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评价标准
【摘要】艺术教育评价是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艺术课程规范实施的重要措施。本文针对评价标准和方式上仍存在的诸多问题,结合艺术学科的特殊性,提出评价标准的依据和理念,尊重学生的专业特点和个性特征,运用多种方法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体系。
【关键词】普通高校 公共艺术教育 评价 多元化 复合性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6-0221-02
普通高校开设公共艺术教育课程,是基于教育部的一系列相关文件要求,以提高大学生的艺术人文素养,培养其高雅的审美品位,实现其完美的心智和人格为目标的前提下开设的。由于学生对艺术科目学习的兴趣和动机与评价考核息息相关,因此要想最大程度的实现这些目标,就需要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案和机制,对学生的成绩进行较为全面的考核与评定。
一、评价在教学中的特殊作用
评价是艺术教学中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记录、整理和研究,“assessment”是西方学者对评价的称谓,通常理解为以某些标准来评定学生的行为过程。在艺术教育中,通过相应标准来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与成果,其目的在于考查学生对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判断每位学生的潜能是否在教学中得到极大程度的发挥,并以此作为检验教学效果的主要途径。评价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均体现出不同的作用:在教学计划的制定阶段,测定性评价的运用有利于帮助教师了解到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并在此基础上对教学方案进行完善;进入教学过程中,教学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则发挥另外的作用,可随时反馈学生的学习状况,方便教师根据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模式和教学重心;教学结束时,终结性评价又呈现出特殊作用,在反映学生学习成果的同时,还能检验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并对教师制定新的教学计划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二、艺术教育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艺术教育有了快速发展。特别是高校的艺术教育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学科间更加注重相互的融合性,教学模式也更加科学且多元化,但在评价方面依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偏重主观感受
评价过程中教师容易偏重主观性,通常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评价主体较单一。一般由授课教师单独进行,很少听取其他方面的意见。二是评价标准相对滞后。教师通常以个人审美好恶为判断标准,缺少一个明确的让学生在每个阶段学习前就清楚了解的评价标准。
2.方式相对单一
目前艺术教育中常见的评价方式是将学生的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按某种比例整合起来,给出一个最终成绩。然而在阶段性的教育中,通常是将部分学习最终完成的作品作为考核对象,这种“终评性”考核形成的评价方式虽然能够反映学生当前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但却由于忽略了对学习过程的及时考察,而不能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潜能做出较为准确的评价与判断。
3.缺乏师生交流
评价中目前最常用的表现方式是等级或分值,看似一目了然,实则对艺术学科却并不适用,因为等级或分值无法将学生的优势与不足等相关信息细致准确地回馈给学生,更不能为学生明确指出问题所在和将来的努力方向。
4.忽略个体发展
艺术教育评价通常是以学生的整体能力和水平作为参照标准,这种评价虽然可对单位范围内学生的专业水平进行某种划分,但却更接近于数值范畴的常模参照,个体在不同阶段不同程度的成长和发展却被疏忽了。
由上可见,普通高校制定合理的艺术教育评价标准尤为重要。
三、艺术教育评价的标准依据和方式
(一)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制定艺术教育课程的评价标准
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一所以法学为主,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等多学科的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因面向全国各地招生,学生来源四面八方:有来自城市的、也有来自乡村的;有来自山区的、也有来自西部的;有来自外校的交流生,也有来自不同国度的外籍留学生。不同地区、不同国籍的学生有着不同的文化基础和特点,受艺术教育的程度也不均衡。那些来自经济文化发展快的省市的学生(如北京、上海、浙江、山东等),因教育理念更新较快,受艺术教育的程度较高;来自山区、西部等偏远地区的学生,因家乡网络交通建设较慢,他们的艺术文化教育相对缺失,艺术视野较窄,审美鉴赏力偏低,但其对当地民族文化了解颇深;对于来自海外的留学生,他们对我国民族艺术文化了解甚少,很多存在国语障碍,学习困难较大,短期提高程度有限。由此可见,我们在制定公共艺术教育课程的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时,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如学生的接受能力、心理特点、普通话程度、文化基础等等,要以激发其学习兴趣、充分发挥其才能和个性为导向。从美育的视角来看,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不仅是单纯为某一门艺术理论的学习,或某一种艺术技能的实践,更是帮助学生构建相对完整的审美意识体系。因此,在进行评价时,要从艺术教育的特点出发,弄清重点和难点,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将定性和定量两种指标结合考虑,以便对学生的学习成绩作出较为客观、公平和全面的评价。这种评价标准既不能让学生感觉考查方式过于简单而忽视对艺术课程的学习,也不能让学生感觉学习过程过于复杂高难而产生敬而远之的畏惧心理。
(二)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艺术教育课程的评价标准
学校中因各自不同的专业特色也富于了学生不同的特点和气质,如法学院的学生在专业学习中大都强化了抽象逻辑思维和辨证思维,而中文系的学生则强化了形象思维和辐散思维,体育系的同学则强化了直觉行动思维。以此推论,被弱化的思维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并逐渐有针对性地加强锻炼。根据上述特点,应该对学生的思维特点及学习态度进行客观科学、实事求是的评价,避免教师因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的偏好而对评价结果产生负面影响。在评价考查的方式和程序上力求实效简练,便于普及推广。
(三)艺术教育课程的环节及评价标准
可将艺术教育课程体系划分为三大环节,即艺术基础课程、艺术实践课程和艺术赏析课程,以下逐一探讨每个环节课程的评价标准与方法。
1.艺术基础课的评价标准及方法
基础知识的学习, 是艺术教育的一个必然过程, 审美教育会自然而然地融入其中。兴趣是学生学习的动力, 但是如果没有一定的基础知识的积累, 学习兴趣也只能是短暂的。以审美为核心的艺术教育并不是要绕开基础知识的学习,而是要研究基础知识的学习方法。为避免学生在基础知识的学习中产生枯燥心理,教师需要设计丰富的教学形式,可以将看、听、操作相结合,深化推行立体式的教学方式。面对没有任何艺术基础却渴望填补艺术知识空白的学生,教师应体现足够的耐心,不断坚定其学习的信心和积极性。此环节的评价结果应以阶段时间内学生自身艺术修养程度的提高作为主要依据,同时兼顾其在学习过程中的态度是否认真严谨,俗话说:“能力可以有大小,但是态度决定一切。”在评价方式上可以适当灵活,如可以采用笔试或口试的形式,也可以让学生通过自己喜欢的作品来展示对所学内容知识的掌握和理解。
2.艺术实践环节的评价标准及方法
艺术实践能力的培养过程伴随着对审美的体验,此环节的学习主要是为了让学生对某一艺术门类有所尝试和了解,激发其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陶冶性情,健康身心,提升艺术实践能力和创作能力,进一步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使学生的个人素养更为综合全面。对于某一艺术技能的初学者来讲,想在短时期内提高专业技能水平,一般而言是有一定的难度的。因此,教师的评价应该以鼓励学生的积极性为主,用长期的眼光来看待其内在潜力和学习成果。对于不同基础情况的学生要区别对待,提出相对合理的要求,力求使每一位学习者都能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一定提高。对于艺术技能环节的学习成果的评价应全面客观,既要考虑到学生在一定阶段时间内艺术修养与技能的提升程度,也要考虑其参加学校各类艺术团体活动的状态,此外要鼓励学生寻求机会开发自身艺术创作的能力并将表现纳入艺术考核范围。例如参加各类艺术技能竞赛且斩获名次;积极参加学校及社会各界举办的各种文化艺术类活动;公开发表艺术论文、创作歌曲、书法及绘画作品等。如此一来,可以进一步引导学生学以致用,让自己真正地参与艺术活动,而让艺术活跃到自己的生活中去,不断提高和发展自身的创造能力。
3.艺术鉴赏环节的评价标准及方法
为丰富学生的审美感受提升学生的审美品位,普通高校均开设各种艺术鉴赏类课程,此类课程教学中将音乐、文学、美术、舞蹈、影视等艺术形式融为一体,一方面拓展了学生的审美视野,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学生整合欣赏艺术作品的综合的审美能力,使学生在最短的学习时间里,尽可能多的了解中西方优秀的民族艺术文化及经典成果,力求将本土特色的艺术文化发展与人类精神文明的精髓自然相联。与此同时,还需培养学生适当运用艺术批判理论的意识和习惯,提高其辩证分析和解读作品的能力,最终实现其由感性认识至理性认识的深入。论及评价方法,笔者认为主要从三方面考虑:一是在平时测验中应考虑多设置一些开放性题目,鼓励学生启用发散思维和创新思维,对有代表性的典型艺术作品做出有新意和创造性的阐释;二是课堂讨论内容和问题的设计要科学合理,评价中应参考学生发言的积极性和深度思考的程度;三是终评考核时不要用固定答案来约束学生活跃的创造力,应以测试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辩证分析能力为主,以便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养成课后查阅文献的一贯性,形成稳定成熟的艺术审美价值观。
四、艺术教育评价结果的说明
以往在艺术教育评价中通常用等级和分数来表明结果,教师大多忽略了对考查结果的说明及诠释。教师的公平准确的描述性评语可以使学生对自身的艺术感知力、艺术理解力、艺术创作力、艺术表现力等方面有更明晰的认识,教师诚恳的建议性评语又可以端正学生学习中不成熟的思路和方法,对于学生取得的成绩教师给予鼓励的评价表述、对于需要改进的不足之处教师也需直白地加以指出,以便明确其未来的努力方向。教师对评价结果的公布方式可以不拘一格,既可通过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表达。只是在公布评价结果的时候,对评价方式和评价标准应做进一步说明解释,让学生能够更清楚地理解教师的评价是中肯的、可信的。
五、艺术教育评价标准的理念
普通高校艺术教育课程的考核评价需要树立动态、多元、复合性的评价理念,教师应分析学生的优势和不足,从多个角度对其进行考查,考查方式尽可能多样化,成绩评定尽可能多元化。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专业特点和个性差异,在整场考核评定中封闭性试题的比例要适度合理,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了解他们对知识掌握的准确性,又要挖掘和发展其在不同方面的潜在能力,将学生参与多种艺术活动的状况,艺术实践技能的提高,以及对艺术作品的独创解读等作为评价考核的重要因素。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选择与设计也应以此为依据,扩展评价指标,结合学生的课堂表现、课后思考、创新能力等情况,进行动态的开放的复合性评价。当然,我们也要克服在教学评价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目标指向不清楚、评价随意性较大、成绩衡量不规范等问题,力求给予学生的评价是公正、合理、科学的。学生在老师的帮助下能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与此同时,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获得激励,自信心也不断增强,通过对不同门类艺术教育课程的学习,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升其对艺术魅力的感悟力,最终实现心智和人格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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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康晨宇,女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艺术教研室,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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