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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3-27 15:15:23 | 来源:网友投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维稳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赣办发[2010]5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萍办发[2010]8号)和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萍公字[2010]66号】精神,推动湘东地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简称“三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履行公安机关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2、工作目标:按照每年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力争三年取得明显成效的要求,通过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现“四个明显减少”、“五个明显提升”、“六个坚决不发生”的目标,即社会矛盾纠纷、刑事治安案件、越级群体上访、不稳定事件明显减少;矛盾化解率、社会管理水平、公众安全感、社会和谐度、公安机关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不发生危害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灾害事故、不发生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治安问题、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严重影响公安形象的内部人员违纪违法行为。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确保大局和谐稳定

    3、健全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机制。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点多面广的工作优势,密切关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交通事故、涉法涉诉、医患纠纷、工农矛盾、矿区沉陷等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畅通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信息的搜集渠道,健全不稳定信息的分析研判机制,不断完善情报信息的收集、反馈、汇总、研判、协调制度,在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情报信息上狠下工夫,及时发现全市各类不稳定因素、有效掌控各类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苗头性事件,为各级领导及时、正确、果断决策提供足够、准确的依据。切实加强反恐怖工作,逐步建立情报、打击、防范、应急“四位一体”的反恐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消除涉恐隐患。(国保大队、治安大队、信息中心、各派出所)

    4、健全社会矛盾排查机制。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建立社会矛盾经常性排查工作机制,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实行日常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落实定期排查工作机制,在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社会敏感时期开展重点排查。对重大矛盾纠纷建立台帐、协商会诊、加强督办,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及时调处解决。(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5、健全信访制度。加大公安归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的化解力度,落实信访化解责任,健全信访案件责任倒查、重点信访案件跟踪督办、疑难信访案件领导包案等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完善领导接访、下访、约访机制,继续积极开展分局领导到各圩场“公安机关接访群众日”活动,及时答疑解惑、化解民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信访室、法制科)

     6、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各种不稳定因素的类型、特点、成因和趋势,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加强对防暴应急分队的平时演练和对抗实战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判、现场指挥、依法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指挥灵通、运作规范、保障有力。(治安大队)

    (二)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服务管理实效

    7、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对有危害和暴力恐怖动向的高危人员、有前科劣迹和报复社会动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违法犯罪的艾滋病患者、吸毒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等,建立常态化的管控机制,逐一纳入视线、掌握动态,逐一落实收治管控责任。加强对“法轮功”人员的帮教转化,对有现实危害的“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其重点人员严加管控。(治安大队、国保大队、各派出所)

    8、加强对流动人口及外国人的服务管理。以警务信息综合平台推广应用为契机,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全面及时采集、录入暂住人口和出租屋信息,将其纳入信息化动态监管范围。积极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狠抓旅馆业、出租房屋、重点场所的入住和居住实名登记,落实出租屋主、用工单位的管理责任,预防、控制和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外国人的管理,健全工作制度,对来萍的外国人切实做到人数清、情况明,有效防范和查处“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外国人违法犯罪行为。(国保、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9、加强社会治安管控。在区综治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与有关部门、单位配合,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治安复杂的村(居)和街巷、公共复杂场所、娱乐休闲场所、高发案地区以及风景旅游区为重点,开展治安大排查、大整治,深入组织开展打击“两抢一盗”及涉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金融诈骗、涉税犯罪、网络犯罪等危及各类市场安全经济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

    10、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天网”工程建设步伐,建立“天网”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融合的联动处置机制,推进社会面巡逻的制度化、常态化;完善以指挥中心为龙头的统一指挥、跨警种合成作战的实战指挥平台,形成“信息化主导、扁平化指挥、点击式调度”的指挥协作机制;健全各相关警种和治安辅助力量共同参与的网格化巡逻机制。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社区(农村)警务室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民警在社会治安防控中的作用,实现动态环境下对社会治安的有效控制。(治安大队、信息中心、各派出所)

    11、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完善对危爆物品的安全监管机制,督促涉爆单位认真履行法人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体系,积极推动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的社会化,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加强应对特殊火灾和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的专业训练,切实提高灭火救援能力。(治安大队、消防大队、各派出所)

    (三)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12、加强警纪警风警容教育。针对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深入开展警纪警风警容教育活动,围绕“十要”“十不准”开展专项对照检查,着力解决违反“五条禁令”,执法不严、不公、不作为,办人情案、关系案、利益案,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内务管理“脏、乱、差”,警容不端、不整齐、不规范等问题。对存在的执法作风问题,制定整改标准,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切实纠正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严格、不廉洁、不作为的行为。以“轮值轮训”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民警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政秘科)

    13、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学习,针对容易发生执法偏差、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案件,探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全面细化执法工作规范,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管理,堵塞随意执法和滥用执法权力的空隙和漏洞。全面落实执法公开要求,对群众意见比较大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建立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制度,进一步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法制科)

    14、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以警综平台为依托,进一步健全执法信息网络建设,完善网上执法信息录入、执法流程管理、执法活动监督、执法质量考核等执法办案模式,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在讯问场所全面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防止发生刑讯逼供、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防止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脱逃等事件。(法制科、各办案单位)

    15、加强执法监督考评。推行案件主办民警责任制,严格案件主办人的资格审查,明确相应的职责、权利、义务和考核奖惩办法,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行为和责任。完善《执法质量考评细则》和单位(民警)执法档案,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执法质量检查,定期发布刑事行政办案质量排行榜,每季度开展“优、劣质案件”评选、讲评活动,实现对执法质量的动态化、经常化监督考评。加强对执法关键岗位、重点执法环节的专项督查,提高执法监督的效率和水平。(法制科)

    16、加强法治城市创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法治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公安民警的法律知识培训及年度考试考核;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及时有效打击犯罪,正确适用法律,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伸张正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三、组织保障

    17、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要把“三项重点工作”纳入工作整体部署,确保“三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分局成立“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周劼同志任组长,分局政委何华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科所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易春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正锦任副主任,晏学刚、兰付明、熊樱、刘燕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协调、调度、信息报送及宣传工作。

    18、强化指导督促。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工作指导,注重培育先进典型,打造具有湘东特色的亮点,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分类指导,采取通报讲评、定期交帐、跟踪督办等形式,加强工作调度,加强督促力度,推动工作落实。

    19、强化考核奖惩。分局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领导不得力、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问题的,在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中一票否决;对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20、强化对外宣传和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加强“三项重点工作”的对外宣传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按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对外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不落后、争先进。各单位要于每月14日之前将本月的以上材料报送分局“三项重点工作”办公室熊樱邮箱(治安、法制每月至少报送2篇,其他单位每月至少报送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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