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制经济考核办法,菁华1篇(完整)
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制经济考核办法1为保证机关工作正常秩序,增强全员争先创优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形成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有效的竞争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制经济考核办法,菁华1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制经济考核办法1
为保证机关工作正常秩序,增强全员争先创优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形成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有效的竞争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劳动纪律考核
全局实行统一考勤,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考勤工作,并指定一名考勤员进行考勤登记和统计。考勤情况将作为审定发放工资、津贴、转正、晋级、年度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执行请销假制度。职工请假半天内需经科室直接领导批准,请假一天及以上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工作日中途无故离岗每一次(1小时内)扣10元,1-2小时扣20元,2小时以上按旷工计,无故旷工每半天扣50元。本局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缺席一次扣20元。
执行在岗考核制度。不得以外出办公事为由办私事,须在一线工作的人员若经查不在岗,每次扣50元。
执行岗位工作纪律。工作日酒后上班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50元。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或《五条禁令》明文规定禁止事项,如打扑克、下棋、打麻将、上网玩游戏、聊天等,发现一次处当事人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按党纪、政纪处理。
局值班人员(含夜间值班人员)造成工作失误的,按以下标准处罚:
(1)值班迟到、早退、中途溜岗每次扣10元,旷值的每次扣20元;
(2)值班期间,对突发事件未能及时报告,处理不到位的,每次扣100元;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按党纪、政纪进行处理。
因公出差人员按规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限进行考勤。
二、工作能力考核
政策业务水*考核。认真学习和钻研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分工岗位的相关政策规定,正确运用政策法规指导工作,善于探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妥善解决矛盾,每发现一例因不懂政策导致工作失误的扣20元。
办事能力考核。应能独立、规范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发现因人为造成工作失误、考核扣分的,视其严重程度,对相应个人每次扣20-50元。
服务态度考核。在与服务对象接触时态度热情,认真进行政策解释,如有与服务对象发生口角情况,每发现一例扣50元。
作风廉洁考核。廉洁自律,办事公道正派,不以权谋私,不看人办事,如发生“吃、拿、卡、要”情况,由局领导集体研究处理意见。
三、工作实绩考核
未执行局(科)工作计划,影响工作进度,有一次扣20元。
各类工作台帐、工作手册等相关工作资料不符合要求,抽查或检查每发现一次扣10元。
无正当理由,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局要求事项、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交办事项的,有一次未完成者罚20元。
因失职造成重大失误由局领导集体研究处理意见。
凡被局以上领导在检查、督查、抽查中,检查出上述情况且影响局声誉将处以加倍罚款。
四、配套单位考核
配套服务单位工作人员造成工作失误的,按相关配套单位工作考核标准予以处罚。
会务、保洁、设备维护工作人员造成工作失误的,按物管工作考核有关标准予以处罚。
安保人员造成工作失误的,按安保工作考核有关标准予以处罚。
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人员、食品采购人员造成工作失误的,按餐厅管理有关标准处罚。
五、其他
本办法适用于局各科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及配套服务单位。
事由一经核实,罚金将从当事人相关款项中扣除或直接缴纳罚金。
本办法解释权在局长室,自公布之日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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