媚日的两朝“元老”,其卖国罪行,至少与曹、章二人是可以并肩比“美”而不至稍有逊色的。那副对联之所以“放”过了陆宗舆,完全是因为对联本身的特定格式所限。众所周知,对联是由上与下、平与仄相对仗的两个句子组成,如果上、下两联一句讲一人,两句就不可能讲三人,否则难以对仗。加之那副对联的艺术构思是“拉”古人来比附今人,从曹汝霖和章宗祥的姓氏,较容易地“找”到了历史上可与之“对应”的曹操和章惇;而陆宗舆,也许一时间还难以找到古人中的陆姓坏人与之“媲美”。这样,陆宗舆就被这副匕首投枪式的对联暂时“放”过了、“饶”过了。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放”不过他“饶”不过他的,大有人在;而且,不是别人,正是陆宗舆桑梓之地的家乡父老。
“五四”发生后一个多月的1919年6月13日,陆宗舆家乡浙江海宁县城人山人海,群情激愤,正举行一次首开先例的“万人公决大会”,公决的内容,是要将陆宗舆这个海宁人的败类“开除”出海宁。大会的主持人公布了陆宗舆的桩桩罪行,最后宣布了表决结果:一致同意今后永远不认陆宗舆为海宁人!大会还提议为这个卖国贼立一座遗臭万年的石碑,结果是群起响应,纷纷慷慨解囊,“当场就筹集了一笔钱,交给石匠回去赶造石碑,石匠很快就打造出了三块石碑,上面都刻着‘卖国贼陆宗舆’六个大字。这三块石碑被分别立在邑庙前和北门外的海塘镇、海塔下三处。一时之间,方圆百里的人都闻讯赶来看热闹,‘途为之塞’。”(引自陈平原、夏晓虹编《触摸历史》)。
据说,远在北京的陆宗舆将此看作“千古奇辱”。(不过,他并未知辱而改。在之后的抗日战争时期,陆应聘担任汪精卫伪政府高级顾问,继续附逆为日效劳——此虽为后话,却能反证海宁人民的“公决”是何等准确何等公道)
历来只听说过:某人籍贯虽不在当地,然因对当地做出突出贡献而带来福祉或增添荣誉者,被该地破例地吸收为“荣誉市民”;却未曾听说过,某人生于兹长于兹,却为家乡所不齿、桑梓所不容,“江东父老羞于认”而“开除城籍”者。陆宗舆算是开了先例。
历来只听说过:某人造福桑梓,功高德劭而感动家乡人民慷慨解囊、集资树碑、永志纪念;却未曾听说过,因恶行累累、劣迹昭彰、败坏家乡声誉而激怒家乡人民自愿捐资、刻石立碑、永记其“耻”者。陆宗舆算是开了先例。
站在陆宗舆的立场,立碑之举确是“千古奇耻大辱”;而站在正义者的立场,此举却应了“公道自在人心”。
海宁人民的这种不徇私“情”的立场,大义灭“亲”的精神,使“亲不亲,故乡人”的旧谚,注进了“忠奸辨,正邪分”的爱国主义立场,和泾渭分明、不容含混的正义感。此举产生的巨大的冲击力,犹如钱塘江畔汹涌澎湃的海宁潮一般,拍打着20世纪初叶中国的良心。
如此,被“五四”游行队伍中那副对联暂时“放”过的陆宗舆,与他的两个同僚一起,同样地得到了卖国贼遗臭万年的下场。
如此,那副对联和这座石碑,便成为“五四”时的两段佳话,而有异曲同工之妙。正是:
一副对联一座碑,个中道尽是与非。
尔曹身与名俱灭,自古人心不可违!
责任编辑 肖 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