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廉政准则大家谈征文—内外兼修促社会风清气正
内外兼修促社会风清气正
新春伊始,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其中8个“禁止”和52个“不准”,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若干要求。细读这些准则,明确、具体,于细微处着眼,把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纳入了制度建设的范围。《廉政准则》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古以来“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能否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的利益、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更应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上来。认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以《廉政准则》各项要求为行动准则,打造一支公正廉洁的执法队伍,增强查处职务犯罪的能力,加大预防和打击腐败的力度。
一方面,要注重内部廉政建设,增强检察队伍拒腐防变能力。“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作为与腐败作斗争第一线的检察干警,更应要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不为金钱、美色、权力所羁绊。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要把廉政建设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把廉政建设同党建工作结合起来,把廉政建设所蕴含的诚信、守法、廉洁、勤政、和谐等思想道德观念与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和创建良好检察形象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倡廉、尊廉、崇廉的良好氛围,使全体检察干警特别是党员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另一方面,要提高检察干警查办职务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净化县域政治环境。《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新要求,是为了我们国家的繁荣发展,是为了我们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是为了我们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为了不负党和国家反腐倡廉的重托,要采用多种形式培训提高干警对表现形式多样化、隐蔽性更强的渎职、贪腐查办能力。要严格按照《廉政准则》规定的8个方面52个“不准”的禁止性要求,结合近年来职务犯罪呈现的特点,着力查处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问题;着力查办和预防党员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各种借口、各种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着力查办和预防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着力查办和预防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之间在依法履职中的协作配合,形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合力,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线索移送制度、加强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加强信息交流,拓宽协作领域、建立预防合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的有力阵线。(作者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
版权声明:
1.十号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检察院廉政准则大家谈征文—内外兼修促社会风清气正》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