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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教育局创先争优活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2-03-23 15:29:40 | 来源:网友投稿

教育局创先争优活动2010年推进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XX教党字〔2010〕7号)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工作目标

2010年,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从我区教育实际出发,以“支部建设添活力,党员教师做先锋,促XX教育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此次活动的主题,支部以“五型五强五个好”、广大党员以“五先五带五争当”为主要形式,围绕我区教育强区的战略部署,通过广泛动员,深入推进,确保活动有力度、出特色、见实效,激励引导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提高教师敬业、精业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服务意识,促学校办学水平的快速提升,办人民满意教育,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二、工作安排

(一)6月上旬,做好发动工作,开展公开承诺,进行第一次督查指导。

1.教育局召开“教育系统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教育局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熟悉各自职责,并按照职责要求全面开展工作。

3.各支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召开动员会。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报局党委办备案。

4.各学校按照党委《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活动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5.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头到各自联系点指导活动开展。

按照“重学习、重实干、重服务、重品行”的要求,各支部和广大党员承诺开展创先争优的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打算。

6.明确职责。各支部和党员对自身职责、义务进行梳理、明确,为开展承诺奠定基础。对无职党员、离退休党员要通过自愿申报、党员讨论、组织认定、公示等程序,设岗定责。

7.作出承诺。各支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围绕教育局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工作,承诺主要工作年度目标;围绕服务师生、服务家长、服务社会,承诺服务措施、时限、标准和为服务对象兴办的实事;围绕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承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所要取得的成效。党员结合个人岗位和自身实际,承诺学习的主要内容、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并承诺坚定信念,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法律法规。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把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绩观、权力观等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作出的承诺要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注重结合职责任务与岗位实际,注重为学校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作贡献。

8. 审核承诺。局党委对各支部、各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逐一审查把关,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查通过。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修改完善。

    9.公布承诺。经审核通过后,各支部的承诺内容由局党委通过XX教育信息网在系统内予以公开,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党员的承诺要在支部党员大会宣读,同时在学校要设立专门活活动宣传栏和承诺公示橱窗,对支部和个人承诺的事项进行公布,并保留两年,接受群众监督。

    10.践行承诺。各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承诺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全力创先争优,提高践诺质量。局党委对各支部、各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加强跟踪检查督促,确保诺必践,践必果。

11.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教育局党委派出督查指导组,对各支部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公开承诺、宣传氛围等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督查结果将公开通报,并报区委组织部。

12. 局党委成员要对各自联系点开展活动情况加强调研和指导,提出进一步推动活动开展的要求和建议。

(二)6月下旬,组织开展第一次领导点评。

1.汇报情况。点评前,各支部向局党委和联点领导书面汇报前段活动情况,并对进一步搞好活动提出设想和建议。

2.进行点评。局党委对各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总结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

3.整改表态。领导点评后,支部书记和党员代表根据点评内容作整改表态发言。

    根据点评结果和活动实绩,各支部推荐上报一批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

(三)9月上旬,集中宣传先进典型。

1.局党委采取组织先进典型系列报道、到示范点参观学习等形式,集中宣传推介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使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2.各支部和党员要对照本单位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四)9月下旬,开展第一次群众评议和第二次领导点评。

群众评议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通报活动情况。支部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党员写出书面活动小结,向党支部报告活动情况,并在公示栏公布。

    2. 组织开展评议。对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局党委采取召开评议会、随机电话访问、发放调查问卷或设立评议网站等方式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人员应包括本支部的全体党员和管理、服务对象代表。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由各支部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和设立评议投票箱等形式,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

3.公布评议结果。对群众评议支部的结果,要通过当场宣布、公示栏张贴等途径予以公布;对群众评议党员的结果,要召开党员会议予以公布。

4.进行整改提升。对在群众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各支部和党员要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积极进行整改提升。

领导点评重点对第一次点评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点评。

(五)10月上中旬,组织第二次全面督查指导。

10月上旬,局党委对开展活动举措创新、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验总结;对活动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六)11月上旬,开展践诺自查活动。

  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对照自己作出的承诺,查进度、查差距、查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年底承诺全面兑现。

(七)12月下旬,进行年度考核总结。

1.根据承诺兑现情况,局党委进行第三次领导点评。

2.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在点评、评议的基础上,以“岗位胜任度、发展贡献度、群众满意度和社会美誉度”为重点,局党委对支部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考核,凡考核不达标的年度不得评为先进。

三、工作要求

(一)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督查指导、协同配合,确保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各支部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严密组织,创出特色,按照活动中支部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人员分工,紧密协作,抓紧抓实各个环节,学校要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活动的有序开展。

(三)每一名党员要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以出色的工作实绩践行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在群众中树立一面旗帜,在活动中锻炼自己,不断提升和完善自我,争当一名优秀共产党员。

 

                                   中共XX市XX区教育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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