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脏治乱征文选登
随着“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城乡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但在我们身边,仍有一些单位、经营者、居民把自己置身于“岸上”,对“整脏治乱”工作不管、不问、不抓,甚至为了个人或局部的利益,产生抵触情绪甚至抗法举动,极大地影响了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比如:明明身旁就有果皮箱,仍然有人将果皮随手乱扔;一再强调要搞好“门前三包”,有人就是拒不执行;对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许多人因存在“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而我行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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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独立于一切之外而自我存在,山连着水,蝶恋着花,想逃逸天空的流星,最终还是走不出没有边际的宇宙,任何一种“东西”总是与其身外的其它事物相联,这就是个体与集体、局部与全面的关系。“整脏治乱”工作抓好了,环境美化、空气清新、生活有序,受益的不会单是某一个人、某一单位、某一区域,而是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个人的利益寓于公众利益之中,个人的自由有赖于其他人的自由,要想“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是不现实的,也是绝不可能的。
让群众从“岸上”转到“船上”,是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整治成果的迫切要求,也是探索建立“整脏治乱”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
首先,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着力塑造一批遵守社会公德的典型、抨击一些悖离社会公德的典型,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对比,达到舆论引导的目的;通过举办讲座、市民学校、演讲赛、文艺汇演等方式宣传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在全社会树立文明、团结、上进、和谐、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形成“九牛爬坡,个个使劲”的工作氛围。
其次,要进一步形成强有力的处罚机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只要违反,就应该受到惩罚。只有这样,社会才会安康和谐、秩序井然。反之,则会纵容少数人的恶习,个别不良行为就有可能演变为一种普遍行为。因此,必须组织专门的监督处罚队伍,变“法不责众”为“法亦责众”,重点针对“五脏五乱”现象一项一项地抓,使人们再不愿为乱吐一口痰、乱停一次车、乱闯一次红灯付出较大的经济代价和道德谴责代价,使“法亦责众”成为人们信奉的准则,并促使自身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毫无疑义,局部和全局、个人与社会应该是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只有每一位社会成员都参与进来,只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整脏治乱”工作才能真正得到加强和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