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推行创先争优承诺制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认真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现决定在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大力推行创先争优承诺制,通知如下:
一、创先争优承诺制的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党组织公开承诺争创“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争当“五个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目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实际、务求实效,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创先争优活动载体,为推进周村工商事业的发展,服务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创先争优承诺主体
各党支部和全体共产党员。
三、创先争优承诺内容
党组织承诺内容分共性承诺和实事承诺两项。党员承诺内容分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和实事承诺三项。另外,还要对践诺措施、践诺时限作出承诺。承诺内容严禁空泛,要有具体量化内容。
四、创先争优承诺的实施
(一)调查研究。各支部和共产党员要紧紧围绕承诺重点,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多方面征求意见,明确承诺事项,制定承诺目标。
(二)严格审查。支部书记要对本支部党员提出的承诺内容进行审查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党员承诺的事项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审查通过的,由支部书记签字认可。
(三)公开承诺。把承诺内容通过公示栏和办公网络平台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四)民主评议。
1、分局党委对各支部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及承诺履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点评。各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开承诺点评会议,组织党员对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自评,支部书记进行点评。点评会要形成书面材料。
2、定期组织群众评议。对承诺事项落实情况,每半年组织党员群众开展民主评诺,群众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创先争优承诺制的推进措施
(一)实行三级督导。1、分局党委督查。每半年对各支部和党员履行承诺情况开展一次督导。2、各支部和党员自查。各支部每季度要召开专题会议,对照承诺自查进度。3、群众督查。各支部要建立由群众和服务对象组成的监督小组,对支部和党员落实承诺情况进行督查。
(二)建立台账。各支部和党员都要建立承诺台账,并报分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已经落实的承诺目标进行台账销号,对久拖未办的承诺事项进行重点监控。
(三)定期进行公示。各支部每季度都要在公开栏和办公网络平台上公示党组织和党员承诺目标落实情况,重大承诺目标完成后也可随时公开,便于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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