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几点思考
治理商业贿赂是2006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治理整顿市场经济经济秩序、创造和谐有序经济环境方面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环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投身于工作之中。 一、新闻出版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意义 在新闻出版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全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在新闻出版领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内容,是在图书出版和销售市场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新闻出版工作者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 新闻出版行业的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图书、音像制品出版和销售经营的交易活动中,但与一些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违法行政、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着密切的联系。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严重损害政府和公务员的形象,成为腐蚀党员、干部和职工,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温床,必须要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防治商业贿赂的意识,自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
商业贿赂已成为一些图书购销和印刷企业运行的“潜规则”,它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成为新闻出版市场经济发展的“公害”和“毒瘤”。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国家税收减少和公有财产被侵吞,为假冒伪劣产品开了方便之门,增大 “扫黄打非”的政府成本,直接损害广大消费者享受精神产品的合法权益。商业贿赂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 新闻出版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除了具有一般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外,还应从新闻出版系统的特殊性上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新闻出版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不仅是维持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也是将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 新闻出版工作的最终产品是给予人们视觉感官刺激的读物。无论是书本还是电子读物,它都是作用于人的精神领域,最终影响人的思维、思想,这就决定了新闻出版行业的产品具有其它产品不同的一面,由于它直接作用于人的精神层面,对人的思想精神面貌影响是很大的。也正是因为新闻出版工作的成果是精神产品,而精神产品在所有的商品消费中具有突出的重要性。如果商业贿赂在新闻出版行业大行其道,不正常的市场经济行为必然导致精神产品质量下降,物质的不文明直接导致精神的不文明;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精神产品的好坏直接影响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下大决心搞好治理新闻出版领域的商业贿赂工作。 二、新闻出版系统商业贿赂的种种表现. 新闻出版行业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图书或音像制品时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采取种种手段,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是在图书出版行业.1、图书出版行业。他们在商业贿赂方面的主要问题是:买卖书号。由于国家在这方面管理比较严格,要求各有关出版行业每年初将出版计划上报批准,因此在每年的年初上报计划时,一些经营思想不端正的出版部门,总要在计划上做一些手脚。又由于买卖书号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事情,不是正当的事还是要办时,其经办过程充满了猫腻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2、印刷行业。印刷行业的问题比较复杂。因目前印刷行业企业性质成份较多。有国营、还有个体、私营等等。这些印刷企业因其领导或负责人对国家法令法规的理解程度不同,使盗版等违反国家出版法规的违法乱纪行为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尤其是当他们在违法违规出版图书音像制品的销售过程中,商业贿赂就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主要手段和重要形式。也有些人在商业回扣和商业贿赂之间打擦边球,采取入账和不入账的办法企图逃脱法律法规的制裁。 二是在图书销售行业。主要是以经营图书和音像制品销售为主要业务的书店或商店。少数单位的负责人或经销人员在图书和音像制品的销售过程中,法纪观念淡薄,利欲薰心,视市场经济法则为儿戏,在进货时拿回扣,或得对方好处费;在销售时采取公开或隐蔽的手段向对方行贿,在市场交易中给予、收受回扣,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方式给予、收受财物,以及给予、接受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在图书及音像业出版以及教材征订、教辅使用、图书订购、学具征订、服务收费、集团购买和采购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三、关于新闻出版行业商业贿赂的治理 新闻出版新闻出版行业有别于其它经济生产领域,新闻出版行业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目前,由于行业之间、上下之间联系相对较少,在治理工作上存在一定困难。我们必须针对这些特点进行工作,才能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的目的。 一是加强对图书和出版行业商业贿赂工作的联系。由于目前新闻出版局行政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与图书和出版行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联系没有直接组织关系,对于这些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新闻出版机关的纪检监察组织只能处于一种间接联系的状态。特别是图书销售的重点单位“新华书店”条条管理以后,其原来的人事工作、业务工作关系不复存在。在省一级新闻出版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中尚可看到这些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身影,在市一级的新闻出版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中则很难看到他们的形象。在行政监察上,由于业务管理关系的不存在而处于真空状态;在组织监督上,由于他们的党组织关系不在文化系统,加之宣传部门一般并不设纪检监察组织,所以在组织监督这一环基本上也处于摸不到边的状况。 要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地(市)一级新闻出版行业得到真正的落实,在当前情况下,只能就事论事。从党的事业出发,其工作力度无疑必须进一步加大。目前地(市)一级新闻出版机关纪检监察组织要多关心这些单位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把这项工作抓上手。建立与图书出版销售单位的正常工作联系。地(市)一级的新闻出版机关纪检监察组织要通过认真地组织发动和工作协调,与图书出版和销售单位建立比较正常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联系。要求他们按照省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搞好治理商业贿赂的每一步工作,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这些单位深入人心,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寓治理商业贿赂于日常工作之中。要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媒体,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对各种商业贿赂行为的揭露,营造治理商业贿赂的大环境。要通过宣传教育,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入人心,形成群体效应。通过认真执行有关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规章制度,使企业单位形成正确、规范的行动准则。使市场经济的法则在新闻出版行业中蔚然成风。任何人和单位违法违纪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治理和惩处。同时大力褒扬遵纪守法行为,使遵纪守法者扬眉吐气,违法乱纪者到处碰壁。通过曝光查处的反面典型,来产生警世效应,唤起大家执法守法的意识。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中查处的重大案例,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明辨是非、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走正当路,做正当事,远离商业贿赂的诱惑。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片面认识和消极心理,保持清醒头脑,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治理工作中来,形成党员干部带头拒绝商业贿赂、广大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三是 重视群众在治理商业贿赂中的重要作用。由于商业贿赂发生于日常业务之中,具有发生律高、隐蔽性强等特点。针对这些特点,要重视人民群众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积极作用。发挥人民群众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是我党做好各项工作的经验和传统,治理新闻出版系统商业贿赂工作也是如此。要完善举报制度,畅通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要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由于商业贿赂发生区域多在印刷和图书出版销售企业单位,这些单位的负责人掌握着企业经营的决策权,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掌握着员工的命运,因此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一开始就要把保护举报人作为搞好治理新闻出版系统商业贿赂工作重要前提,制定具体措施,使保护举报人成为治理工作的一部分。要制定严格惩处侵害举报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任何人和单位,只要有侵害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一经查实,坚决按照有关党纪国法严格处理。要改进举报人奖励制度。做好承诺,在保密的前提下,对有效举报的举报人,最好实行按揭发资金比例进行奖励的办法,以提高举报的效果和质量。
四是加大构建企业财务监管机制的力度。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治本之策,同样也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在严格执行现行有关规章制度的同时,积极完善图书和出版行业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预防商业贿赂的机制。充分发挥单位财务人员的监督作用,堵塞漏洞。由于商业贿赂发生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发挥企业财会人员的作用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重要成效的前提之一。要教育企业财会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加大监督检查,严格责任奖惩制度。要求各级财务人员切实做到,在做好个人反商业贿赂行为的同时,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财务行为要给予制止和告知,对于情节重大和不听劝告的当事人要积极向上级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物料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要严格纪律和规定,杜绝浪费和受贿行为。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重构我国新闻出版行业会计监管体制,加大对印刷企业、新华书店等单位会计工作人员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防止因商业贿赂做假账行为。健全金融监管制度,加强票据管理,规范和减少商业活动中的现金交易,健全征信管理体系,加大反洗钱力度,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促使市场经济主体完善自律控制机制。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新闻出版行业市场经济体系。四、积极探索新闻出版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新思路
新闻出版行业商业贿赂行为受市场经济中负面影响,其商业贿赂存在已久,要彻底治理也并非一蹴而就的易事,要抱定长期奋战的心理准备,稳步推进治理工作。要统一部署、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综合治理,坚持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贯穿于图书出版和销售的始终。 1、从工作总体上把握,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工作 商业贿赂由来已久,它几乎伴随市场经济的产生而产生,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商业贿赂作为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既是贿赂的表现形式之一,也是市场经济中出现腐败的重要方面,因而,治理商业贿赂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纳入反腐败斗争的大局之中。从政治的高度全面看待治理商业贿赂的极端重要性。用全面、系统、协调的思维方式谋划治理新闻出版系统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从总体上把握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继续加强源头治腐工作。要不断探索源头治理的新途径,已有的源头治腐措施要继续搞好落实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树立抓重点、抓主要矛盾和长期作战的思想,使这项工作深入、扎实、持之以恒地进行下去,不断取得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新的成效。 2、要以改革的思路解决治理商业贿赂问题。商业贿赂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一种病态现象。它是伴随市场经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只要我们认真重视,积极加以正确地处置,那么也一定能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得到逐步缓解和解决。当前我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包括商业贿赂在内的种种问题,归根到底是因为在经济管理和监督制约的体制机制方面存在某些缺陷和漏洞。因此,针对新闻出版行业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中的这些缺陷和漏洞进行改革创新,使之与“三个文明”的发展要求相适应,是防治新闻出版行业商业贿赂问题的最根本的办法。正确的改革创新应该是预防腐败的重要途径。况且商业贿赂行为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那么,我们的惩治对策也只有不断改革创新,才能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才能在改革中主动积极地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全方位把握改革创新的作用,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调整改革思路,积极探索治理商业贿赂新的措施和办法。 3、抓紧制定治理商业贿赂方面的法律法规 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推进与法制建设密切相关,依法治腐是防治腐败的根本思路和措施之一,也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根本措施。包括商业贿赂在内的一切腐败问题的解决,都必须充分依靠法治这一手。所以,我们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应当着眼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这个工作大局,要以法治的观念为指导,坚持依法治腐的原则,注意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在当前,由于我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刚刚起步阶段,所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还没有一部专门完整治理商业贿赂方面的法律,所以,在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的工作还很多,要走的路还很长。必须抓紧时间,尽快把这方面的工作做好。 4、把道德建设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基础性工作 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精辟概括和发展,是社会主义道德标准和尺度的具体化。牢固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是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的基础,更是我们党拒腐防变,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的基础。 从道德的角度看,因商业贿赂而导致的非法出版物甚至涉黄读物流进社会、学校,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就是违背基本道德底线的行为之一。因此,落实以德治腐、治理商业贿赂原则的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要切实加强道德建设。道德是人们内心深处的自我“立法”,它的鲜明特点是自律性,它立足于从人们的内心深处感化和消除某种行为心理,进而做到自觉自愿地不做某些事情。如果我们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能够普遍地树立起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他人利益至上的伦理道德原则和价值观念,自觉抵制极端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那么对社会的积极影响是巨大的,长此以往,必然会形成群起而效之的正面效应,各种腐败行为、犯罪行为就会自然而然地得到有效的遏制。道德具有十分重要的他律作用。法律依靠国家意志和权力强制于人,而道德则依靠社会舆论(道德评价)监督制约人。法律往往只是凭其强大的威慑力在“敢不敢”的层面上遏制各种腐败行为,而道德则是在更深的层次上即“该不该、愿不愿、有没有”的原始动因上遏制和消除人们的罪恶心理。可见,加强道德建设是从思想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生产精神产品的新闻出版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根本措施。
商业贿赂已成为一些图书购销和印刷企业运行的“潜规则”,它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成为新闻出版市场经济发展的“公害”和“毒瘤”。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国家税收减少和公有财产被侵吞,为假冒伪劣产品开了方便之门,增大 “扫黄打非”的政府成本,直接损害广大消费者享受精神产品的合法权益。商业贿赂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 新闻出版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除了具有一般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外,还应从新闻出版系统的特殊性上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新闻出版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不仅是维持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也是将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 新闻出版工作的最终产品是给予人们视觉感官刺激的读物。无论是书本还是电子读物,它都是作用于人的精神领域,最终影响人的思维、思想,这就决定了新闻出版行业的产品具有其它产品不同的一面,由于它直接作用于人的精神层面,对人的思想精神面貌影响是很大的。也正是因为新闻出版工作的成果是精神产品,而精神产品在所有的商品消费中具有突出的重要性。如果商业贿赂在新闻出版行业大行其道,不正常的市场经济行为必然导致精神产品质量下降,物质的不文明直接导致精神的不文明;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精神产品的好坏直接影响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下大决心搞好治理新闻出版领域的商业贿赂工作。 二、新闻出版系统商业贿赂的种种表现. 新闻出版行业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图书或音像制品时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采取种种手段,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是在图书出版行业.1、图书出版行业。他们在商业贿赂方面的主要问题是:买卖书号。由于国家在这方面管理比较严格,要求各有关出版行业每年初将出版计划上报批准,因此在每年的年初上报计划时,一些经营思想不端正的出版部门,总要在计划上做一些手脚。又由于买卖书号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事情,不是正当的事还是要办时,其经办过程充满了猫腻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2、印刷行业。印刷行业的问题比较复杂。因目前印刷行业企业性质成份较多。有国营、还有个体、私营等等。这些印刷企业因其领导或负责人对国家法令法规的理解程度不同,使盗版等违反国家出版法规的违法乱纪行为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尤其是当他们在违法违规出版图书音像制品的销售过程中,商业贿赂就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主要手段和重要形式。也有些人在商业回扣和商业贿赂之间打擦边球,采取入账和不入账的办法企图逃脱法律法规的制裁。 二是在图书销售行业。主要是以经营图书和音像制品销售为主要业务的书店或商店。少数单位的负责人或经销人员在图书和音像制品的销售过程中,法纪观念淡薄,利欲薰心,视市场经济法则为儿戏,在进货时拿回扣,或得对方好处费;在销售时采取公开或隐蔽的手段向对方行贿,在市场交易中给予、收受回扣,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方式给予、收受财物,以及给予、接受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在图书及音像业出版以及教材征订、教辅使用、图书订购、学具征订、服务收费、集团购买和采购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三、关于新闻出版行业商业贿赂的治理 新闻出版新闻出版行业有别于其它经济生产领域,新闻出版行业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目前,由于行业之间、上下之间联系相对较少,在治理工作上存在一定困难。我们必须针对这些特点进行工作,才能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的目的。 一是加强对图书和出版行业商业贿赂工作的联系。由于目前新闻出版局行政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与图书和出版行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联系没有直接组织关系,对于这些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新闻出版机关的纪检监察组织只能处于一种间接联系的状态。特别是图书销售的重点单位“新华书店”条条管理以后,其原来的人事工作、业务工作关系不复存在。在省一级新闻出版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中尚可看到这些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身影,在市一级的新闻出版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中则很难看到他们的形象。在行政监察上,由于业务管理关系的不存在而处于真空状态;在组织监督上,由于他们的党组织关系不在文化系统,加之宣传部门一般并不设纪检监察组织,所以在组织监督这一环基本上也处于摸不到边的状况。 要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地(市)一级新闻出版行业得到真正的落实,在当前情况下,只能就事论事。从党的事业出发,其工作力度无疑必须进一步加大。目前地(市)一级新闻出版机关纪检监察组织要多关心这些单位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把这项工作抓上手。建立与图书出版销售单位的正常工作联系。地(市)一级的新闻出版机关纪检监察组织要通过认真地组织发动和工作协调,与图书出版和销售单位建立比较正常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联系。要求他们按照省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搞好治理商业贿赂的每一步工作,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这些单位深入人心,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寓治理商业贿赂于日常工作之中。要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媒体,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对各种商业贿赂行为的揭露,营造治理商业贿赂的大环境。要通过宣传教育,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入人心,形成群体效应。通过认真执行有关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规章制度,使企业单位形成正确、规范的行动准则。使市场经济的法则在新闻出版行业中蔚然成风。任何人和单位违法违纪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治理和惩处。同时大力褒扬遵纪守法行为,使遵纪守法者扬眉吐气,违法乱纪者到处碰壁。通过曝光查处的反面典型,来产生警世效应,唤起大家执法守法的意识。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中查处的重大案例,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明辨是非、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走正当路,做正当事,远离商业贿赂的诱惑。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片面认识和消极心理,保持清醒头脑,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治理工作中来,形成党员干部带头拒绝商业贿赂、广大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三是 重视群众在治理商业贿赂中的重要作用。由于商业贿赂发生于日常业务之中,具有发生律高、隐蔽性强等特点。针对这些特点,要重视人民群众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积极作用。发挥人民群众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是我党做好各项工作的经验和传统,治理新闻出版系统商业贿赂工作也是如此。要完善举报制度,畅通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要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由于商业贿赂发生区域多在印刷和图书出版销售企业单位,这些单位的负责人掌握着企业经营的决策权,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掌握着员工的命运,因此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一开始就要把保护举报人作为搞好治理新闻出版系统商业贿赂工作重要前提,制定具体措施,使保护举报人成为治理工作的一部分。要制定严格惩处侵害举报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任何人和单位,只要有侵害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一经查实,坚决按照有关党纪国法严格处理。要改进举报人奖励制度。做好承诺,在保密的前提下,对有效举报的举报人,最好实行按揭发资金比例进行奖励的办法,以提高举报的效果和质量。
四是加大构建企业财务监管机制的力度。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治本之策,同样也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在严格执行现行有关规章制度的同时,积极完善图书和出版行业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预防商业贿赂的机制。充分发挥单位财务人员的监督作用,堵塞漏洞。由于商业贿赂发生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发挥企业财会人员的作用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重要成效的前提之一。要教育企业财会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加大监督检查,严格责任奖惩制度。要求各级财务人员切实做到,在做好个人反商业贿赂行为的同时,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财务行为要给予制止和告知,对于情节重大和不听劝告的当事人要积极向上级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物料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要严格纪律和规定,杜绝浪费和受贿行为。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重构我国新闻出版行业会计监管体制,加大对印刷企业、新华书店等单位会计工作人员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防止因商业贿赂做假账行为。健全金融监管制度,加强票据管理,规范和减少商业活动中的现金交易,健全征信管理体系,加大反洗钱力度,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促使市场经济主体完善自律控制机制。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新闻出版行业市场经济体系。四、积极探索新闻出版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新思路
新闻出版行业商业贿赂行为受市场经济中负面影响,其商业贿赂存在已久,要彻底治理也并非一蹴而就的易事,要抱定长期奋战的心理准备,稳步推进治理工作。要统一部署、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综合治理,坚持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贯穿于图书出版和销售的始终。 1、从工作总体上把握,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工作 商业贿赂由来已久,它几乎伴随市场经济的产生而产生,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商业贿赂作为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既是贿赂的表现形式之一,也是市场经济中出现腐败的重要方面,因而,治理商业贿赂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纳入反腐败斗争的大局之中。从政治的高度全面看待治理商业贿赂的极端重要性。用全面、系统、协调的思维方式谋划治理新闻出版系统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从总体上把握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继续加强源头治腐工作。要不断探索源头治理的新途径,已有的源头治腐措施要继续搞好落实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树立抓重点、抓主要矛盾和长期作战的思想,使这项工作深入、扎实、持之以恒地进行下去,不断取得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新的成效。 2、要以改革的思路解决治理商业贿赂问题。商业贿赂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一种病态现象。它是伴随市场经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只要我们认真重视,积极加以正确地处置,那么也一定能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得到逐步缓解和解决。当前我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包括商业贿赂在内的种种问题,归根到底是因为在经济管理和监督制约的体制机制方面存在某些缺陷和漏洞。因此,针对新闻出版行业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中的这些缺陷和漏洞进行改革创新,使之与“三个文明”的发展要求相适应,是防治新闻出版行业商业贿赂问题的最根本的办法。正确的改革创新应该是预防腐败的重要途径。况且商业贿赂行为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那么,我们的惩治对策也只有不断改革创新,才能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才能在改革中主动积极地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全方位把握改革创新的作用,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调整改革思路,积极探索治理商业贿赂新的措施和办法。 3、抓紧制定治理商业贿赂方面的法律法规 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推进与法制建设密切相关,依法治腐是防治腐败的根本思路和措施之一,也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根本措施。包括商业贿赂在内的一切腐败问题的解决,都必须充分依靠法治这一手。所以,我们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应当着眼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这个工作大局,要以法治的观念为指导,坚持依法治腐的原则,注意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在当前,由于我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刚刚起步阶段,所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还没有一部专门完整治理商业贿赂方面的法律,所以,在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的工作还很多,要走的路还很长。必须抓紧时间,尽快把这方面的工作做好。 4、把道德建设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基础性工作 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精辟概括和发展,是社会主义道德标准和尺度的具体化。牢固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是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的基础,更是我们党拒腐防变,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的基础。 从道德的角度看,因商业贿赂而导致的非法出版物甚至涉黄读物流进社会、学校,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就是违背基本道德底线的行为之一。因此,落实以德治腐、治理商业贿赂原则的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要切实加强道德建设。道德是人们内心深处的自我“立法”,它的鲜明特点是自律性,它立足于从人们的内心深处感化和消除某种行为心理,进而做到自觉自愿地不做某些事情。如果我们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能够普遍地树立起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他人利益至上的伦理道德原则和价值观念,自觉抵制极端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那么对社会的积极影响是巨大的,长此以往,必然会形成群起而效之的正面效应,各种腐败行为、犯罪行为就会自然而然地得到有效的遏制。道德具有十分重要的他律作用。法律依靠国家意志和权力强制于人,而道德则依靠社会舆论(道德评价)监督制约人。法律往往只是凭其强大的威慑力在“敢不敢”的层面上遏制各种腐败行为,而道德则是在更深的层次上即“该不该、愿不愿、有没有”的原始动因上遏制和消除人们的罪恶心理。可见,加强道德建设是从思想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生产精神产品的新闻出版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根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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