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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7-03 15:30:03 | 来源:网友投稿

构建“三位一体”人民调解工作体系

全力打造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今年以来,书院司法所在曲阜市司法局,书院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创新方式,突出成效,全面落实人民调解“515”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平安书院”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起到第一道防线的。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大力化解矛盾纠纷。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先后争取司法所建设资金10多万元,对现有司法所办公场所进行统一标准化建设。悬挂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标识,配齐各项办公设备,司法所办公用房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全面新建和改建,司法所办公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今年年初,市司法局为我所配备了空调、电脑和数码相机等办公用品,实现了办公全面自动化。2011年1月,我所被济宁市司法局授予济宁市示范司法所、被曲阜市司法局授予2010年度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配合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所坚持从健全组织领导入手,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选举期间的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案件18件,调处18件,其中重大矛盾纠纷2件,防止群体事件和群体上访2件20余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起1人。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

狠抓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络。为把人民调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1

街道办事处建立起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结构,健全了调解网络,一是成立了有党工委办事处书记为主任、主任为副主任的“大调解”协调中心,由分管领导兼任中心办公室主任,明确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和司法所人员为协调中心人员,各村居落实了一名兼职调解人员,并将一批有调解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办事和热爱调解工作的同志吸收到调解队伍中来,充实了基层调解队伍力量。二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社区工作水平,充分利用法制学校等载体,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组织社区干部及居民举办调解人员培训班,对调解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广大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每名村居调解员都配备了工作日志本、会议记录本和来电、来访登记表。同时,建立了调解办理制度,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通过各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规范了社区工作行为,调动了社区干部的积极性,提升了社区整体工作水平,为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加强人民调解网络建设,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按照上级“五有六统一”标准化调委会和“大调解”工作要求,大力加强基层调委会的组织建设。今年4月底,在村支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由各村选举产生了新的调解委员会,将名单进行了汇总上报。目前,街道32个村居全部建立了调委会,现有调解人员106人,街道调委会1个,医患纠纷调委会1个,年内培训调解人员110人次。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

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居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

作超前介入,排查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不漏村居、村居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具体计入档案。

3、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信息员或居民小组长调处;
一般矛盾纠纷由村居调委会依法调处;
疑难纠纷由街道调处中心及时调处。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分管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居每季度、街道每半年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6、报告机制。各村居包村干部每周

一、四向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排查表上有包村干部签字,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2日内向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报告。

7、培训机制。定期对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季度1次,提升

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

(四)把握有利时机,及时化解矛盾

为将“预防为主、调处结合”工作方针落到实处,街道办事处及时处理好村居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抓住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主要矛盾,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不留死角死面。通过排查做到三个“心中有数”,即对过去排查出来未解决的矛盾纠纷心中有数;
对本次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情况心中有数;
对可能影响本单位、管区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心中有数。在排调中,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快调处,把矛盾纠纷及时消灭在基层,防止和避免排查不及时,调处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或诱发新问题,严控信访案件的发生和矛盾激化。

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稳控,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和强化稳控工作,做到关口前移。在禁烧、孔子文化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要求各村居坚持做到日排查化解日稳控制度,在第一时间排查矛盾苗头、落实化解稳控措施,每周研判共性苗头隐患,预测发展态势,制定应对措施。

在调解村民矛盾时,我们摸索出了一些经验,通常调解邻里纠纷分三个步骤:一是听,在矛盾冲突后当事人双方各说各的理,各执一词,只强调自身的利益,争执不下。这是不妨让他们都说出来出出气。二是劝,首先要掌握时机,双方都在气头上时,不能劝,要耐心等待消气、理智后进行劝说,同时顺着各自的想法提出假设,推论出坏的结果;
然后进行换位思考,从对方的角度分析,劝说双方各退一步;
最后从影响彼此关系的角度阐述其利害关系。三是调,依照法律和人情进行调解,梳理矛盾,分清责任,解决实际问题,彻底化解矛盾。

(五)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最大发挥调解功能。一是充分发挥司法所、村居调解员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内的社会矛

盾纠纷,尽量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街道”。二是加强与法院和政府行政部门的衔接,把三大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增大调解成功率。

二、当前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及今后对策

(一)当前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

个别单位的负责人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熟悉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

2、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

目前街道的调处组织中仍有相当部分尚未达到规范化标准,无法达到规范化调委会要求的最低标准,严重制约了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对今后调处矛盾纠纷的对策和建议

1、科学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摸排预警机制

针对当前农村社区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摸排预警机制。如何开展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群众性原则。我们必须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二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加入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确保社会的稳定。

2、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

要认真履行调解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周报告、排查调处数据月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工作例会“三个一”工作机制,及时把握辖区内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党工委、办事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助手。要通过督促抓好

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挂牌督办、联调、督导检查、保障等十项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切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种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调解良性互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3、加大教育力度,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加强对居民的政策法制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大力推广村务公开,增强透明度,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治理,使干部和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减少干群间的纠纷。同时,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和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2012年曙光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街道办事处中心工作,依照上级的工作部署,为全面落实调解工作责任制的各项目标任务,妥善处理各种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现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2012年人民调解工作计划如下:

一、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的业务素质

新时代背景下,人民调解队伍发展应是全方位、多维度的,需要不断创新。只有不断创新,人民调解队伍发展才有生命的活力。因此,今年曙光司法所对辖区内的所有调解员进行2次专业培训,预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在实施培训过程中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丛书,提升调解队伍的业务素质。

二、深入开展“送法入社区”活动,提高居民法律意识

1、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集中一定时间,组织人员,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学习活动,抓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2、通过法制讲座和板报等普法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通过合法渠道反映合理要求,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三、积极化解社区各类矛盾纠纷,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2012年我所人民调解工作必须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进一步发挥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排查矛盾的能力和作用,主要加

强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物权、安全生活、劳动保障、房屋产权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进行排查、调解工作,促进社区家庭和睦、邻里和睦,维持和发展新型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拓展调解思路,扩大调解范围,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矛盾发展变化趋势。积极参加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矛盾的调处工作,关注社区居民生活问题,缓解矛盾冲突,密切与群众的关系,努力做好维护一方稳定工作。把预防排查矛盾纠纷做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坚持每月2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纠纷苗头、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的发现率要达到90%以上,对矛盾纠纷重点户、重点人和重点部位的了解掌握率达到100%,对排查出的纠纷隐患和不安定因素落实防范措施达到100%。准确了解和掌握社区和各类矛盾潜在因素,对各类信息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调处在萌芽状态,防止简单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针对重大节假日,进行重点矛盾纠纷排查

在节日期间、两会期间和国庆节前后,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活动,充分利用了治安员、信息员的作用,配合社区民警进行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及时把握辖区内的矛盾动态,有针对性地搞好预防和排查,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隐患,街道根据工作实际,列出了职工下岗、失业、退休养老等方面涉及职工利益保护及生活保障问题;
重点工程建设和城乡改造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
涉法案件引发的矛盾纠纷;
上访老户反映的问题;
并通过

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一批有价值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信息。

五、认真做好人民调解的台帐,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2012年我们必须认真做好社区调解工作的各类台帐,注意收集人民调解工作的所有资料,及时做好资料的存档、上报和认真制做案件卷宗。经常对照检查,真正做到笔笔在案,案案清楚,记录有序,整理规范。

曙光司法所

2012年1月30日

2016年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和谐社会”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一年来我所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镇人民调解基本情况

全镇现有调解委员会15个,成员49人。目前,全镇14个村,一个镇机关都成立了调委会,共有调委成员58人,各个村成立了调解小组,每个村都有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一年来,我们坚持群众评选的方法,选出的治保、调解人员,他们都能为民办事,为社会和谐、为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而努力开展工作,并能根据群众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治安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治保、调解组织都能充分发挥各种纠纷矛盾排查,为全镇科学、稳定发展把牢了 “第一道防线”,有效的推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

二、落实排查调处机制,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制度。司法所不断完善月工作例会制度,组织村级调解委会主任对当月发生的纠纷、累积未调解成功的纠纷、潜在纠纷及可能引起激化、涉法涉讼、群体性上访的纠纷进行排查,研究对策,并及时上报紧急情况。

(二)完善预警和预防机制。信息监测与报告。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大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问题。早报告、早处置。对排查出的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尽量避免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和工作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预警支持系统、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报送系统,形成快速、高效、灵敏的应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严格执行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三)落实调解业务工作培训制度。为逐步提高广大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调委会主任进行培训,讲解人民调解知识、通过以案说法学习法律常识,提高业务技能,增强调解能力。

我所坚持每月会同镇综治办召开基层治调主任会议,安排各阶段工作,穿插业务培训。由司法所长对调解工作、矛排工作、帮教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讲解和辅导,使广大基层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业务素质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

(四)深入开展人民调解示范活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核机制,做好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培训、规范调解格式文书拟定等工作,继续推动全镇人民调解示范工作全面开展。

三、围绕中心任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

我所人民调解工作是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是伴随着农村基层法制建设而逐步发展壮大的。1—10月份,今年调委会共调解民间纠纷137起,调解成功数135起,为推进我镇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攻坚活动;
开展春节前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确保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开展国庆前后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确保我镇

3 / 6 “双节”期间社会稳定,,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校园周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杜绝可能发生的事故苗头。

(二)加大对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及时平纷息讼,维护社会和谐。成功调解了陈山黄某与林某自留山管护纠纷、大洛卓某与陈某房屋买卖纠纷、宝山罗某与吴某婚姻等纠纷。在大洛上坂村邓某意外伤害事件上组织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当前人民调解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矛盾纠纷呈现新特点。一是由于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二是随着旧房改造增多,由此引发的房屋使用、转让、出租等发生一些纠纷。

五、对今后人民调解调处矛盾纠纷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要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月报告制度,及时把握村内村外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党委政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和助手。要通过督促抓好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应急处置、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切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种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调解良性互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二)加大教育力度,维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加强对村民的政策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和深度,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农村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注重普及农民生活,经济发展,政策、法律与、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怎样用法律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等知识,各村要坚持村务公开,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治理,使干部与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减少干群之间的矛盾。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的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不断强化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

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强化力度。司法所组织各行政村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密切关注未解决纠纷的发展动态,及时掌握新的矛盾隐患,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及早协调各方力量做好稳控化解工

5 / 6 作。二是强化责任。进一步明确矛盾纠纷信息排查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各村信息畅通,上报及时;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不论大小都要责任到人,做到发现一件,解决一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强化宣传。结合实际,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小橱窗等平台,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引导他们通过正确的渠道表达诉求。

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六”字调解法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

各位领导:

大家好!

我是XX司法所长XX。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研究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在运行规律和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融“情、理、法”于一身的优势,创造性地运用“熟、勤、德、法、防、活”六字调解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逐步探索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人民调解工作方法体系。20xx年以来,印庄司法所成功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30余起,防止民转刑22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也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的认可,司法所、调委会乃至所长获得了众多的殊荣。20xx年,印庄乡调委会被市局评为全市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我被授予“全市人民调解能手”,在公务员考核中获得了嘉奖奖励;
20xx年度,印庄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注重一个“熟”字,我们在全乡建立了44个村级调委会,严格落实“以案定补”制度,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开展“一熟、二知、三访、四查四解”学习培训活动,即:熟悉调解对象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和“症结”;
知道辖区群众的家庭构成和社会关系,知道辖区每一名群众的家庭住址和每个人的脾气秉性;
做到农闲访农情、农忙访村居、节假日访重点调解对象。“四查四解”就是备耕时查土地承包纠纷,解决农民及时种地问题;
耕种时查土地承包边界,解决挤占相邻土地问题;
秋收时查债务纠纷,解决欠账、用工纠纷问题;
冬闲时查婚姻邻里纠纷,解决小纠纷恶化升级问题。作为辖区司法所长,两年的时间里,我走遍了全乡44个村,先后到400余户村民家中排查化解纠纷,走访群众达20xx余人。

二是在“勤”字上做文章,与每一位纠纷当事人建立感情、拉近距离,为化解矛盾纠纷打下良好基础。全乡300余名调解员坚持做到“腿勤、手勤、嘴勤”,主动帮助群众做活计,用实际行动感化群众,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真心与他们交朋友。我们和群众一起唠家常里短,进而了解掌握群众想什么、有哪些怨气诉求、街坊邻居有哪些矛盾,也赢得了群众信任,调处矛盾纠纷时取得了得心应手、事半功倍的效果。20xx年我所成功的调解了一起长达五年的邻里土地信访纠纷。

三是注重一个“德”字,坚持以德为先,着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我所和调委会的同志们始终坚持以良好的道德修养、公道正派的职业操守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广大干部群众有事愿意找司法所,有问题愿意同调解员们商量,许多村的农民还“戏”称调解员们为老百姓心中的“包青天”。20xx年大横河、孙庄、揣庄等7个村与秦皇岛市鑫地公司因土地流转发生了纠纷,缘由是鑫地公司单方面违约,导致七个村一百多户农民错过了春耕,造成了经济损失,促使村民群起激愤,并引发了大规模的集体访。司法所积极介入、耐心调解,依理依法、公平公正地处理了矛盾纠纷,得到了村民的一致认可。

四是运用好“法”这个有力武器,公平公正化解矛盾纠纷。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好普法宣传,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点开展大规模法治宣传活动,在全乡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一手抓伦理道德教育,对当事人宣讲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善良风俗,要求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维护合法权益,在道德范围内规范自己的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20xx年8月,我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持续过3年的婚姻家庭纠纷,避免了一场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五是注重一个“防”字,坚持预防为主,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印庄司法所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变被动调解为主动出击,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有效

3 / 4 防止了简单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个体事件转化为群体上访,在维稳创安中发挥了“缓冲器”、“润滑剂”、“减压阀”的作用。20xx年年初,我所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机动地发包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六是注重一个“活”字,坚持灵活多样,运用多种形式化解矛盾纠纷。世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人民调解工作也同样必须区分不同人群、不同对象和不同案件,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人制宜地化解矛盾纠纷。我所充分利用“村头”、“地头”、“街头”、“炕头”等便民管民的方式,将情与法、理与法、情与理相结合,采取“背靠背”、“面对面”、“中间借力”等灵活有效的措施,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让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各界认可。20xx年2月,我所成功调解了一起网恋感情矛盾纠纷,避免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我们在人民调解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照兄弟所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各级领导的要求,自我加压,自我奋进,争取在人民调解领域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

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司法所2016年紧紧围绕上级部署,按照县局2016工作要点下达的工作目标,结合2016年**司法所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全面开展司法所各项业务,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实现基层司法行政良性循环为目标,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

1、以开展“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调整、充实、完善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小组三级网络组织建设,实现标准化村(居)调委会达90%。对全镇各村(居)调委会调解员予以调整,撤换。以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发展的需要。

2、加强镇、村(居)人民调解员队伍信息员网络建设,强化对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切实发挥镇、村级调委会在调处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的作用。对全镇24个村(居)调委会调解员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

二、在“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 攻坚动作阶段。

1、深入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司法所指导镇、村(居)调委会每周深入到村组、社区,定人、定点、定责,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排查摸底,重点排查易发生治安问题的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区、“城中村”、治安复杂的村(居)、街巷以及毗邻地区,共排查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混乱地区10个。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越级上访、治安隐患、涉黑涉毒等苗头线索5个,做到重点问题排查不落项、重点人员排查不漏人,确保不留死角。

2、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协调衔接,**司法所主动加强与公安派出所、法庭、信访、土地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合力调处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到实处。共化解医患纠纷2起,化解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建立健全镇、村(居)人民调解各项制度,**司法所人员按照各自分工,帮助各村(居),及时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卷宗,完善台帐。

三、在重点动作完成阶段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在全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行动,实行周排查制度,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及时落实具体承办人、明确调处要求和调处时间。要求各村(居)调委会对一般矛盾纠纷要及时予以调解。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实行责任包案,限时解决,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转化为恶性刑事案件的社会矛盾纠纷,村(居)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镇司法所、镇信访办,配合镇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及时疏导化解。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5起。

四、**镇根据县局安排部署,“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 创新动作完成阶段按照**镇工作计划,重点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以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为重点,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职能作用。这是省司法厅关于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司法所“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此**司法所结合**镇城关镇实际,在全镇24个村(居)全部建立村级司法工作室。实行一处三室即综合工作处、司法工作室、综合调解室、警务室,把基层司法所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职能延伸到村、组、户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居)司法工作室建设,要求各村(居)依托社区(村)警务室建设,落实司法工作室软、硬件建设,实行“一处三室”,即综合服务处、社区警务室、司法所工作室和综合调解室,并修订全镇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把村(居)司法工作室建设纳入年度全镇各单位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考核内容,与村(居)干部绩效工资挂钩,落实奖惩,以切实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把司法行政职能落实到村(居)、组、户。从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3 / 4 2016年即将过去,**司法所将紧紧抓住人民调解这一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亮点,积极贯彻宣传《人民调解法》,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更好地为群众分忧解愁,实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的目标。

2011年司法所人民调解

工作总结

为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中应有的作用,XX司法所在县司法局的领导及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和创新,促进社会的长期稳定。现将全年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XX乡党委政府及时成立了已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各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设在XX司法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了人民调解宣传工作

为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认知度,让多的群众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纷争,维护基层社会稳定,调动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加大了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法律进村等活动,使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人民调解,遇到矛盾纠纷选择人民调解。今

年我们组织大型的法制宣讲2次,受教育人数5143人,同时定期为乡中心校的师生们义务讲解《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调解人员素质

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首先要加强自身建设,必须建立一支知法律、懂业务、顾大局、有事业心责任感、热心为群众服务的调解队伍。调解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决定调解纠纷的质量,调解人员如不加强学习,不懂业务、法律知识缺乏,矛盾和纠纷不但调处不好,有可能还会引起激化。所以,我所会同乡综治办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四、完善基层调解各项工作

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采取主动化解、联动化解、包案化解等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消除陈年积怨,实现“案结事了”。

2011年XX司法所共调解各类纠纷45起,调解成功43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都达到94%。其中签订调解协议8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2起,全部履行结束。在认真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纠纷调处的同时,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

积极调解涉及征地拆迁、医疗纠纷、环境污染、物业管理、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纠纷,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我所在2011年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人民调解案件

【案件标题】

房屋转让起纠纷 人民调解融冰霜

【案情简介】

2011年9月13日xx镇新村居委会一组村民刘甲将自家祖屋以及屋前的承包田共约1100.00㎡以总价29万元的价格长期转让给xx林场八组村民肖乙和刘丙两人,双方签订了《房屋及土地转让合同》。事后镇政府及国土部门知晓刘甲买卖田地之事,依法对刘甲进行了教育,告知刘甲买卖田地是违法的,土地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刘甲向肖乙和刘丙提出解除合同,双方由此引发纠纷。

【承办过程、结果】

2012年3月5日刘甲向xx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司法所受理刘甲的调解申请后,依法审查了刘甲所提供的《房屋及土地转让合同》。依照调解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经调查了解得知:在镇政府和国土部门介入后,刘甲向肖乙和刘丙提出了解除合同,表示退还所有款项并赔偿肖乙和刘丙的经济损失贰万元整(20000.00),但遭到肖乙和刘丙的拒绝。

司法所于4月6日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肖乙和刘丙一再坚持合同合法有效,并称在支付了款项之后,他们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现金修缮房屋。如解除合同,将给他们带来巨大的损失。由于肖乙和刘丙拒绝解除合同,让调解一再陷入僵局。调解员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经过调解员的情、理、法并用,双方当事人最后达成了一致意见:

一、双方当事人自愿解除合同;

二、刘甲退还29万元,另外还支付肖乙和刘丙的经济损失及利息,共计叁万元整(30000.00);

三、肖乙和刘丙退还刘甲所提供的房产及土地使用证等证件。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由房屋转让引发的非法买卖承包地的纠纷。如果单独从房产转让去解决纷争,显然刘甲是违约的,理应当支付对方违约金。而此案当中,转让合同中有牵涉到承包地的买卖。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所以此转让合同中,土地转让部分是无效的。然而在此过程中肖乙和刘丙已经支付了所有款项(29万元)给刘甲,并投入了前期的资金做基础设施建设,也受到了相应的损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由于不懂国家法律法规,导致转让合同部分无效。但经过调解员对相关法律条文的解释以及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终于使他们握手言和。

司法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职责

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总结

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共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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