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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在法律课程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3-06-03 17:18:02 |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案例教学是现今法学教育中一种不可或缺而又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与传统的理论教学相辅相成,并行不悖,对中国法律教育改革产生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就案例教学对于现今法律教学的重大意义以及在课前、课中、课后的不同应用进行了探讨,以期对今后法律课堂的教学提供借鉴。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律课程;应用

中图分类号:G642.4?摇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23-0039-03

一、案例教学法的概述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讲述某一法学理论或法律规范时,结合案例加以剖析,使学生把握案件的关键点,从而加深对该法学理论和法律规范的认识及理解,进一步增强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在教学的过程中导入案例是现今法学教育中一种不可或缺而又事半功倍的教学方法,最早由美国法学院开始采用,在现代中国法学教育中越来越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与传统的理论式教学相辅相成,并行不悖。

二、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由于案例具有生动化、具体化的特点,在法学教育中适当的引入,可以将晦涩枯燥的法学理论寓于色彩斑斓的实际生活之中,使学生易于接受并产生兴趣,对教学具有重大意义,主要表现在:

1.案例教学能引导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学生首先要把握三样东西,第一是教材,它能帮助我们系统地学习法律的基础理论;其次要熟读法条,它能帮助了解我国的立法实况;最后而又最重要的是案例,“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单纯的逻辑”,只有教材、法条、案例相结合,运用原理和规则去分析、解决各类纠纷和各类案件才是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案例教学正是使理论和生活实际结合起来,通过教师选取的典型、递进、综合性案例,加深对所学知识和案例的研究与结合,使学生领会法律原理并规范运用的条件和环境。

2.案例教学能培养学生自主思考的能力。在传统的教学中,老师往往充当一个主导者、组织者的角色,法学教学亦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仍停留在“灌输”式的讲授。案例式教学弥补了传统模式的不足,它是一种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自主思考,老师通过案例,要求同学个别发言或组织小组讨论,加强同学们的参与积极性,变被动为主动。通过个别发言,使学生对老师提出的案例瞬间提取信息,推导出答案,可锻炼出随机应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通过小组讨论的方式,让同学们通过辩论的方式分析案件,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对相应问题认识从模糊到清晰、理解从简浅到深刻,从而选取正确的法律规定,得出结论。这种方法是提高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培养学生形成严密的法律思维的一个重要途径。

3.案例教学能加强老师与学生间的互动。在以往的法律教学中,老师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学生不能对老师的观点提出质疑或进行批判。而案例教学中,某些案例答案不是唯一或绝对正确的。例如现在暴露在社会聚光灯下的幼儿园教师虐童案。由于我国法律并没有虐童罪,以什么罪名起诉虐童教师,是虐待罪、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还是必须在修正案中从新加入虐童罪?针对这一问题就可以和同学们共同探讨。老师可以就案件提出自己的看法,同学们也可以就案件阐明个人的观点。通过自由辩论和探讨,容易开阔思维,使大家对相应问题加深认识。

三、案例在教学实践中的运用

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根据不同的教学阶段精心设计出和选取不同的案例,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吸收所学知识。

1.课前案例的导入。法学教育的基本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法律思维及解决争议的能力。也就是说,在讲授学习法律之前,首先要让学生理解什么是法律,学习法律的过程中应该怎样形成基本的法律思维,并能够依循法律思维以及合理的论证,选择适用的法律条文。由于此时同学们还没正式接触法律,用案例引入能使同学更快地投入学习当中。在选取例子时可尽量选取同学们感兴趣并通俗易懂的例子,例如我们可以举这样的例子,“你的爱人和你的母亲掉下河里,却都不会游泳,你会先救哪个?”这时同学们的注意力马上被吸引过来,争先恐后地回答出他们心中的答案。这个例子虽似笑话并与法律问题无关,但它却成为了某法院面试的考题,同学们和面试者一样有的回答先救女朋友,因为她是自己的爱人;有的回答先救自己的母亲,因为是她养育了自己。这时老师要指出对于某一问题的判断,不是凭着社会大多数的判断标准或道德观念,也不是凭着自己的主观感受或个人喜恶来随意断决,而只能忠实于法律,依据法律规矩而行,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法律思维。此问的答案也只能依据法律来决定,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家庭成员之间有相互救助的强制义务,受法律保护,而你与女友之间则只是一种非法定的情感关系,不受法律的直接保护。通过老师的讲解,同学们顿时如醍醐灌顶,接下来老师可以举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房两卖等案例,加深同学们对法律的兴趣,不再认为法律是枯燥、晦涩的,为以后的教学做好铺垫。

2.中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课前的绪论课令同学们对法律学习有个大致的了解,接下来就进入主体理论讲授的部分,要使同学们对理论更好地吸收,就要求老师在备课时要精心准备高质量的案例,在教学的不同阶段选择不同形式的案例,以便逐步深化学习内容。(1)单一性案例。教学最先是基础理论的讲授,这个阶段选择的案例,应以单一、简单、典型为主,即要紧密围绕所讲授的基本理论和核心内容,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例,通过案例分析,帮助学生加深对所学理论的理解。(2)递进式案例。在深入学习后,同学容易把相近的知识点混淆,在这个阶段可以选择一些层层递进的案例,例如我们讲合同中的要约时,可以设计这样的问题:甲于三月六日向乙发一要约,要购买乙的某种商品,三月九日到达乙处,该要约何时生效?但乙三月十日回来才看到该要约,那么该要约何时生效?通过设计这样的问题,引导同学分清投邮主义和到达主义的区别,进一步分清要约的达到是指达到收件人的控制范围而非要求收件人看到并理解要约的内容,因此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三月九日要约生效。通过这些环环相扣的问题,使学生能够层层分析,弄通各种法学理论和法律规范,逐步形成法律思维。(3)综合性案例。学生对法律知识有了系统认识后,选用的案例难度要相应地增加,应巧妙地设计一些综合性的案例,这些案例中的法律问题应涉及到多个法学原理,以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的能力。(4)讨论式案例。在每章学完时,老师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可以增加与本章所学知识相关的讨论性案例作为阅读材料并分组讨论,这些案例可选择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微小事件,也可是有重大影响的要案,避免采用单一化和模式化的案例,案例本身应具有多种结论性意见,为学生开拓广阔的思维空间,通过讨论总结出各种可能的处理意见,并分析其优劣,选出最佳方案,以培养学生灵活的思维方式及雄辩的能力。

3.课后学生自主挖掘案例。对于单纯的讲授理论,案例注入虽可以帮助同学更好地理解,但是对于刚刚学习法律的学生来说,对于案例,常一知半解,囫囵吞枣地把法律规范与典型案例配套记忆,在考试时难免会不加分析,拿到题目后搜索老师曾经在课堂上的案例答案,以此作为解题的样本。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变幻万千的现实生活中,要面临的将是层出不穷的案例,鲜有雷同之处,要求我们慎思明辨。因此要有严谨的法律思维,除了在课堂上听老师讲课、相互讨论之外,还要同学们课后自己挖掘案例,例如现今社会发生的热门话题或司法实践中的最新案例,并通过自己对基本法则的理解,对案例进行逻辑推理分析。老师在讲授新课前抽一个同学进行演讲,与大家分享所找案例。这种方法不但能使同学们通过自己的能动性更好地掌握所学知识,还能更大地增加老师的教学案例库,同时也能使同学在温故知新的过程中更好地投入下一个课程的学习当中。

四、总结

案例教学以一种势不可挡的形式进入到现今的教学当中,虽然案例教学不是独立的教学形式,仍是讲授教学的辅助手段,但由于传统讲授教学的局限性,使得案例教学可以且必须与传统讲授相结合,只有案例教学与传统讲授教学紧密结合,才能使学生更好地了解法律的体系、基本原则及精髓。换而言之,现代法学教育的案例教学、理论教学应鼎足并立、合理运用,方能使学生增长知识,提高素质,达到学有所成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闫燕.浅谈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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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梁战法.案例在法律基本知识教学中的运用[J].科技信息,2007,(23).

[4]周玉文.案例教学在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运用[J].教书育人,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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