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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市建设局普法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3-11 15:17:45 | 来源:网友投稿

2008年市建设局普法工作总结

景建法[2008]40号

 

2008年,在省建设厅、市普法办公室的殷切关注和精心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下,市建设局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论是在组织领导、建章立制、还是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方面,都取得了新的发展。现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调整充实普法领导机构。为切实加强市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本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局领导变动情况,及时抓好领导小组的调整充实工作,制定《调整市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景建法[2008]2号),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了2-3次会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研究部署实际问题。

     2、抓好年度计划制定和工作落实。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本局制定了《景德镇市建设系统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景建法[2008]8号),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确定普法教育内容和要求,制订具体普法年度计划,将学习内容和要求具体化,把工作任务布置落实到局系统各单位,确保年度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3、建立法制学习制度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本局在积极抓好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认真抓好各项制度建设,制定了景德镇市建设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加快我局科学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根据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景德镇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评办法(试行)》(景普法字[2008]5号),结合本局实际,现制定并印发《景德镇市建设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景建法[2008]22号)。考评办法明确了指导思想、考评对象、考评内容、考评方法和程序、考评评分及定格和考评结果的运用等内容。同时制定了《2008年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实施规划》《2008年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和《2008年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使全局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到了有章可循。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心安排学法内容

1、突出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有关民主法制建设的精神和要求,坚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融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强化宪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为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法治思想基础。

2、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民法律意识教育。把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目标任务之一,通过精心策划和组织好“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法律六进”活动和“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进一步在全市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全系统学法、用法、守法氛围,在全体公民中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3、突出全民共学法和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根据省建设厅、市普法办统一部署,2008年,本局安排了民事诉讼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城乡规划法、节约能源法、企业所得税法、律师法、海关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八法一条例”和省建设厅特作安排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作为市建设系统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为了保证“八法一条例”等的学习和宣传,各单位都按期落实指定普法教材《江西省2008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民事诉讼法知识问答》和《法律解读26讲》,充分运用好普法教材,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组织考试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了“八法一条例”及新颁布实施的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本部门、本单位执法水平。各单位还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了《人口计划生育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和禁毒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认真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

局党委高度重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自查工作。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自查工作有关情况,要求即时召开全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自查工作部署会议,迅速传达省建设厅、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有关“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督导检查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县(市、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决议的要求,对照标准结合本局系统实际及时制定切实可行、具有操作性的中期自查实施方案,认真抓好本系统的中期自查工作,把《规划》和《决议》精神落到实处,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自查工作的落实。

2、制定了实施方案

本局为做好此项中期自查工作,根据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赣建法[2008]4号)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员的实施方案”》(景普法[2008]6号)文件要求,制定印发了《景德镇市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局“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实施意见》(景建法[2008]15号),实施意见提出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迎接此次检查验收的指导思想,要求全系统单位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把”五五”普法验收作为推进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反映我局两年多来普法依法治理成效显著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对照”五五”普法规划和考核标准,做好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充分展示普法依法治理取得的成效。

3、开展了动员部署

根据局党委研究部署,2008年6月18日,我局召开全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自查工作部署会议,把”五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作为全局近期的重要工作来抓,领导牵头,狠抓落实。会议将此次“五五”普法工作中期自查工作,进行了充分的部署,要求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工作中期自查工作,认真开展组织自查,吃透文件精神,针对内容,组织资料,务必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五五”普法工作中期自查工作。

4、进行了查漏补缺

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决议》的要求,本局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实事求是,严格依据中期自查标准,深入细致地进行检查,保持保量地完成”五五”普法中期自查任务,按照景德镇市”五五”普法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对组织领导、实施教育、宣传形式、依法治理和突出成绩等五大项23条标准逐一进行回顾、检查和疏理,查漏补缺,认真加以完善,切实做好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自查的准备工作。

5、展开了全面检查

本局创新形式,以会代查。2008年7月16日,召开了全系统“五五”普法工作中期自查情况汇报会暨经验交流会。会议旨在汇报工作,查找不足,提出建议,交流经验。认真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汇报工作,查找不足,提出建议,交流经验。分管领导靖献忠副局长高度重视,主持会议并讲话,靖献忠副局长对全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极大支持。他在会议上亲自总结,亲自点评、亲自督导,极大地激发了大家的工作热情,鼓舞了士气,激励了意志,为切实认真搞好全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树立了旗帜、吹响了号角。市建设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必将取得更好的成绩,对全局五五普法工作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四、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活动

1积极利用局域网,开展网络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工作忙、事情多、集中难的特点,法制工作机构除了认真抓好正常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时限外,积极利用局域网,开展网络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律法规文本、知识要点、知识问答等内容,分别录入局域网,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提供便利条件。并且多次通过集中办班、举办专题讲座、召开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宣传与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

2、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为在局机关形成浓厚地法制宣传教育氛围,按照市普法办公室的要求,做到了普法机构牌子、工作职责、制度,“五五”普法规划,本部门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四上墙”。并设置了固定法制宣传栏和永久性标语等,制作法制宣传专栏。定期张贴宣传年度公共法和专业法,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积极参与建设全市法制宣传长廊。

3、组织举办了全市建设系统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考前辅导。11月21日上午,在局六楼会议室,组织举办了全市建设系统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考前辅导。由本局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靖献忠副局长主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邀请了市普法办公室夏晓虹副主任主讲了《江西省2008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有关内容。局领导、、各县(市、区)建设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局属各单位副职以上领导、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局属各单位普法机构负责人等120余人参加了法制讲座的学习

3、积极组织参加全市“城信社杯”法制宣传书画大赛。报送参赛作品有市建设局靖献忠书写的“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和市建设局骆易书写的“宣传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等两幅钢笔书法作品、市城管支队王智晓书写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制宣传促进社会和谐等两幅毛笔书法作品,以及由市城管支队王智晓制作的蟹荷图和市节水办公室郑丽华节水漫画一、市节水办公室杨晓华制作节水漫画二等三幅绘画作品。  

4、抓好了领导干部和公民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11月29日,组织了全局领导干部256名(县级24人,科级232人)参加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12月6日,组织局机关、局属各单位759人参加2008年全省公民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100%。

5、抓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组织局机关、城管支队、质监站、安全站、督察站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和普法机构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等50余人在市休闲广场参加了“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12·4’法制服务咨询活动”。就拆除违章建设、房屋住宅质量安全、饮用水等多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咨询活动,统一采用图板和咨询台等形式开展现场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当日活动场所咨询点热闹非凡,市民踊跃咨询,咨询点人员耐心解释,市民表示满意。体现了我局执法队伍的高素质高水平。制作张贴了大量的宣传资料,散发执法依据、法律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印发“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加快建设法治瓷都;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宣传标语16条,1000余份。出动宣传车一辆,制作“宪法意识将成为公民的主体意识、市建设局政务公开指南、城市管理宣传专栏、建筑法律知识问答、建设市场督察执法依据、建设安全生产宣传图画等” 8块宣传展板。

2008年,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仍有距离。我局将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政治业务水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围绕我市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努力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全市城市建设发展大局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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