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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干事工作标准

发布时间:2022-03-21 15:18:51 | 来源:网友投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党群干事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办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党群干事。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  职责  

  

3.1  负责协助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检查、督促公司党总支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并进行考核。有权对贯彻公司党总支决定决议不力的基层党支部和单位、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3.2  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负责公司党总支归口文件的管理工作,对所属范围内所有文件的收发呈送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3.3  负责公司党总支、党总支书记、办公室的印鉴管理和使用,有权拒绝违反规定使用印鉴的要求,并对此提出考核意见。  

3.4  对所属范围内所有文件的收发工作质量负主要责任;有权对违反文件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并提出考核意见。  

3.5  有权按照党总支的要求督促检查公司所属各科室、单位呈报有关文件材料,对不报、迟报和误报文件材料的科室、单位,有权提出考核意见。  

3.6  负责检查、督促全公司各党支部、各部门抓好职工政治学习教育,并有权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党支部和单位、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3.7  对职工政治理论教育计划和各时期的职工政治学习安排负直接责任,有权对全公司各基层单位组织职工政治学习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考核。  

3.8  负责本公司职工思研会日常工作,对完成上级思研会分配的研讨课题任务负主要责任;有权对未完成研讨任务的基层党支部提出考核意见。  

3.9  负责全公司双文明单位建设的日常工作,对完成双文明单位建设任务承担责任。  

3.10  有权依据本公司《创建双文明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双文明单位若干考核细则》的内容和评分规定,对本公司各基层单位、科室的双文明建设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3.11  有权依据本公司《创建双文明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负责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提出奖励意见报公司双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3.12  协助办公室主任遵照《党章》和《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评分规定》本公司党组织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指导督促全公司基层党支部抓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有权对公司所属基层党支部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考核;  

3.13  对本公司党组织发展工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程序负直接责任,负责发展对象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报批前有关材料的审查,有权退回不符合规定的入党或转正材料,并对报送材料的党支部提出考核意见;  

3.14  对全公司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和党组织年报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负主要责任;有权对不按时接转党组织关系、上缴党费和上报党组织年报的党支部和党员提出考核意见和处理建议。  

3.15  对外来政审回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  

3.16  协助办公室主任对本公司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工作。  

3.17 负责全公司民兵组织调整、军政训练、预备役登记和统计、兵役登记、征兵和拥军优属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完成人民武装工作的各项任务承担责任。  

3.18 负责贯彻上级有关离退休人员的政策,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3.19 负责反映职工的正当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3.20  负责组织工会小组长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学习培训。  

3.21  有权向组织建议补充和调整工会基层干部。  

3.22  有权对工会宣传工作提出建议和措施,并对公司文(体)活动提出安排意见。  

3.23 有权调查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有关情况。  

3.24  有权参与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协调工作。  

3.25  完成办公室主任临时下达的任务。  

  

4  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4.1  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具有二年以上党龄。  

4.2  对党忠诚,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作风严谨,办事认真,有较强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保密意识。  

4.3  具有大专文化程度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学专业为政治理论、综合管理和文艺类,并取得本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4.4  本企业工龄三年以上, 从事专兼职思想政治工作或文秘工作二年以上。  

4.5  掌握文秘、档案、信访等党务、 行政管理工作的专门知识和公共关系学的基础知识。  

4.6  熟悉《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掌握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劳动保险方面的政策。  

4.7  了解企业管理和供电企业生产过程的基本知识,掌握本公司党员队伍的基本情况和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及其对本公司党建的各种要求。  

4.8  熟悉本公司党组织和行政生产及组织管理机构设置, 掌握本公司党务、行政及工会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规范和标准。  

4.9  了解文史、哲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中国国情及政治经济学等基本知识。  

4.10  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  

4.11  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熟悉国家档案法、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管理条例》,以及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  

4.12  能够按规定程序和工作标准,做好各类文件的处理工作和信访工作,并能与有关部门搞好协作,完成文书档案收集,原卷归档, 保管借阅等工作。  

4.13  掌握中共中央和上级组织部门制定的干部标准;熟悉企业人事管理学、人才学的有关知识和方法;能按照组织原则和干部标准组织参加对本公司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的考察、考核工作。  

4.14  具有审核本公司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的手续和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能力;  

4.15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组织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及全公司党员的培训并担任教学工作。  

4.16  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企业和本职岗位,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细致,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国防观念。   

4.17  熟悉《国家电力公司双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熟悉国家电力公司,网、省公司及江西省赣州市双文明单位建设标准条件和申报程序,了解国家级双文明单位的评比办法和申报程序。  

4.18  精通本公司双文明单位建设的有关实施考核办法,熟悉本公司双文明建设工作情况。  

4.19  能正确理解和传达贯彻公司党总支的决议和领导的批示精神,具有拟定本公司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党内“创先争优”活动方案的能力,能帮助指导基层党支部组织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开展党建工作。  

4.20  具有一定的调查分析能力,掌握调查研究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能及时对基层党建工作,对基层单位贯彻执行党总支的决议和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及职工思想状况,进行了解分析和汇报反映,能对全公司工会组织工作现状和职工民主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了解分析,提供有价值的意见供领导决策。  

4.21  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根据公司党总支、工会及领导的批示要求,起草有关文件和汇报材料,能担负本公司中层及以下(包括工会小组长)政治理论学习辅导讲课,撰写有一定水平的思研理论文章,并能组织做好党建基础资料的整理工作。  

4.22  能正确领会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本公司党员和职工的政治理论教育和学习计划安排。  

4.23 熟悉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及其对本公司民兵武装工作的要求,熟悉本公司组织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4.24 掌握公司有关离退休干部、退休职工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4.25  掌握了微机的一般操作技能。  

  

5  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5.1  做好公司党总支收文、信件和电报的拆阅处理、送阅、催办工作及党政文书整理工作;做到当日文件当日处理,紧急文件即时处理,文件送呈符合程序。  

5.2  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公司党总支、党总支书记、办公室的印鉴。不经党总支领导批准不得使用党总支印鉴。  

5.3  做好公司党总支领导及办公室办公物品的管理领取工作,以及奖金、劳保用品和其他物品的领取、发放工作,做好各类会议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4  做好党总支月度工作计划,按规定时间上报。  

5.5  做好党总支文件的登记、编号、复核及送印、上报、下发、复印工作。  

5.6  严格遵守机要人员保密纪律,按照公司《保密工作实施细则》做好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并督促检查各党支部、各单位、各科室做好保密工作。  

5.7  拟定本公司党员和职工政治理论教育计划和学习安排;做到安排合理,任务明确,切实可行,与中长期规划相一致;每季按时拟定本公司党员和职工政治理论教育计划和学习安排,并及时下发学习资料,定期进行工作检查,提出考核意见,从组织措施上保证学习教育计划和安排得到落实。  

5.8  组织对本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的理论培训并担任教学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和在职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使全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培训参学率达到上级规定指标。  

5.9  做好本公司职工思研会的日常工作,协助思研会领导举办好每年一次以上的专题理论研讨会,完成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和思研会的文件和汇报材料。  

5.10  及时征订、购置、分发全公司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资料,做到不漏订、漏购、漏发。  

5.11  抓好党总支中心学习组的学习,拟订学习计划,发放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考核学习笔记和学习成果。  

5.12  对全公司职工的政治学习配合双文明建设基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经常进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   

5.13  拟定本公司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党内“创先争优”活动方案,检查督促全公司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和活动方案的制定做到安排合理,目标明确,切实可行,党内“创先争优”活动有特色、有实效。  

5.14  指导本公司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做到经常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5.15  审查本公司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材料以及表现是否符合报批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年度发展新党员的程序和材料无差错,合格率达100%;党支部的改选报告和发展党员的请示,经公司党总支审批后, 应在一周内批复党支部。  

5.16  组织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及党员的培训并担任教学工作;全公司基层党支部书记及党员的培训做到内容落实,形式多样,效果明显,年轮训率达50%以上,合格率达100%。  

5.17  按照组织原则和干部标准组织参加对本公司中层及以下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提供给公司党政领导决策的干部考察考核材料做到客观公正。  

5.18  做好接转党组织关系,做好党组织年报工作和党费上缴工作,做到无差错。每季对全公司党员花名册整理核对一次,组织年报统计作到准确无误,按规定完成党费收缴任务。  

5.19  做好外来政审函件的回复工作,回复材料做到准确无误。  

5.20  起草本公司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及汇报材料,经常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每年至少撰写四篇对全公司党建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有一定指导作用的调查报告和工作意见。  

5.21  负责工会的组织工作,按照《工会章程》发展会员,做好会员档案的健全和归档。  

5.22  负责草拟工会组织工作计划、对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检查。  

5.23  做好工会组织的年报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工会组宣工作的基础资料。  

5.24  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协调工作,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5.25  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做好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和企务公开日常工作,搞好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  

5.26  组织职工代表培训,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总体素质。  

5.27  协助做好职代会的筹备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日常事务工作。  

5.28  负责围绕本公司中心工作,办好工会的宣传阵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  

5.29  负责公司工会大型会议、活动的场地布置和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向上级工会刊物投送信息稿件。  

5.30  负责草拟全公司性职工文体活动计划,文体活动经费预算和工作总结。  

5.31  组织全公司职工开展文体活动,对外搞好文体活动的交流。  

5.32  做好文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上报工作,协助做好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的评比、表彰工作。  

5.33  负责与省电力文(体)协的工作联系和有关工作汇报。  

5.34  起草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及各种文件、报告、总结;协助有关领导部署精神文明建设各阶段工作任务。  

5.35  督促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每月按照本公司《双文明单位若干考核细则》对各基层单位、科室的双文明建设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5.36  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及文明科室、文明班组、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职工活动,并组织做好检查评比,复查和管理表彰工作。  

5.37  做好文明创建的资料管理工作,协助筹办有关的会议。  

5.38  搞好有关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的记录及整理,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每月至少完成一篇有关双文明建设的信息报道。  

5.39  按要求出席上级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负责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  

5.40  依据本公司《创建双文明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做好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提出奖励意见报公司双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并做到准确无误。  

5.41  负责草拟开展争先创优竞赛、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实施方案,并检查各基层单位争先创优竞赛开展情况,做好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的审评、实施、奖励等日常工作。  

5.42  监督和协助各基层单位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广泛开展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群众活动,推动职工劳动保护技术进步。  

5.43  积极开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意识。  

5.44  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政策,准确办理职工劳动保险待遇证的登记、发放。建立保存职工劳保待遇的有关档案。  

5.45  负责职工困难补助的日常事务工作,建立特困职工档案,做好困难职工家访工作。  

5.46  做好死亡职工的家属慰问工作,并协助办理治丧和发放抚恤金等事务。  

5.47 组织民兵整组和基干民兵军政训练;民兵组织的年度整顿和基干民兵军政训练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  

5.47  负责离退休职工生活困难情况的调查了解和困难补助的通报工作。建立离退休特困职工档案。  

  

6  检查与考核  

  

6.1  按本标准和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规定的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进行检查。  

6.2  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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