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汛期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有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办发〔2010〕 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防汛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两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和局建设管理科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防范因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垮塌等各类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市政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立即组织开展汛前及汛期易由各类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排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搞好除险加固和治理消除工作。对于非法违规建设、经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尤其是从事水上运输、道路运输、公路工程建设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本企业实际,逐项排查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各类隐患,并落实整改责任、时间、措施、资金,确保用最短的时间做好各类隐患的治理消除工作。对重大隐患,各单位要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治理消除的,要切实加强防控工作,针对情况变化,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交通运输汛期生产安全
结合全市开展的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在汛期重点要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水上交通安全。一是要督促各有关镇乡切实解决水上安全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问题,抓好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落实乡镇政府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二是要根据汛期的特点抓好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对客渡船、旅游船、水上漂流、浮桥的安全监管力度。对因涨水等因素危及安全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停渡或封航。三是要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汛前要增配救生设施,实现100%配备救生衣。要推动乡(镇)政府落实农用船救生设施的配备工作。海事机构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对非法载客的“三无船”、农用船和超载运输船要严厉打击;水运企业和个体船主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守法经营,不违章冒险航行;乡镇管理人员、海事监管人员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坚决制止客渡船、旅游船、水上漂流超载、冒险航行。
(二)道路运输安全。一是要在汛前对客运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检查客运车辆的技术状况,要对客车驾驶员开展汛期安全防范教育培训,督促各运输企业加强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和检测,确保汛期客运车辆技术正常运行。二是客运站要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防止因源头管理发生的道路运输事故。三是在汛期易发生塌方的路段运行班线的客运车辆,企业要提前做好特殊路段的运行安全防范措施。对过往漫水桥的线路班车,要坚决事先停车,确保安全后再通过,严禁冒险行车。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车辆要坚决停班运行。易发生洪水、水毁路段的地区,运管机构和企业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和公路管理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和道路安全状况,告知客车驾驶员注意防范。
(三)公路保通保畅。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一是要认真开展汛前检查,做好排险加固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务必在汛前对沿河、傍山等水毁易发路段的桥涵构造物、防护设施及养护作业站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落实人员严密监控,抓紧制定整改措施。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要在汛期前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抓紧整治,及时清除路障。要通过电子显示屏、收费站便民服务牌发布警示信息,提醒驾驶员减速慢行,注意安全。二是要突出抓住防汛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对可能发生水毁的干线公路、重要旅游公路和农村公路等,有针对性的制定和完善防汛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一旦出现严重汛情,能快速反应,及时到位。三是要切实抓好汛期抢修和保通工作。坚持上路巡查制度,及时修复路面,疏通排水系统。汛期中出现的公路塌方、泥石流、路基缺口、桥梁水毁等应及时抢修,减少阻车时间;对不能及时修复的要修筑便道,架设便桥,或制定切实可行的绕行方案,尽一切可能保证公路运输通畅。对漫水桥、过水路面和塌方、塌陷路段以及其它危及行车安全的路段要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确保行车安全。四是加强公路巡查,加大公路路面控制力度,及时清除影响行车安全的障碍物。对存在被冲毁危险地路桥、涵洞,有人作业、有车通过、有人行走的公路上部和侧边存在易垮落、坍塌山体等地段,要加强观测,发现险情要立即停止通行。五是加强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规范设置警示标志标牌,确保不发生源头责任事故。六是要对公路高边坡、重点桥梁、大型隧道实时动态检测,隧道、高边坡等不良地质路段除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外,还要制定应急预案。
(四)公路工程建设安全。各施工企业要全面掌握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各建设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安全和油库、材料库的防火防爆设施和措施进行重点检查和管理,同时要加强对在建项目人员集中的施工场所和民工驻地的安全监管,避免发生重特大事故,特别要以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垮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落实各项事故预防措施。
三、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两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建设管理科要切实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做好预警工作,加强与水文、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工作机制,及时发布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警信息。要强化应急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要进一步完善预案,加强演练,确保有序、有力、有效应对。要抓紧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加强救援能力建设。要加强应急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发现重要险情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装备到位,妥善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版权声明:
1.十号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关于加强汛期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