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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7-01 19:48:02 | 来源:网友投稿

县社201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有效防止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汲取问题乳粉和昌黎假冒伪劣葡萄酒事件的教训,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食品安全生产、流通、运输、消费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市场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突出整治重点,依法彻底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高我社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依法履行部门职责,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继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行业诚信经营意识和自律机制得到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

1 众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三、职责分工:

一是各经营流通企业,重点抓好流通环节中出现的问题乳制品的经销、藏匿行为。对正常食用油、奶粉及乳制品,要严把准入关,坚持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服务跟踪及可问责制度,消除隐患。

二是涉及食堂饭店餐饮企业,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建章立制,针对企业经营实际对号入座,发现、整改及杜绝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使用并随意排放,通过建立健全废弃物安全处置、排放体系,确保本企业不发生上述问题。继续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专项整治,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全面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酒类、饮料的整治和规范,扶持守法经营的企业,促使其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开展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重点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1)强化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全面清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肃查处无证、无照经管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

2 为。

(2)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九项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重点食品、重点区域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安全的专项执法检查;
二是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三是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四是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
五是开展对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义务的专项执法检查;
六是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
七是开展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专项整治;
八是开展食品广告专项整治;
九是开展盐政执法检查,查处食盐零售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盐、销售私盐等不法行为。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同时,加强对食品案件的排查和督办,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五、加强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监管

(1)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准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餐饮服务行为。

(2)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各基层门市、农家店、饭店、建筑食堂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夏季餐饮服务、国庆中秋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3)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应急能力建设。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增加快速检测装备。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措施,全面防控群

3 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公司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措施、目标、时限和责任,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基层社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使群众了解食品安全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积极引导相关行业组织发挥优势和特长,向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有关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8月5日邯郸市食品药品安全设立举报奖励十条规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提高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其不断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全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同时,要正确把握舆论方向,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有针对性地曝光典型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4 以下为邯郸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规定和举报电话

第一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一) 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药、兽药、化肥、饲料以及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添加违禁物品的;

(二) 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

(三) 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仿冒他人品牌、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四) 销售变质、过期以及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

(五) 销售的食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 生产、销售国家或有关部门明令淘汰禁止或暂停销售的食品的;

(七) 企业未取得相关证照、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

(八) 未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的;

(九) 违法违规销售食盐及其产品的;

(十) 生产、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的;

(十一)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经营、配制药品的;

(十二)生产、销售、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明令淘汰、禁止或暂停销售使用的药品的;

(十三)其他涉及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涉及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按下列规定给予奖励:

(一) 以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实名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匿名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的线索,查证属实,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

(三)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奖励。

第三条 举报人对违法人员、违法地点、违法事实完全清楚,提供关键证据和票据,并积极配合查处,经查与事实完全相符的奖励十万元;
对举报重大案件并查证属实的给予十万元以上的奖励。

第四条 负责处理食品药品案件的监管部门应当自结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事实、奖励标准予以认定,奖励资金以举报人提供的方式由案件发生地财政部门予以支付。

第五条 举报人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各执法部门应当建立举报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举报人姓名、举报内容及相关信息,违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新闻媒体对食品药品安全案件进行宣传报道时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

第七条 各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的;
(二)对举报事项未核实查办的;

(三)有泄密行为的;

(四)向被举报人透露相关信息,帮助其逃避查处的。 第八条 下列举报不适用本规定:

(一)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关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举报; 6

(二)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或者其授意他人的举报;

(三)假冒伪劣产品的被假冒方或其代表、委托人的举报; (四)属申诉案件的举报。

第九条 各级农业、供销、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公布举报电话,明确受理范围。

各执法部门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接报、受理举报人举报的食品药品安全案件:

(一)以电话、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接报,应当形成接报受理记录;

(二)以来访形式接报应当形成接报受理记录;

(三)其它相关部门移转的案件线索应当有接报受理记录。对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举报,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管部门处理,并告知举报人。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举报电话:
市质监局:12365 市供销社:3024455 市工商局:12315 市农业局:8018960 12316 市商务局:12312 卫生局:8168110 邯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8066378 市食药监局:3111593(工作日) 3111595(休息日)

卓经信字„2011‟110号 签发人:虎永明

卓尼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县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

2011年,我局食品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食品安全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扎实开展商务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商务局作为食品安全的职能部门,在定点屠宰和酒类管理方面担负重要的职责。今年年初,我局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统一了思想认识,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经信局局长虎永明任组长,商务局局长康海龙、副局长何晓红任副组长,姜天恩、齐海盛、苏光、刘秀清、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齐海盛同志负责。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根据县食安委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卓尼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和《卓尼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成员职责》,对整治目标、工作重点、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工作措施进行了具体安排,使各项工作井然有序、顺利展开。

(二)加大宣传,强化意识。

今年来,我们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宣传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共计开展包括“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假酒识别常识、“廋肉精”和注水肉鉴别等多种内容的宣传达5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89人次,印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

识,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通过大力宣传,广大经营者弄清了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明白了依法经营的重要性。通过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领导提高了商务执法重要性、必要性认识,得到了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与其它部门紧密配合,分工合作,各负其责,形成了强大的商务综合执法合力。

(三)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在加强生猪肉食品市场安全监管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加大查处私屠滥宰窝点的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确保定点屠宰率100%。二是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猪肉检疫率达100%,病害肉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从源头上提高肉品质量。三是规范经营活动,对制售注水肉、以次充好,经营病害肉的不法商贩,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严肃处理。四是对农牧村乡镇以上的猪肉销售点进行经常检查和定期整顿。今年我们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5次,出动联合执法人员达110多人次,确保了居民吃上“放心肉”。

在酒类流通市场监管方面。近几年来,我县先后办理酒类批发备案登记证6家,占工商登记注册商的100%。今年对全县酒类经销商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共出动酒类市场稽查人员48人次以上,县城经营场所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明示率100%。目前酒类市场秩序良好,经销商绝大多数能自觉遵守

随附单制度、备案登记制度,主动接受商务执法人员的检查,确保了居民消费安全。

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围绕“两个重点”进行。一是围绕打击私屠滥宰的重点,杜绝末检疫检验肉品上市销售。形成了政府、部门、社会于一体的监督机制。把市场稽查作为一项日常性的工作,县城各市场、街道、学校坚持巡查,确保肉类安全供应。二是围绕酒类流通随附单重点,杜绝假冒伪劣上市销售。坚持日常巡查制度,对无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业主,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凡检查出的假酒,经厂家鉴定确认后,坚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存在的问题

总结我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受经费制约,无执法专用车等必要的硬件设施,遇到问题时,很难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从而影响了工作效率;
二是我局在商贸流通等方面工作任务重,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导致监管工作到位不理想。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进一步规范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肉食品销售点严格按有关规定加大整顿力度,对确实难以达到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取缔。

三是积极主动搞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同心协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食品安全 工作总结 卓尼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1年10月20日印发 共印3份 存档1份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新密市特殊教育学校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

我校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的有关精神;
进一步加强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食物中毒的发生,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首先,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切实把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人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二是领导经常深入校园进行检查,督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管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制订方案。三是积极采纳学校、学生、家长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学校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纳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常规管理的轨道,将卫生安全、学生健康与教育质量同等对待。

(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我校牢固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增强责任意识。一是签订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学校在食品安全工作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活动安全管理及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具体目标,把学校“卫生管理合格食堂”创建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二是坚持实行食品统一配送,加大食品安全管理。学校食品都建立了管理制度、

卫生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并张贴上墙,接受监督。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食品原料贮藏、制作间及饮水设施有专人、专锁管理;
学校食品的器具及时、定期做好消毒工作,保持室内外清洁,杜绝了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流行。三是加大对学校食品、饮水卫生等卫生设施的监管力度,建立学校食品以及饮水卫生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监督学校研究制订重大传染病流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应急和预案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目标。四是坚持专项治理,落实督办检查。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真正做到安全无小事,确保了师生的人身安全,家庭的安宁,教育的稳定。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关于食品安全宣传“四进”活动的要求,我们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学校健康教育授课内容,利用《食品安全知识读本》,上好食品安全教育课。学校采取召开主题班会、讲座、广播、专刊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以食品卫生为主题的宣教活动,切实提高了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虽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体良好,但由于学校性质的特殊性及学生体质的特殊性,因此,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还需要我们继续加大力度。为此,我们将加倍的努力,在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的意识,切实树立“学

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

二是坚持以学校食品卫生为重点的学校卫生工作专项整改。三是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求学校利用健康教育活动、校园板报、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增进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

新密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4年元月

卓政卫字(2009)164号

卓尼县卫生局

关于200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的总结报告

卓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食安委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县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责任,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饮食安全。现就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确保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取的实效,县政府高度重视,通过研究部署,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并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一是根据《食品安全法》完善了《卓尼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
二是组织召开食品安全联席会议,明确2009年度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
三是为了支持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和监管部门正常履行职责,县财政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向县食安委办下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6万元,为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体系

为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广大农牧民群众饮食安全,县政府根据“政府负总责,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按照《甘南州2009年县食品安全暨食品药品监管“两网”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与县工商、畜牧、农林、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15个乡镇分别签定了《卓尼县2009年度县直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卓尼县2009年度乡(镇)食品安全暨食品药品监管“两网”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指标及相关工作要求等,使食品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到了100%;
二是各乡(镇)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并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也使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进一步强化了监管措施,加大了检查频次和覆盖面,对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和净化食品药品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在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的基础上制定了《卓尼县2009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整治任务和具体措施及整改工作要求等,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也结合本辖区实际相继制定了《2009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各环节进行了扎实安排部署。二是县食安委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组织卫生监督所、工商、质监、经贸委、农牧、食药监、畜牧、广电局等成员单位在“五一”、“国庆”节前采取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监管方式,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进行了联合大检查,在检查中对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生产加工卫生环境差、餐具消毒不符合要求等行为的企业进行了责令改正和相应的处罚。同时,各成员单位也结合自己

的工作实际,开展了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在食品流通环节:全年出动执法人员2104(人次),检查经营户3938(户次),没收不合格食品13537(瓶、盒、袋),案值0.6879(万元);
在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 160户(其中:中型餐馆6家,小型餐馆87家,小吃店32家,学校食堂19家,乡政府大灶16家),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64户,共监督体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421人,体检率达100%,出动执法车辆25台次,执法人员680人次。在检查中,针对个别餐饮服务单位就餐环境卫生差、餐具消毒不规范、防鼠、防蝇措施不当等现象,监督人员现场进行了指导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
在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全年共检疫牛、羊、猪胴体5250个49.22万公斤;
检疫活畜582头(只);
检疫活禽3120只。同时对私屠滥宰现象进行了整治,对违规企业宏盛食品厂下发《整改通知》一次,基本上遏制了私屠滥宰现象,规范了屠宰程序,从根本上改善了屠宰环境,从源头上提高了畜产品的质量,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落实监管责任,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县政府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转发了《甘南州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卓政办[2009]57号),另外,针对不同人群食品安全意识的不同,县食品安全成员单位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活动,组织开展了以《食品安全法》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为有效杜绝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及进一步营造我县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食品市场环境奠定了基础。

五、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

为了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联和资源共享,使食品安全问题得以早

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按照《甘南州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和《卓尼县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与报送制度》,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都确定了一名信息联络员,为适时预警、上报信息提供了保障。共上报和抄送食品安全信息12期,食品安全调研报告1份。

六、存在的问题

1、由于个体屠宰业主流动大,没有经过检疫的肉类在市场上时有出现。

2、家庭作坊式食品加工,加工设备简陋,工艺简单,环境条件不符合规定。

3、过期或劣质的小食品(如麻辣条等食品)在乡镇和城乡结合部仍然存在,给儿童的饮食安全造成了潜在的危害。

4、个别食品安全成员单位和乡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就食品安全工作信息不能及时上报。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流通秩序;二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增强行业自律意识;
三是积极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励打击无证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
四是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工作 总结 报告 抄送:卓尼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常 委宣传部部长王瑞芬,县食安委主任政府副县长卢菊梅 卓尼县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23日 印发 共印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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