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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昌吉州两通报发言材料(8篇)

发布时间:2022-12-04 17:12:03 | 来源:网友投稿

对照昌吉州两通报发言材料(8篇)对照昌吉州两通报发言材料  紧牵思想政治工作牛鼻子不放松提高质监部门领导班子总揽全局的能力  ——昌吉州质监局以思想政治工作推进领导班子建设的新探索——昌吉州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照昌吉州两通报发言材料(8篇),供大家参考。

对照昌吉州两通报发言材料(8篇)

篇一:对照昌吉州两通报发言材料

  紧牵思想政治工作牛鼻子不放松提高质监部门领导班子总揽全局的能力

  ——昌吉州质监局以思想政治工作推进领导班子建设的新探索——昌吉州质监局以思想政治工作推进领导班子建设的新探索

  各位领导,同志们:思想政治建设是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建设,是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和首要任务。近年来,我局党组敢于正视和面对班子和干部建设中存在的大局意识、民主意识、协作意识欠缺,放松自身廉洁自律要求、开拓创新能力不足等制约质监事业发展的隐患和苗头,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总揽全局的能力为目标,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抓手,始终抓住班子建设这个重中之重,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带有全局性、前瞻性的问题和矛盾,牢牢把握质监事业的发展方向,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和质监事业的共同进步、协调发展。一、强化理论武装,增强班子成员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强化理论武装,增强班子成员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理论武装班子成员宗旨意识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国情、区情和局情的发展变化,决定了加强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建设十分重要和紧迫。以往我局在政治思想工作中,不够注重方式创新,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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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很多干部职工产生了重眼前实用需要,忽视理论武装的思想倾向。为扭转这种不利局面,局党组一班人首先达成共识,将政治思想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凝聚人心、鼓舞斗志、促进发展的抓手,及时调整政治思想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第一,坚守教育阵地不放松。第一,坚守教育阵地不放松。年初及时制定中心组、政治、党课教育计划,除认真组织学习讨论上级要求的必读学习科目之外,突出与质监业务工作相结合,相衔接,注重解决影响工作人员思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避免与业务工作发生冲突,将学习时间安排在周一、周五进行,雷打不动。同时,严格考勤和学习效果的检查考核。第二,提高理论教育的质量。尽可第二,提高理论教育的质量。第二能减少念报纸、学文件的传统方式,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上级机关聘请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知名专家、教授和领导,结合形势,进行专题辅导讲座,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收到很好的效果。第三,领导干第三,第三部率先垂范。部率先垂范。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宣讲辅导,为干部职工树立了榜样。同时,针对中层干部业务特点和自身特长,给其压担子,交任务,使其感受到了学习的压力和动力,从而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第四,积极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第四,积极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第四组织党员干部前往乌市烈士陵园、八路军办事处、石河子市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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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来纪念馆、军垦博物馆等场所,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前往新疆博物馆,学习新疆历史、文化、民俗知识,激发大家爱祖国、爱新疆的热情;前往昌吉监狱开展警示教育,以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和举办机关廉政文化展等形式,警示党员干部树立勤政廉政意识。二、强化集体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强化集体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班子领导核心作用。领导民主集中制贯彻的如何,对党组班子的集体领导水平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为提高党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近年来,我局党组把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班子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召开加强班子建设的专题会议,研究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工作。第一、规范议事程序,保证决策科学民主。第一、规范议事程序,保证决策科学民主。制定和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的议题确定、会前准备、会议实施程序等,都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注重做到“三个坚持”:一是调查研究。在党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有关领导和机关相关科室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充分论证,拿出比较成熟的方案。如:局党组在研究决定上马车用气瓶检验项目之前,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前往有关省区进行了考察学习,并对我州开展车用气瓶检验工作的可行性进行了专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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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而确保了项目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二是对研究的问题,一般提前一至三天通知与会人员,让班子成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考虑,不搞临时动议。三是坚持个别酝酿。对于提交研究的重大问题,会前都进行通气,充分酝酿协商,特别是力求党政主要领导的意见一致,党班子成员意见分歧较大时,不匆忙上会研究。第二,明确职责范围,确保工作协调运转。对于关系第二,明确职责范围,保工作协调运转。第二全局的重大问题,局党组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尤其是对上对下都比较关注的敏感问题,更是充分依靠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如2008年,局党组在津补贴的发放问题上,及时将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向区局党组反映,并及时将区局党组的有关批示向干部职工传达,征得理解和支持,而不是自行出台津补贴政策。对于党组已经做出的决策,由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避免了职责不清、扯皮推诿的现象发生。第三,完善监督机制,第三,完善监督机制,第三维护党组领导权威。维护党组领导权威。一是强化党组内部监督。局党组每年都通过民主生活的形式,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增进了团子成员的团结,营造了和谐民主的良好氛围。如: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局党组根据调研和征求意见,共确定了五个方面的22项整改问题。目前,近期问题全部得到解决,整改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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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长期整改问题已经全面启动整改,做到了整改问题、措施、期限、目标、责任人、监督人、完成情况“七明确”。二是重视外部监督。局党组定期听取纪检委、纠风办、行风评议员和义务监督员的的意见建议,并在党组会上进行通报,让大家进行对照检查,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第四,加强基层领导班子第四,第四建设。建设。坚持在改革和发展中考察识别干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形成了对推荐、提名、考察、酝酿、决定及任后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的闭环制度体系,真正把那些敢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推到基层领导岗位,切实把各级领导班子配好、配强,遏制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近五年来,全系统共提拔使用科级干部56名,有33名科级干部轮岗交流,从基层班子运行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良好,干部职工比较满意。三、强化能力建设,促进质量技术监督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强化能力建设,促进质量技术监督队伍素质不断提升。能力建设事业兴衰,关键在人。当前,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的内涵日益丰富,单靠主动、热情是远不够的,社会在不断发展,知识在不断更新,只有练好内功,才能适应日益变化的社会,才能形成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并使之成为事业发展的坚强柱石。近年来,我局党组班子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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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为抓手,着提高领导班子和质监干部队伍的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第一,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能力水平。第一,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能力水平。从2003年开始,局党组开始实行党建工作责任管理,年初及时制定党建工作考核量化标准,做到专职工作配合做,定性工作定量做,全年工作分段做,务虚工作务实做,综合目标细化做,落实专人,落实责任,落实任务,确保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于日常工作之中。针对州局直属机构党员人数多,下属单位分散,管理难度大的特点,报请上级党委批准,成立了机关党委。配备了由州局党组书记兼任机关党委书记和三名兼职副书记的强有力机关党委班子。重视基层党支部党务干部的选拔配备,将讲政治、善学习、人品好、能自律,群众拥护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直属单位任支部书记,实行党政交叉任职,做到有位、有责、有权。组织到位使质监局党建工作格局发生了显著变化。局、所业务领导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对党建工作更加主动的支持配合了,党务干部的地位和待遇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各级班子成员中,党政领导和班子成员,团结和谐、齐抓共管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第二,加大干部第二,第二教育和人才培训力度。教育和人才培训力度。以实施质监系统人才战略“4321”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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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重点,保障人才教育培训经费,坚持将每年预算总支出的5%以上用于干部教育和人才培养。鼓励继续教育和不断提升学历学位水平,对参加继续教育取得高学历学位的业务骨干,实行学费高额补助。主动与科研院所联合协作,以脱岗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培训技术骨干。实行分类培训,州局及直属单位重点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县市基层单位着重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面向社会建立专家人才库,借智引智,弥补人才短缺的问题;发挥现有人才技术优势,组建培训师资队伍,对基层技术人员进行免费培训。近五年来,投入培训经费达400余万元。培养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6名,中级74名。有12人获得全国注册质量工程师,17人获得棉检师资格,8人取得19项特种设备检验师资格。四、强化作风建设,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强化作风建设,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不仅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对质监事业的发展也将造成不利影响。对此,我局党组坚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党组工作的突出位置。第一,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考核、同检查。与业务工作同安排、第一,将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考核、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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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及时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全疆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州纪委会议精神,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目标责任书,及时分解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工作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和检查工作,都能将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工作同检查。年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考核依据,实行一票否决。第二,加强作风教育。第二,加强作风教育。第二定期编印《纪检业务期刊》,确保廉政教育制度化。制定了《廉政文化进机关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廉政勤政文化作品展,受到区州纪检委的好评,被确定为自治州廉政文化进机关试点单位。组织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培训考试。认真落实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印发《三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致科级干部一封信》、。邀请专家做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报告。第三,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第三,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制定了《首第三问责任制》《定期走访企业制度》《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利、、用质量技术监督网站,及时公布办事指南、服务承诺和行政审批、收费依据。严格监督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落实执行。确定重点岗位作为民主监督民主评议的重点,面向社会发放《政风行风建设征求意见表》。通过召开行风评议员座谈会,及时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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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监督员和行风评议员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建议。主要领导不定期坐客“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宣传法律法规、答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第四,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先后开展了服务第四,真开展专项治理。第四和收费专项、“小金库”等专项治理行动,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监督限期整改。通过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了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了质监部门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五、强化服务意识,促进昌吉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强化服务意识,促进昌吉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昌吉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济建设是全党的中心任务,也是质监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近年来,我局党组班子始终以维护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为己任,把质监工作置于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深刻分析认识面临的新形势,找准质监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把是否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第一,名牌培育工作取得新成绩。第一,名牌培育工作取得新成绩。建议州政府将质量兴州和名牌培育工作纳入了“十一五”规划,出台了《质量兴州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的意见》《推进品牌战略、、奖励办法》《昌吉州名牌培育规划》等政策措施。截至目前,、全州已有9个中国名牌,28个新疆名牌,1个地理标志保护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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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名牌产品数位居全疆第一。已兑现名牌奖励金额630余万元。通过品牌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了企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名牌产品已经成为我州企业和产品走向全国、进军国际市场的火车头。第二,标准计量技第二,第二术基础工作水平普遍提高。术基础工作水平普遍提高。备案企业标准465项,58个产品采用国际标准,3家企业通过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验收,22家企业通过了强制性产品认证,271个产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100余家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27家企业通过HACCP认证,17家企业进入自治区质量管理先进行列。制定和发布农业地方标准120项,建立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个,自治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个,其辐射带动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质检机构能够开展739种产品和318个参数的质量检验工作。第三,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成效显著。健全了食品安第三,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成效显著。第三全监管组织机构,层层分解落实了责任目标,建立了一支由专职监督员、协管员、质检员、信息员组成的覆盖全州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全面建立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建档率100%。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受到国务院和自治区检查验组的充分肯定和好评。为消除“三鹿奶粉”事件对我州乳业的冲击和影响,切实加强了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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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监管,派员进驻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24小时监督原料乳收购和乳品生产,确保了乳品质量安全,维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防止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目标,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和信息化网络相结合的动态监管体系。组织开展了锅炉、压力管道普查整治,完善了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一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州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第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作第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第四为全疆质监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单位,率先制定了《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岗位(职权)考核评分标准》、和《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对岗位职责进行了层层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开展了全疆质监系统行政案件公开审理试点工作,召开了“阳光执法,公开审案”现场演示会,全疆质监系统的有关领导观摩了现场演示。自治区法制办主任及纪检委、检察院和高法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到会指导,对我局在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公开、透明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第五,在打假治劣,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重要作第五,在打假治劣,第五用。先后开展了农资、食品、建材专项打假行动;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苏丹红、孔雀石绿、吊白块、红心蛋等有毒有害非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检查,查处了一批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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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安全的违法案件,端掉了一批土炼油、小轧花、地条钢和食品加工黑窝点,切实维护了自治州的市场秩序,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促进领导班子建设的成果得到了实践的验证,受到上级党委、政府、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肯定,被列为自治州党建工作示范点、自治州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先后被评为自治州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中心组学习先进集体、自治州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集体、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推进品牌建设先进集体、自治区质监系统法制工作先进集体、采标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打假联合行动先进集体,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质量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质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党建工作曾在西北五省做经验交流。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成绩已经属于过去,更加艰巨的任务和挑战已摆在面前。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班子将继续紧牵思想政治工作牛鼻子不放松,着力提高党组班子总揽全局的能力,用实际行动,演绎和诠释质监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的崇高精神,以“科学、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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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洁、高效”形象,为昌吉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开创昌吉州质监事业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以上是我局班子建设的一些做法和体会,不妥之处,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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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对照昌吉州两通报发言材料

  针对督查垂组在评估报告中提出的村级窘债务有扩大化趋势部分村级党务村务公开不够规范己部分行政村存在合并后遗症奈优秀村级后备干部培养难度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疏挥不明显村监会主任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我们耪将虚心接受按照市委的工验作要求和部署尽快在近期窒专门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媛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澉方案把督查组的意见和建龄议转化为实际行动转化为涅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进步的不煽竭动力努力把本次督查的挎成果体现好运用好拓展拮好

  基层党建督查情况通报表态发言

  今年3月份以来,市委基层党建工作第一督查组对我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部署要求的情况,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制、聚焦主业抓党建的情况,对村干部加强考核管理和“三支队伍”建设的情况,以及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这既是对我镇党建工作的一次实地考察,也是对我镇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更是对我镇发展的一次有力推动。

  刚才,督查组通报了对我镇党建工作的督查情况,肯定了工作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改进工作,增强实效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黄部长的讲话高屋建瓴,从统筹全局的角度对我镇如何进一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我们将深刻领会、迅速传达,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坚持求真务实作风,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深化认识,正确对待。督查组的督查工作深入实际、扎实有力,对我镇的党建工作督查评价客观公正。根据刚才通报,我镇在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还存在7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针对督查组在评估报告中提出的村级债务有扩

  大化趋势,部分村级党务村务公开不够规范,部分行政村存在合并后遗症,优秀村级后备干部培养难度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村监会主任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我们将虚心接受,按照市委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尽快在近期专门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把督查组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实际行动,转化为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进步的不竭动力,努力把本次督查的成果体现好、运用好、拓展好。

  2、落实整改,严肃考核。对本次督查出的问题,我们将建立并实施整改“销号制”,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人员,制定路线图、时间表,挂图作战,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特别是要注重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不断提升规范化运行能力。并及时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把党建工作考核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层层抓落实、整改动真格,确保基层党建工作落到实处,以工作实绩来检验整改成果。

  3、抓好结合,推进工作。我们将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把整改工作与推进各项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一是精准发力抓经济发展。全力抓好招商引资,有针对性的开展招商,加快在谈项目落地动建。充分利用中国淘宝镇这

  一“金名片”,抢抓机遇,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同时,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生态和四大景区优势,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和民宿经济。二是坚定不移抓环境建设。在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四边三化”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等工作同时,全力以赴抓好精品线建设,实现5月底前精彩亮相,切实打造浙西黄金旅游精品线、农民增收致富线。三是坚持不懈抓队伍建设。全面推行“55118”一线工作法和党员小班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新模式。进一步完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干部周一下村现场办公制度。全面深化精神面貌大提升行动,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开展“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为载体,积极倡导党员干部争做践行“好家风”的模范,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正行风、带民风。

  虽然这次督查工作已告一段落,但我们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坚定发展目标、理清发展思路、抢抓发展机遇,努力将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抓好发展工作、做好稳定工作、办好惠民工作,以基层党建工作为抓手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篇三:对照昌吉州两通报发言材料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11•【字号】昌州政办发〔2018〕55号•【施行日期】2018.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2018〕55号

  自治州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落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包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消防事故),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约谈(以下简称约谈),是指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

  会(以下简称州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或受委托的州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约见县市和自治区级以上园区(以下简称园区)负责人,以及州安委会办公室或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约见州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就安全生产有关问题进行提醒、告诫,督促整改的谈话。

  第三条州安委会进行的约谈,由州安委会办公室承办,其他约谈由州安委会办公室或各专业委员会按工作职责单独或共同组织实施。

  共同组织实施约谈的,发起约谈单位(以下简称约谈方)应与参加约谈单位主动沟通,并就约谈事项达成一致。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州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约谈县市(园区)主要负责人。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州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不得力、不到位的;(二)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三)全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四)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州安委会副主任或州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约谈县市(园区)分管负责人:(一)一个月内发生2起一般事故或者一个季度内发生3起一般事故的;(二)一般事故未按要求完成调查的,或未落实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的;(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问题比较突出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四)在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巡察、督查、考核或自治州安全生产巡察中发现严重问题的;(五)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州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或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约谈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

  (一)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未及时落实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含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的;

  (二)监管行业一个月内发生2起一般事故或一个季度内发生3起一般事故的;

  (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监管行业内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问题比较突出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

  (四)在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巡察、督查、考核或自治州安全生产巡察中发现严重问题的;

  (五)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第七条约谈程序的启动:(一)州安委会进行的约谈,由州安委会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州安委会负责人审定后,启动约谈程序;(二)州安委会办公室或各专业委员会进行的约谈,由州安监局或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按工作职责提出建议,报州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或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审定后,启动约谈程序。第八条约谈经批准后,由约谈方书面通知被约谈方,告知约谈事由、时间、地点、程序、参加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等。第九条被约谈方应根据约谈事由准备书面材料,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原因分析、主要教训以及采取的整改措施等。第十条被约谈方为县市(园区)的,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并接受约谈。第十一条约谈人员除主约谈人外,还包括参加约谈的州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或其内设科室负责人,以及组织约谈的相关人员等。第十二条根据约谈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新闻媒体、公众代表等列席约

  谈。第十三条约谈实施程序:(一)约谈方说明约谈事由和目的,通报被约谈方存在的问题;(二)被约谈方就约谈事项进行陈述说明,提出下一步拟采取的整改措施;(三)讨论分析,确定整改措施及时限;(四)形成约谈纪要。各专业委员会进行的约谈,约谈纪要抄送州安委会办公室。第十四条整改措施落实与督促:(一)被约谈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书面报约谈方,由约

  谈方对照审核,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二)落实整改措施不力或约谈后仍然连续发生事故的,由约谈方给予通报,

  并移送州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问责。第十五条约谈方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约谈情况,接受社会监

  督。第十六条对自治州辖区内中央、自治区管理企业的约谈参照本办法实施,并可

  视情况向其上级机关发送行政处理建议书。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园区)安委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本

  地区安全生产约谈办法。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四:对照昌吉州两通报发言材料

  以同志为组长的省委督导组就入驻我县指导帮助我县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个多月来省委督导组在加强对我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帮助的同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谈心谈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通过多种方式多层次收集了解征求县四套班子及成员作风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我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感谢阅读下载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县委领导在督导组通报反馈问题时的表态发言稿

  在督导组通报反馈问题时的表态发言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主要任务是听取省委督导组对县四套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和存在突出问题的通报反馈。以同志为组长的省委督导组就入驻我县,指导帮助我县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4个多月来,省委督导组在加强对我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帮助的同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谈心谈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通过多种方式,多层次收集、了解、征求县四套班子及成员作风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我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首先,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和省委督导组全体同志对我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请省委督导组组长通报反馈县四套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刚才,就我县四套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通报反馈。省委督导组的情况通报,是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谈心谈话、系统分析排查,本着严格认真、实事求是,对活动负责、对武义负责、对县级领导班子和每个成员负责的基础上形成的,全面客观、具体实在。反馈意见充分

  !谢正指出请敬处之足不有范质优供提户用大广为力致们我,文本览浏迎欢

  肯定了近年来县四套班子作风建设的成效,客观反映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特别是指出了县四套班子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抓住了关键、切中了要害,对我们进一步查摆问题、深挖根源,更加有的放矢地加强整改明确了方向。下面,我就切实抓好省委督导组通报反馈意见的落实,强调3点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省委督导组的反馈意见,深刻准确地反映了县委常委会和其他县级领导班子在作风建设特别是“四风”方面的问题,反映了广大群众对我们的期望和要求。我们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严肃认真对待反馈意见,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举一反三,深刻反思,继续深入查摆剖析“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二是要专题研究,深挖根源。反馈会后,县委常委会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省委督导组反馈意见进行集体研究,深入剖析。县人大、政府、政协三套班子也要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落实。要针对省委督导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四风”方面问题,对照“正衣冠、照镜子、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从小处着手,从细处着眼,进行深刻剖析,深挖根源。做到剖析问题不怕深,吸纳意见不怕刺,亮出问题不怕丑,触及思想不怕痛,敢于拿自己开刀。三是要立说立改,确保实效。对省委督导组反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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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建议,要一项一项议深议透。要认真对照存在问题,坚持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将问题逐个分解落实到班子和个人,逐项抓好整改。县级领导班子成员也要主动自觉认领,确保通报的每个问题落实到人,做到不偏、不缺、不漏。要按照“整改落实就是实践”的要求,把解决“四风”问题作为出发点、落脚点,坚持立说立行,改一件成一件,不仅要拿出抓好整改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更要拿出根除“四风”顽疾的治本之策,把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行动上,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最后,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省委督导组对我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关心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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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对照昌吉州两通报发言材料

  考评通报表态发言稿(共4篇)

  第1篇:公司考评通报1月份,督察考评小组对各店、各岗位员工的重点工作情况及遵守劳动纪律、假务管理办法等情况进行了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一)经营工作完成情况******************(二)计划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完成了金叶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各店积极调整精神状态,紧盯目标任务不放松,通过每周调度、市场调研分析卷烟零售市场真实状况,采取切实有效应对措施,如印发名片、电话通知、会员优惠等工作,借两节销售旺季,实现了首月任务开门红。各店业务负责人能够做好**实时购进管理,没有出现正常货源断档断货情况。库存****摆放、****陈列工作有所进步,积压和滞销***能够及时上报处理。能够及时做好****教育培训,严格遵守****底线。(三)劳动纪律及环境卫生执行遵守情况1月份,督察考评小组对店员工的劳动纪律和假务出勤进行了抽查,从检查的情况上看,各岗位员工能够遵守劳动纪律,对个别迟到、早退情况进行甄别核对,没有发现擅自离岗行为。从抽查情况看,各—1—店人员出勤及履责情况较好,同时对各店服务及工作态度情况进行了抽查,没有发现工作期间网上购物、打游戏、看电影的情况。服务方面,对顾客能够做到来有迎言、走有送语、热心介绍商品。环境卫生比前一阶段大有进步,但还是不到位,通化店的洗面池、卫生间、地面等保持不好,-----店仓库卫生不整洁,衣物摆放不好。(四)、综合工作在安全工作上,各店细致的安排了“两节”期间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仓库、存款途中、营业室等重点岗位和部位及电器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系统的检查登记。财务部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好票据录入、审核、报销、传递工作。及时完成各项税金解缴、工资核算、医保、社保缴费等工作。对审计

  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对俩名到期合同制员工进行续签准备工作,对新招聘员工进行聘前考核。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1、营销方面,一是市场需求不旺,各类***动销较慢,平销***库存略大;要及时运用节日旺销契机,增加销售和处理库存较大***。二是员工营销技巧仍有短板,大部分店员对***价格不能熟练掌握,甚至出现不能及时满足顾客对***价格的了解,要加强对新增***和动销较慢***的知识了解,消除商品营销死角。2、假务管理方面,要严格执行《假务管理办法》、《考勤签到管理办法》,各店要认真履行签到考勤和假务审批手续,及时提交—2—假务单据,做好一日内假务登记。各店负责人要严格控制本店人员在岗工作情况,提高员工签到自觉性和及时性,对于季度违纪情况过多人员将点名通报,并扣发奖金。3、环境卫生还有待于加强特别是卫生间、洗面池、地面等死角不达标,***品牌陈列不规范。4、员工对***商品基础知识掌握不够,不能多方面的向顾客做好品牌宣传和引导消费。三、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有限公司2021年度绩效考评办法》考评全年各项工作,对员工出勤、假务、劳动纪律、卷烟陈列、环境卫生等重点工作、经营指标进行考核。考评奖金将在季度兑现。2、严格按照卷烟陈列现场管理要求工作,库存存放整齐,对各店营业及办公区域的内外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员工营销素质,详细掌握商品销售技巧,实行按需培训,精准指导,建立良好客我关系。3、加强假务管理,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假务管理办法》、《签到考勤管理办法》,严格履行请假和销假程序,对无理由不在岗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检查中如发现其他人员外出无登记,一日外出无记录、无假条等,均按迟到、早退处理。各店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店内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并在员工月度考核明细汇

  总检查结果,按时限上报考评领导小组。经考评小组对考勤进行查验发—3—现漏报、虚报、瞒报,一经查实,将加倍处罚。—4—

  第2篇:城市管理考评末位表态发言稿城市管理考评末位表态发言稿在XXX年一季度城市长效管理区考评中,考核处在末位,对此,我们立即召集XXX机关、社区、城管中队等单位责任人召开会议,进行深刻反思和研究讨论,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城市配套设施及行业规范相对滞后。XXX正处于由“工业区”向城市化的转型过程,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与循序渐进完善城市功能的矛盾日益加深,致使城市道路、菜市场等与广大群众息息相关的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行业规划、产业布局跟不上城市发展需要,最终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了管理的质量。二是监督管理不够到位。主要体现在治脏不彻底、治乱不到位、治差效果不明显,特别是问题整改后没有继续加强管控,导致整改的问题出现反复和回潮。对于工作中存在的盲区和死角,在整治过程中,未能做到“全覆盖”。三是重点难点问题难攻克。XXX路沿线夜排档占道经营、XXX路阳湖菜场北门乱停车、游摊多等问题,因沟通不及时,加上硬件设施不完善,短期内很难彻底解决,导致双倍扣分。下一步,我们将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立即行动,扎实整改,坚决打好“翻身仗”。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1-一是开展专项整治,促使“五乱”得到遏制。XXX将围绕道路容貌、环境卫生、违章搭建等三大重点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查处“五乱”等违规违章现象,切实解决市容管理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有效改善城市市容环境。二是加强协调配合,促进与兄弟部门和社区的联系、沟通。XXX将协同城管分队、兄弟部门及各社区通过内部机动力量配属整治、队队联动等形式,切实加

  强巡查力度,及时查处违规行为,积极开展综合治理,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到防控结合。

  三是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改造力度。一是加快推进XXX老街街区改造;二是结合防洪墙和绿化景观建设,对XXX街以东地区进行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三是加快推进XXX、XXX、XXX商圈环境整体提升工程,包含XXX周边路面黑色化、管道改造;四是加快推进邱高路、XXX道路改造及XXX雨污分流工程;五是加快推进XXX、XXX、XXX等环境整体提升工程;六是做好辖区内的三个安置小区、五个住宅小区的集中整治工作;七是加快推进公厕改造提升工程;八是继续做好降子路等11条道路的改造提升工程。通过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不断优化群众生活环境。

篇六:对照昌吉州两通报发言材料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创优法制环境暂行规定》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6.08•【字号】昌州政办发[2004]65号•【施行日期】2004.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创优法制环境暂行规定》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04]6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昌吉回族自治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创优法制环境暂行规定》已经自治州十

  二届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创优法制环境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创建优良的法制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依法享有监督职能的部门构成我州行政内部层级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形

  成自上而下、综合监督的监督制约框架。第三条行政执法监督应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确保

  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第四条州、县(市)人民政府对所属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以及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委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上级行政执法部门或授权组织对下级行政执法部门或授权组织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委托执法的组织,由委托的行政机关对其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

  第五条州、县(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组织实施工作。

  州、县(市)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的法制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法制机构的指导下,负责本系统、本部门的执法监督工作。

  第六条监察机关和其他具有监督职能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舆论媒体和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畅通渠道主动接受监督。

  第八条具有监督职能的机关和部门依照本规定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时,可以查阅执法案卷和其他有关材料,有权调查核实有关问题。

  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上级行政机关的执法监督检查。对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查询,应当及时办理、答复。

  第二章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方式和范围第九条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一)行政执法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二)行政执法活动中执法主体合法性;(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五)行政执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六)违法行政行为的查处情况;(七)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情况;(八)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第十条行政执法监督应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和丰富方式:(一)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由本级人民政府纠正或者责令改正,并追究责任;(二)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控告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查处,并追究责任;(三)具有监督职能的机关和部门根据职能,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查处,并追究责任;(四)在执法监督中,对需要作出监督处理的事项,应当制作执法监督处理文书,并及时送达。被监督机关应当在收到监督处理文书之日起15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五)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内部监管机制,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行政执法公示、错案追究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制度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六)州、县(市)人民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监督措施。第十一条对行政处罚行为,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应当重点监督以下方面:

  (一)行政处罚的依据证据必须合法充分;(二)行政处罚必须以法律和事实为依据;(三)行政处罚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四)不得擅自设立行政处罚种类;(五)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必须依法组织和实施;(六)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执行罚缴分离的有关规定办理;(七)严禁使用、遗失或者损毁被扣押的财物;(八)对于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九)对于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应当予以行政处罚,不能以言代罚;(十)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依法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救济权利和途径;(十一)需要送达的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必须依法送达。第十二条对行政许可行为,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应当重点监督以下方面:(一)符合规定条件申请许可的,应当予受理;(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三)应当一次性告知补充事项,或首问应当清楚告知申请具体的要求;(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五)当场能够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场作出;(六)行政许可决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依法延长,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七)不得擅自设立行政许可事项或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八)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和部门确定的一个内设机构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

  应当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第十三条对于办理收费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应当重

  点监督以下方面:(一)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二)禁止利用职权以保证金、抵押金、储蓄金、集资、赞助等形式变相收

  费;(三)严禁利用职权强买强卖,搭车收费,从中谋利;(四)严禁截留、挪用或擅自开支所收取的费用;(五)实施收费应当开具合法收据或法定部门制发的专用票据;(六)单位或个人对收费有异议的,应当告知法定权利和救济途径。第十四条对于实施执法检查活动,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应

  当重点监督以下方面:(一)实施执法检查应当有具体的理由、事项、内容、对象;(二)实施执法检查应当要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与,应当出示检查通知书和

  执法检查证件;(三)执法检查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和时限实施;(四)执法检查要符合检查备案制和非执法类检查准入制规定;(五)不得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六)不得隐瞒、包庇、袒护、纵容违法行为;(七)避免对同一事项进行重复性执法检查;(八)执法检查应当维护被检查对象的合法权益。第十五条对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应当

  重点监督以下方面:(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滞留等的行为,应当严格依法实施;

  (三)采取强制措施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四)采取强制措施不能超越法定时限。第十六条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应当重点监督以下方面:(一)对于符合行政复议条件的申请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二)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三)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理由;(四)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五)对于需要调查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六)行政复议决定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七)需要送达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必须依法送达。

  第三章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第十七条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必须依法行政。在执法活动中,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第十八条州、县(市)人民政府以及具有监督职能的机关和部门应当依照人事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州、县(市)人民政府经依法监督,涉及追究行政执法人员过错责任的,由本级政府法制机构依法对过错行为作出认定,建议有关机关对过错责任人进行处理。州、县(市)监察机关经专门监督、检查,涉及追究行政执法人员过错责任的,按照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追究,或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按程序办理。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管理权限,负责追究本部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或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按程序办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错与处罚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条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所列行政行为的,应按过错行为责任划分和情节承担以下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通报批评;(二)取消评选先进和晋升资格;(三)暂扣或建议吊销行政执法证件;(四)停职离岗培训或调离执法岗位;(五)行政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属应追究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行政执法人员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导致行政执法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和批准人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行政执法过错后果发生的;有关人员指令、干预行政执法活动导致行政执法过错后果发生的,均应负直接责任。出现行政执法过错后果,相关主管负责人均应负相应的领导责任。第二十二条属应追究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的情节分为:一般过错、严重过错和特别过错。情节轻微,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和影响较小的,属一般过错;情节严重,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严重、影响较大的,属严重过错;

  情节特别严重,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属特别严重过错。

  第二十三条对于一般过错,负直接责任者,单独或者合并给予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一)、(二)项处理;对负领导责任者,单独给予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行政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于严重过错,负直接责任者,单独或合并给予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三)、(四)、(五)项处理;对负领导责任者,单独或合并给予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一)、(二)项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于特别严重过错,负直接责任者,单独或合并给予本规定二十条第(二)、(三)、(四)、(五)项处理;对负领导责任者,单独或合并给予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一)、(二)、(五)项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行政执法过错造成国家赔偿责任的,除依照本规定追究过错责任外,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人有下列行政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一)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的行政执法过错情形的;(二)干扰、阻碍对其行政执法过错行为进行调查的;(三)对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四)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及收受当事人财物、接受当事人宴请、参加当事人提供的旅游和娱乐活动的。第二十八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人有陈述权和申辩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履行职责;清正廉洁,秉公执法;依照程序,文明执法;保守国家机密。

  第三十一条对在行政执法监督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三十二条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档案,及时上报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下级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指导。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四年六月八日

篇七:对照昌吉州两通报发言材料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州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04•【字号】昌州政办发[2008]135号•【施行日期】2008.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州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08]13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乌昌财政局,州政府各部门:州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州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

  研究通过,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州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州监察局)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昌州党发〔2008〕1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意义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对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增强施政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对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对坚持反腐倡廉,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建设勤政廉洁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州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促进了我州投资与发展环境的改善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随着行政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不断深化。当前,少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作风飘浮、服务意识差;办事程序繁琐、效率不高;滥用职权、执法违法、以权谋私;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制度建设还存在缺陷等问题,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任重道远。各县市各部门要从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从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进一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扎扎实实做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纪委二次、自治区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方针,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维护行政纪律,改善行政管理,保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二)工作目标:2008年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为主线,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为重点,以解决影响和制约投资与发展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围绕发展抓效能,抓好效能促发展,全面优化政策环境、

  政务环境、法制环境、人才环境、人文环境,更好的为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通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行政效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

  (三)基本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坚持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巩固、完善、创新、提高,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一)围绕各级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各级行政机关是行政效能建设的主体,各级各部门要把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建立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决策后评价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行政效能建设调研,狠抓效能建设。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效能考评制度和体系,推行绩效管理制度,以绩效考评为手段,促进行政效能全面提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施政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高效廉洁履职,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法制政府、服务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二)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权力行使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一是监督检查行政决策的情况。主要是行政机关实行政务公开、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决策程序的情况;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的情况;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决策失误的纠错改正机制的情况。二是监督检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的情况。按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和转变行政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及时跟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行政机关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三

  是监督检查健全政府职责体系,推行电子政务的情况。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四是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的情况。加强对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和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制。五是监督检查履行管理职能的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经常性监督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履职行为,维护机关形象。

  (三)围绕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一是对贯彻落实自治州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和州党委提出的"着力打造宽松优越的政策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和谐良好的人才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政令不畅,执法部门乱执法、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审批事项和办事环节过多以及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问题。二是继续开展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关于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意见》(昌州营投字〔2007〕2号),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对照意见逐项进行自查,查看梳理的重点问题是否突出,制定的措施是否得力,整改的方案是否可行,发现存在的问题是否纠正。2008年自治州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大对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投诉问题的处理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以查促纠,以查促改,使投诉的问题一一落实。四是进一步发挥特邀监督员的作用。组织特邀监督员经常走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创新工作方式,搭建特邀监察员等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定期交流和反馈群众意见建议的工作平台,针对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整改,不断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五是做好重大项目落地的跟踪监督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强化主动服务、

  超前服务意识,尽心尽力帮助企业跑项目、跑协调、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优质的服务增强对客商的吸引力,促进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

  (四)围绕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情况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继续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建立完善配套制度,提高行政执行力和办事效率。督促县市及有关部门把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纳入日常工作来抓,纠正和查处以改变名称、拆分许可权等方式变相恢复或违法违规新设许可事项等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审批程序规定,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简化程序,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责任到位的行政审批制度。对《公务员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建立配套的制度,建立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加强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轮岗交流力度,认真落实职务回避制度,督促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五)围绕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暂行规定》(昌州政办发〔2007〕98号),今年必须将所有审批、许可项目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并对中心服务窗口充分授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抓好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工作,坚决杜绝"两头办理、体外循环、暗箱操作"和解决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服务本领,真正实现对审批事项"一门受理、联合审批、一个窗口收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运作模式;要按照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工作,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切实减少办事环节;要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这一平台,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强化实时监控、预警

  纠错。自治州将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政令不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六)围绕党委政府阶段性工作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一是根据不同时期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确定具体的行政效能监察项目。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加快自治州新型工业化建设的安排,今年确定工业园区建设为重点监察项目。二是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根据自治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确定十件惠民实事为2008年效能监察的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跟踪问效,保质保量完成民生工程。三是围绕深化改革等重大措施的出台,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四是以关系国计民生或提供公共服务、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部门为重点,针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和监管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结合自治州加快推进城市群战略的实施,继续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加强配合,督促建立效能规划目标考核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推行依法规划,坚决查处违法违规问题,防止"规划腐败"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效能投诉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进一步规范效能投诉受理程序,制定《受理投诉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拓宽投诉渠道,完善投诉网络,设立和公布本地本部门行政效能投诉电话、网址,认真受理群众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积极推行网上投诉、网上受理,形成反应灵敏、职责明确、程序规范、高效快捷的投诉运行体系。加强对投诉件的调查处理,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八)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的工作制度。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谨、制约有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的特点,建立高效运转、公开透明、行为规范、责任明确、便于监督的权力运行机制。各地各部门在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政务

  公开等制度的同时,要着力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一是建立和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行政过错的情形和责任追究的范围,使行政过错行为切实得到追究。二是建立行政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确定评估考核内容,量化评估考核标准,定期对行政效能监察对象进行评估考核,并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工作业绩和奖优罚劣的依据。三是推行行政问责制。对违法行政、执法违法、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对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职责,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实施行政问责,进行责任追究。对官僚主义、渎职失职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通过行政问责,树立科学政绩观,提高执政的执行力,增强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县市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不断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推向深入;要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要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纳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自治州已成立效能监察室,设在纪委监察局,核定编制5名,副县级建制。各县市也要尽快成立效能监察工作机构,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二)明确任务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工作力量,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行业特点,确定年度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和对象,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三)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要依

  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违反法定程序、造成重大损失的行政决策行为;对不认真履行或拒不履行行政职责和严重损害投资与发展环境的行为;对违反政府规章、贻误行政管理、影响机关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及"四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办班)等现象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积极探索创新,提高工作水平。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理清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及时总结和推广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成功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提高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整体水平,为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八年九月四日

篇八:对照昌吉州两通报发言材料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工作“争先创优”活动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2.25•【字号】昌州政发[2003]25号•【施行日期】2003.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

  正文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工作“争先创优”活动的意见

  (昌州政发[2003]25号)

  州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州党委八届六次全委会议精神,促进自治州争当天山北坡经济带率

  先发展的排头兵,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州政府各部门开展政府工作"争先创优"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政府工作"争先创优"活动的意义自治州党委提出昌吉州要争当天山北坡经济带率先发展的排头兵,这是州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责无旁贷的使命。开展政府工作"争先创优"活动,就是为了顺应新形势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以部门工作争先创优促进自治州整体工作走在自治区前列,保证自治州争当天山北坡经济带排头兵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政府工作"争先创优"活动的组织及范围(一)州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州开展政府工作"争先创优"活动领导小组,与"政府形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合并,统一负责"争先创优"活动的组织、指导、督查、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府办公室,具体组织开展此项活动。原"政府形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由政府工作"争先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承担。

  (二)参加政府工作"争先创优"活动的范围:自治州政府各部门(名单附后)。

  三、政府工作"争先创优"活动的主要内容(一)重点业务工作:各部门紧紧围绕自治州党委八届六次全委会议通过的《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关于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自治州国民经济发展的意见》、十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州性会议提出的任务具体量化到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二)"政府形象"工程建设:包括部门公共服务、廉政建设、工作效率、行业作风。(三)工作创新: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情况。(四)各部门在全疆、全国同系统中综合和单项工作业绩及排序。(五)部门互评情况。四、政府工作"争先创优"活动考评及奖惩办法(一)考评原则考评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竞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杜绝失真和流于形式。(二)考评办法1、政府工作"争先创优"活动每年年底考核一次。2、考评实行百分制和综合评定的办法,考评项目有:部门重点工作(60分)、政府"形象工程"建设(25分)、工作创新(10分)、部门互评(5分)、在全疆和全国同系统中的水平(附加分5分)。3、考评由州人民政府分管机关工作的副州长会同秘书长负责。各副秘书长负

  责根据党建经济(业务)双目标中的业务工作考核、年度讲评意见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部门重点业务工作及工作创新情况进行交叉考评,并与分管副秘书长沟通;部门互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在本系统中的水平由部门出具有效文件,自治州开展政府工作"争先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记分。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综合考评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

  4、负责考评的秘书长、副秘书长及自治州开展政府工作"争先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意见》组织制定各单项考核具体办法,其中各部门重点业务工作考核内容必须由部门提出,并经对口秘书长审定。

  (三)奖惩办法1、州人民政府设"政府工作争先创优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考评综合分前八名的部门获荣誉称号,由州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奖励。2、考评分80分以下的部门为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年终考评中不得评优,部门领导班子不得评为好班子,同时对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二00三年二月二十五日附件:参加政府工作"争先创优"活动单位名单(56个)发展计划委员会(物价局)财政局经贸委(煤炭局、乡镇企业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畜牧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

  环境保护局广播电视局文化体育局统计局林业局旅游局粮食局外事侨务办公室知识产权局督查室信访局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档案局农机局地震局油区管理办公室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人民银行昌吉州支行药品监督管理局气象局供销社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残疾人联合委员会红十字会伊斯兰教协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劳动就业管理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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