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创先争优先进事迹材料
**地区维稳战线上的尖兵
——记**地区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
**,男,维吾尔族,36岁,现任**地区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1997年参加公安工作后,他在公安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努力拼搏,忘我工作,忠于祖国,不辱使命,为**一方平安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恪尽职守,无私奉献
2008年3月23日,根据公安部统一安排部署,抽调部分新疆民警赴内地参加奥运安保任务,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同志受命与其他战友一起奔赴辽宁沈阳参加奥运安保工作,并担任沈阳奥运安保工作小组组长。在沈阳工作期间,**同志充分认识到沈阳奥运安保工作的重要性,一切从大局出发,时刻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充分履行一名外派工作组组长的职能。他深知执法必先严格作风纪律,他严格按照公安工作的各项要求和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和其他工作小组成员,坚决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积极配合沈阳市公安局开展各项奥运安保工作。定期组织小组成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两会”精神,积极参加临时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在沈阳期间,**同志在辽宁省公安厅和沈阳市公安局领导下统一思想,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以准确把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秉公执法,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前提下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在**的带领下,小组成员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工作中慎重交友,廉洁自律,没有发生徇私枉法,索贿受贿,包庇坏人,违法违纪行为,时刻保持队伍纪律严明、素质过硬、作风优良。
在沈阳奥运安保工作中,**带领沈阳小组成员参加了在沈阳的“重拳行动”、“天目行动”和全省的“雷霆行动”,大连的“铁拳行动”和“3.30”,“4.14”等涉恐专案的侦查和审讯工作, 并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尤其是在“重拳行动”中,**带领工作小组民警日夜奋战,全心投入,对每一个人员进行认真的比对、核查,不放过每一个疑点,对获取的每一条线索进行细致的调查,及时发现了在沈新疆暂住人员艾则孜从事民族分裂活动的线索,经深入工作一举摧毁了“艾则孜涉恐团伙”,成功侦破了“4.14”专案。在“重拳行动”当中,**与其他同志清查新疆籍人员518人,抓获杀人逃犯1名,刑事拘留17人,行政拘留44人,收缴管制刀具19把,警用电棍1个,“64式”子弹1颗,大麻9.3千克,笔记本电脑3台,录相带、光盘数百余张。按照新疆公安厅国保总队要求,对见面登记过的新疆籍维吾尔族人录入新疆公安国保信息系统,共审核、比对人员1364人,2276人次。
**同志在沈阳工作期间,尤其是在三次统一行动和两起专案的侦破过程中,不辞辛苦,忘我工作,为了确保沈阳奥运分赛区绝对安全,为了赶工作进度,经常连续数个昼夜得不到休息,工作起来废寝忘食,连续奋战,从不叫苦叫累,充分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优良素质。
在对“3·30”专案的深入侦察过程中,为了弄清涉案人员在东北地区活动的轨迹,**同志带领其他新疆干警,与沈阳市公安局侦察员一道赴黑龙江、吉林、辽宁等三省的多个城市,对当地的新疆人员展开调查,为了及时准确查清事实,**同志不怕暴露自己身份,不怕牺牲,化装侦察,深入新疆籍维吾尔族人员在东北的群体之中,秘密展开侦察调查工作,连续半个月的时间,**同志以各种身份为掩护,不分昼夜走访维吾尔族暂住人员,为及时侦破“3·30”专案提供了关键侦控基础和方向。同时,其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也给沈阳市的同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沈阳工作的5个半月期间,**带领工作小组积极协助沈阳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清除了盘距沈阳市的维吾尔族黑恶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不给新疆“三股势力”成员留下任何落脚地,不给他们留下任何实施恐怖袭击的时间和空间,净化了沈阳奥运分赛区的治安环境,及时排除了对奥运分赛区的重大涉恐隐患,为确保奥运分赛区比赛期间安全和稳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引起卓有成效的工作和能力,2008年10月,**同志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奥运会、残奥会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称好。
坚定沉着,任劳任怨
2009年6月,根据地区公安局党委的安排**同志被调整到国保支队担任副支队长。到了新的工作岗位后,**同志充分认识到国保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要求自己,立场坚定,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积极学习党的理论和法律、法规,迅速进入了工作角色。
“7·5”事件发生后,根据分工,**具体负责我地区9名“7·5”分流人员的审查甄别。面对对敌斗争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他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准确把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秉公执法,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一方面,**带领国保支队一大队民警日夜奋战,全心投入,展开了调查取证工作。为了弄清分流人员在“7·5”期间的活动情况,为了及时准确查清事实,**同志几次赴乌鲁木齐市展开调查,到分流人员曾经暂住过的每一个地方,争取找到分流人员所接触过的每一个人,为了赶工作进度,不分昼夜走访,共走访了40余人。另一方面,积极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对每一条线索和每一个人,进行认真的比对、核查,不放过每一个疑点,予每一个“7·5” 分流人员以准确定性、确保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此外,为做好7·5” 分流人员稳控工作,他积极开展谈心和走访活动,并与每一个分流人员所在辖区各级党政组织联系,不定期的掌握分流人员的情况,认真落实各项稳控措施,确保人员思想不出现反复,不到乌市上访,维护一方稳定。
在“7·5”人员线索的核查工作中,**为大局着想,认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针对需要核实的每一条线索和每一个人员情况,进行细致的核查,对各县市公安机关上报的工作情况,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后进行上报。他共核实核查了涉“7·5”人员线索50余条,人员80余名。由于基础工作扎实,人员审查甄别详细,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分流到哈涉“7·5”人员及亲属无一人因工作不到位而上访,“7·5”期间,各条线索都得到了及时落地核查,有力地协调配合全疆“7·5”维稳工作,确保了**一方的平安稳定。
缜密侦察 秉公执法
2009年10月19日,有人在**地区维吾尔医医院住院部的卫生间里写了反动标语 ,跟据组织安排,**参与协调组织“10·19”专案的侦查和审讯工作。他始终与专案组的同志工作在一起、吃住在一起,经常连续数个昼夜加班加点工作,从不叫苦叫累,充分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优良素质。同时,充分发挥个人主观积极性,多次亲自带队深入各乡镇核查,并积极提出案件侦查思路和个人见解。因“10·19”案件的发案时间是在“7·5”事件后不久的一个敏感期,地委行署领导非常重视此案件,并下达了限期破案的命令,而发案地是在医院的公共卫生间,需要走访、调查的人员较多,牵涉的县市、乡镇较多,线索极少。时间紧迫、工作量极大,面对这样的一个状况,**带领一组人马,一方面,走遍所牵涉的县市、乡镇,走访曾在发案时间段住过院的所有人员及他们的亲属了解情况,另一方面,把收集到的情况及相关的材料拿回专案组,进行认真的分析。经过昼夜工作,艰苦奋战,终于在一个月时间内成功侦破了“10·19”反标案件,排除了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稳定一大隐患。
2009年年底,根据近一时期的缜密侦查和区厅线索通报,在**市辖区形成以阿不都热西提·巴吾东为首的,自宁夏、甘肃、乌市等地贩卖非法反动宗教书籍销售网络,对社会稳定形成一定危害。经报请区厅国保总队和地区公安局党委批准同意成立“1·01”专案**分案。地委委员、地区公安局局长张军高度重视,指示:专案组顺线深挖、端窝破网,彻底查缴各类非法及反动宗教书籍,消除危害。
**同志在局党委和支队领导下,带领专案组人员积极开展了侦察、调查工作。在此案的侦破工作当中,**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不怕辛苦,日夜奋战,一心想的是早点侦破此案,及时消除危害,给领导和社会一个满意的答复。为调取、掌握更有力的证据,为进一步深挖犯罪事实,**带领专案组人员一方面进行外调工作,到吐鲁番、乌鲁木齐、石河子、库尔勒等地进行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一方面加大了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深挖力度。最终顺利侦破了此案,查获涉案人员15人,其中6人被逮捕,监视居住1人(为我所用),取保候审2人,对6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收缴各类非法及反动宗教出版物8000余份。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支队领导大力支持下,面对严峻复杂的敌情形势,**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自觉把思想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上,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立足实际,模范带领支队一班人全面认真贯彻防外控内工作策略,严密防范、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破坏活动,自觉肩负起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使命,大家都相信,他今后定能在**维稳战线上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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