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定义的引入教学探究
摘 要: 诸多教材在引入群时,没有论述到群定义中“封闭性”、“结合律”这两条的合理性,本文作者根据教学实践,对引入予以了丰富,并由此论述了相关代数问题的一些发展。
关键词: 群的定义 封闭性 结合律 数学发展
引言
对称与群现在已出现在高中新课程标准选修系列3的第4块专题,而群本身是大学数学《近世代数》的基础概念,并且一般是作为近世代数第一节的开课内容。师范学院数学系教师,面对即将踏上中学数学教师岗位的师范学生,首先有必要透彻地讲好这一概念,从而使学生增强数学素养,把这些理解渗透到今后的中学教学中去。
笔者在教学中参考了很多教材和文献,这些文章和专著在有关对称与群的关系也有很多论述,见文献[4]。笔者发现,由对称当然可以看到每个元素都有对立元素——逆元,对称中心—单位元,即G、G确实合理,但为什么还要加封闭性和结合律,即G、G这两条要求?学生很困惑。诸多文献、教材(如果有引入的)或者是阐述对称存在的广泛性,或者是总结对称的类别,如图形对称、运动对称、数域对称、多项式对称等,而为什么这些现象和类别通过抽象就可得出群的定义,并不是很明确。笔者做了一些探究,由以下几方面来阐述群这种结构的合理性:首先回顾群的定义,然后分别讨论G、G条件,最后讨论由此角度看到的数学发展。
一、群的定义
群是Galois为解决方程的根的问题而引入的,我们首先看群的定义:刘绍学版[2]P12-13:设·是集合G的一个二元运算(我们常称为乘法)。称(G,·)为一个群,如果这个运算满足下列诸公理:
(G)对任意a,b∈G,有ab∈G;
(G)对任意a,b,c∈G,有(a·b)·c=a·(b·c);
(G)存在e∈G,使得对任意a∈G,有e·a=a·e=e;
(G)对任意a∈G存在一元素b∈G,使a·b=b·a=e。
其他文献,杨子胥版[3]:用代数运算代替了(G),其他三条是一致的。即便如此这两个版本的教材还有区别,但可以论证,它们的本质是一样的。笔者也并不准备拘泥于这些定义的方法的不同,因为这些定义本质上都是上述四条。由于G、G已经有很多文献论述其合理性,笔者的目的是强调G、G的数学背景,完善上述关于“合理性”的论述。在引入这一概念时,学生可以更多地感受这一概念的合理性和每一条件的必要性。
二、G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G也就是元素对“·”的封闭性。
直观来看,数学中与“数”相关的运算经历了很多非封闭阶段。这也是每个即便只有简单数学学习经历的人都要经历的阶段。比如,小学生学习加法时,不论怎么相加都不存在问题,但做减法就不行了,在小学时用小的数减更大的数,好像就找不到结果。再比如,乘法可以随便进行,但在没有引进分数时,除法却不是可以随心所欲的,被除数必须是除数的整数倍。进一步学习,引进了分数,这个问题才得以解决(当然还得附加,除数不为0,这一条件)。到了中学,有了负数,减法可以随便进行了,但负数开方又好像是不可能的,这时候虚数出现了,进一步扩大了数域范围。我们现在知道这个范围还可以继续扩大,从环的角度来说,四元素环就更“大”了。而也许有一天,因为某种运算“不封闭”还可能导致这个范围继续扩大,而这里涉及的还只是已经比较规范的数的集合,而非数集合,否则经过运算后不封闭的可能性更大。
通过上述讨论,我们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所研究的集合,有些元素经过运算后,如果有元素“跑”出去了,这个集合也就失去了研究价值。所以,对群的运算提出“封闭性”这一条件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
2.对群的“运算”要素引起足够重视,而不仅仅是集合这一要素,这也是我们初学近世代数容易误解之处,认为群就是一集合,忽略群的二元性(集合和运算)。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就可以自然地理解同一个集合Z,(Z,+)是群,而(Z,·)不是群(这里的+和·代表的是通常的加法和乘法)。
3.通过这些具体例子,可以降低群这一概念的抽象性,使学生更容易接受这一概念。
三、G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G也就是结合律条件。
我们对结合律一般都不以为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最为熟知的“数”(整数、有理数、实数或者复数)的加法和乘法都符合结合律,所以对于结合律我们会想当然地认为这一条似乎没有用。而稍加思索,我们就会发现,减法和除法就不符合结合律。其实,生活中不符合结合律的事件比比皆是,比如我们非常熟悉的一个数学故事:一个人带一只公鸡、一把白菜、一头狼过桥,而每次只能带两样东西过桥。那么,这个人先让哪两样东西组合,再带另一样东西过桥,结果就不会一样。高中数学和物理都有涉及的向量的内积(·)·≠ ·(·),外积(×)×≠×(×)也不符合结合律,由此推广得到的代数的另一个分支,李代数的乘法和一般的代数系统不一样,不存在结合律。近世代数具有高度的抽象性,所谓抽象,就是要概括一般情况,既然一般集合有不符合结合律的,而我们研究的“群”是一种相当规范的结构,就得另外加强条件。这些例子可以让学生认识到结合律这一条件的必要性。
2.结合律的合理性
我们反复强调,“群”是相当精巧和规范的结构,之所以规范,因为群的建立是为了研究一些具有规范结构的代数问题,所以我们对“·”提出了要求,即可以不考虑乘法顺序。
四、由此角度看到的数学发展
初等数学来源于生活实践,而近世代数是初等数学问题的进一步抽象,并且很大程度上就是为解决一些初等数学不能解决的问题而产生,比如“群”这个概念,它的引入当初就是为解决高次方程的根的问题。为解决此问题,才构造了“群”这种非常对称、规范的结构。数学即使能抽象和概括很多“一般”,也不能概括所有并不规范和对称的东西,需在发展中适当改良一些条件和结论,所以数域为达到对称的目的,正数有了相对0对称的负数。从数的发展以至新的理论建立,我们可以看到,数学在理论建立之初,也是非常粗燥的,并不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全是经典的定义或定理,而是在一系列不严密中发展和完善的。这些发展和完善不仅可以解决原来难以解决的一些理论,并且发展成新的理论,与学生交流这些认识和思想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数学素养。
参考文献:
[1]张禾瑞.近世代数基础(修订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83.
[2]刘绍学.近世代数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3]杨子胥.近世代数[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4]胡万宝,吴琼.群论教学中的对称渗透[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1,(03).
基金项目:遵义师范学院校级教研项目资助(200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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