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总结 >

2007年上半年地震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12-17 15:12:11 | 来源:网友投稿

2007年上半年地震局工作总结


   我县对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十分重视,积极宣传防震减灾知识,把它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件重要工作来抓。县地震部门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半年来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地震防震、避震科普知识宣传。

(1)发挥科普示范点作用,提高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在北甘小学兴建科普展览窗口,工程在上半年已完成。此展览窗口能发挥先进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今后将会有更多的学生通过此窗口,了解到更多的地震安全知识。

(2)在"科技进步活动月"期间,协同其它专业学会的科技人员到我县红丰镇开展科技知识现场咨询活动,我地震工作人员开展了地震安全知识咨询点,向当地的民众讲授防震、避震安全常识,同时发放"防震与减灾"小报和"防震减灾法"小册子,共250多份。该次活动对能有效提高当地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起到促进作用。

(3)在县政府大院前的科普长廊上,开设地震知识宣传挂图栏目,旨在向农民群众讲解房屋抗震、设防的重要性,推荐一些符合农村特点、经济实用的抗震措施。

二、数字化地震遥测子台网建设。

   县数字化地震遥测子台是与省、市数据联网工程的一部分,采用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设备和技术手段,能在全县范围内如实地记录地震引起的整个地面互动过程。2006年末,经省级地震部门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勘测选址工作,子台地址最终选定在东平镇大澳村大澳山西南面山脚。目前只争取到县财政5万元经费支持,所以资金缺口很大。现时工程正在兴建当中,处于基础建设阶段,下步工作将进行监测设备仪器的安装,计划在今年内完成该工程的硬件建设工作。

三、加强宏观监测系统建设的维护。

    设在县塘坪镇北甘小学的水井监测点,是我县地震宏观监测点之一。为了加强地震前兆观测设施、观测环境的保护,确保地震监测预报准确性,及时对该水井及周围环境进行了清洗、补修、整理等维护工作,同时为该校购置一批新的必备的测量器材。

四、防震减灾助理员队伍的建设。

   防震减灾助理员队伍不断壮大,现时已达到40多人。为更好发挥助理员的作用,我局对有较大贡献的助理员积极分子,给予物质奖励。北甘小学的助理员一直为我县宏监测工作提供必不可少的数据资料,经我局周详考虑,作出了适当增加了该监测点的运作经费决定,以此更大程度调动其作业的积极性。

五、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建设工程实施抗震设防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防御措施和重要环节。我县的生命线工程、重大工程都需做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为更好地完成该项工作,省、市地震局着手在我县开展地震影响小区划工作,为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利用科学依据,为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设防提供准确依据。上半年,我局配合计划局、建设局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认真做好了雅韶、大八和合山地区的学校、税所等公建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六、争取建立和完善气象与地震工作机构。应对县域内经济建设的须要和人民生命财产的考虑,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及各地抗灾救灾的经验教训,尽快组建我县气象、地震方面机构十分必要。为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减轻人民生命的损失,只有健全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才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现已向县政府提出议案。 2007年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一)加大对《防震减灾法》的宣传力度。从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特别是抓好中、小学校地震科普教育,提高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 积极筹措尚未落实的字遥测子台建设资金,争取上级支持,尽快我县的数字遥测子台网建设完工,投入使用。

(三)继续配合建设局、计划局等职能部门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对不按照《防震减灾法》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部门,县政府将依照《防震减灾法》规定予以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工程隐患的,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四)加强县内其它职能部门督促检查工作。县府有关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检查力度。计划、建设等部门要互相合作,严格把关,切实加强防震抗震设防工作的管理。

推荐访问:地震局 工作总结 上半年

本文标题:2007年上半年地震局工作总结
链接地址:http://www.ylwt22.com/gongzuozongjie/2021/1217/65763.html

版权声明:
1.十号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2007年上半年地震局工作总结》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十号范文网 |
Copyright © 2018-2024 十号范文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十号范文网 版权所有
本站部分资源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尽快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备案号:粤ICP备180865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